1 ) 你愿做旱地送水的造雨人吗?
“造雨人”,这个似乎带点宗教色彩的名字就足以诱惑我对这部影片心生向往。导演科波拉、主演马特•达蒙及丹尼•德维托的豪华阵容,也完全让我有理由期待它将陪伴我度过愉快的两个小时。
从下午三点多直到暮色四合,我果然被牢牢吸引在电脑屏幕前,被剧情感染着忽喜忽忧,与剧中人分享着哀伤与欢乐,并在结尾深深长叹一口气,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故事并不复杂。讲述1996年在美国田纳西州(本片摄于1997年),一个名叫鲁迪•贝勒的法学院毕业生如何在走出校门后努力谋生,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手头仅有的两个客户合法权益的事情。扣人心弦的是他为一位患了白血病的青年唐尼与保险公司索取理赔的官司,带点幽默的是他与一个以为自己身价百万其实只剩下四万美元财产的老太太立遗嘱的交往,凄惶中又不乏美好的是他与一位饱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弱女子情愫渐生的可能的爱情。值得一提的还有鲁迪矮墩墩的合伙人德克,他玩世不恭,说话尖利,戏谑的话语往往能一针见血,在律师这一行也混了许久,却至今未拿到律师资格证,然而在险象环生的法庭辩论中一次又一次凭他的经验与机智帮助鲁迪战胜对手,只可惜最后宣判保险公司赔偿的五千万美元他们分文也未能到手,不能不令他感到有些黯然。
应该说,在欧美的许多国家,律师的形象并不光彩,无所谓正义与公平,谁付钱就为谁说话,法律应有的神圣光环被他们的巧舌如簧践踏到尘土的最低处,怎样从客户身上获取最大利润才是他们绞尽脑汁搜索枯肠要努力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马特•达蒙饰演的鲁迪简直就是天使落入凡间。他自尊、自立、自强,少年丧父,完全靠自己的努力打拼天下;他勤奋、刻苦、上进,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能抓紧时间学习,一举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他整洁、健康、阳光,彬彬有礼的气度,稍显羞涩的言行,会让人轻而易举就对他产生信任与好感;他善良、富于正义感和同情心,愿意付出自己所有的努力帮助那些在贫困和绝望中挣扎的人们;他坚定、执著、洁身自好,毕业之后的第一场官司让他声名鹊起,他却因害怕同流合污导致理想破灭而改行做了教师。用他的话来说:“我仍然热爱法律,并且还将继续热爱下去,可也许我应该教授法律,而不是亲自实践。”
影片从开始到最后,伴随情节的发展,不时会响起鲁迪的心灵独白,真诚,坦荡,很容易打动人。当影片即将结束,鲁迪目送朋友德克跨下长长的楼梯时,他的最后一段独白响起:“每个律师,至少会有那么一次,尝试跨越他从来未曾想到过的界限。然而,当这种跨越不断出现的时候,那道界限就此消失了,而你也就成了那个群体中的一员,无异于脏水中的鲨鱼。”
“脏水中的鲨鱼”是有所指的——当初鲁迪刚从学校毕业,找到第一家肯接纳他的律师事务所时,在那位臭名昭著的老板彪汉的办公室里,老板椅后赫然立着的就是一个游动着几条小鲨鱼的大鱼缸,两个老奸巨滑、闪烁着诡谲笑容的家伙正一唱一合地给鲁迪上着踏入社会的第一课。在影片的开头出现这一幕,其象征意义和讽刺意味呼之欲出。
其实,这段话多么适用于无数刚刚步入任何一种行当的年轻人。
也许曾经和鲁迪一样满怀理想主义豪情,和鲁迪一样纯洁、坚定、无所畏惧、相信正义必胜,而现实就如一缸脏水,在不知不觉中裹挟了你,包围了你。你不肯改变自己的呼吸方式,便艰于视听,难以为继,或者你要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冲出这一缸脏水,重新投身新的河流;而当你对污浊的现实慢慢适应,渐渐接受,缓缓改变,你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裹挟下一股清流的脏水,轮回,周而复始,永无宁日。
人,要有多少的清醒和多强的意志,才能提醒自己不要身陷泥淖不可自拔?要有多大的勇气和严苛得近乎于残忍的自制,才能拒绝轻轻越过界限便唾手可得的一切利益?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今天的社会,还有多少人当得起莎士比亚这样热情洋溢的赞美?
想起在《师道》上读到的《老徐老师》,想起铁皮鼓在《随笔周刊》里对学生提出“做一个伟大的人”的倡议,我想,即使此生我们注定平凡和渺小,至少我们可以努力成为一个向往伟大的人。因为他说:“一个渴望成为凤凰的人,是注定要不为外物所障,始终心怀天下,充满悲悯的人,是能够不断自我发思,自我超越的人。”
对一个普通的教师而言,坚守住自己最初那份热烈的理想,坚守住内心清白做人的立场,教好书,育好人,也是在做造雨人的事业,也无异于为旱地的人送上一片清凉与甘甜。
2 ) “哈佛并非我的第一志愿”——1997年,成名前夜的马特·达蒙畅谈理想
作者:蔷薇柠檬
「马特·达蒙还不是明星」——采访他的记者开篇这样写道。那是1997年底的一天,他在洛杉矶的四季酒店餐厅里见到了马特·达蒙。
而理所当然的,女招待没有认出这位未来的明星——记者认为,这不能怪她,尽管在洛杉矶,几乎所有的女招待都有“明星雷达”,能准确辨认出那些电影明星和传奇人物,还有城里的新星。然而,尽管马特·达蒙刚登上了《名利场》封面,刚出演了的弗朗西斯·科波拉的新电影《造雨者》和格斯·范·桑特的《心灵捕手》,还在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的下一部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中担任主演——但在这次早餐采访中,还没有一部电影上映,新鲜出炉的《名利场》杂志也刚刚被送到报摊。
所以没人认识他是正常的,不止记者这样想,达蒙也有同样的想法。“还没有人认出我来,”他说。“还没有人看过我的电影,只有你们这些媒体人才认识我。”
不过,记者对他很有信心:考虑到他参演的都是大导制作的重量级作品,达蒙作为未来超级巨星的地位是相当稳固的。
这位 27 岁的年轻人耸了耸肩说:“我仍然不能理解任何人想要了解我的想法。”“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为什么会有人想采访我。”
马特·达蒙从小在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之间的剑桥社区生活,由他的大学教授母亲抚养长大,他的父母在他两岁时离婚。但是他的目标是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
他说他想去哥伦比亚大学接受“良好的文科教育”,这样他就可以进入耶鲁戏剧研究生院。这是他和竹马本·阿弗莱克在高中时就制定好的计划。
“我们知道自己想成为演员,我们认为,成为好演员最好的方式就是去耶鲁大学深造,”达蒙说。“我当时想,进入耶鲁大学的最佳途径就是去哥伦比亚大学。我甚至从来没有考虑过哈佛,因为它离家太近了。 ”
“我申请了11 所学校,最终还是接受了哈佛大学的录取。我想,我比较恋家。”
阿弗莱克不仅在《心灵捕手》中与达蒙合作,还出演过《Chasing Amy》等电影。“本是我们当地的明星,他把我介绍给他在纽约的经纪人,”达蒙说。
在达蒙进入哈佛大学主修英语专业后不久,他的宏伟计划就被打乱了。第一年毕业后,他就暂时离开了学校,出演了一部名为《The Rising Son》的电视电影。他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回到了学校,但是第二次出现在了《校园风云》中,在这部影片中他扮演了一个被宠坏的预科学校学生。
当他第三次离校去拍摄《杰罗尼莫:一个美国的传奇》,他决定不再回到哈佛,尽管他离毕业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我当时天真的认为,是时候把全部精力放在我的职业生涯上了,”他说。 “当我意识到自己做了错误的决定时,已经太晚了。我和一群无名演员住在这城里,我们都在勉强维持生计。”
于是他和阿弗莱克开始创作《心灵捕手》。(略)“作为演员,我们感到非常沮丧,”达蒙说。“我们找不到工作,我们不会成功的。这种挫折感不断累积,直到我们决定写作。”
到 1994 年 11 月,剧本已经完成,交到了一位代理人手中。达蒙和另一个演员住在西好莱坞的一个小公寓里。阿弗莱克借住在他们客厅的长沙发上。这三个人都靠达蒙去年夏天在一部电视电影中赚取的微薄薪水生活。
然后,在一个星期内,达蒙和阿弗莱克的生活都被颠倒了。为了争夺《心灵捕手》的版权,许多电影公司之间爆发了一场竞价战。每个人都想要剧本,但没有人愿意让两个默默无闻的演员领衔主演。
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自己主演了电影。(略)
在此期间,达蒙不得不谋生,他在《生死豪情》中得到了一个角色,扮演一个瘾君子前军医。为了这个角色,他瘦了 40 磅。
科波拉说,他在这部电影中看到了达蒙的闪光点,这使得他让达蒙在《造雨者》中扮演一个理想主义的年轻律师。斯皮尔伯格也看到了他,并让达蒙在《拯救大兵瑞恩》中与汤姆·汉克斯演对手戏。“这一切对我来说都非常令人兴奋,”达蒙说。“我和我的朋友们过去常常一遍又一遍地看《教父》,然后突然间我站在弗朗西斯·科波拉前,他知道了我的名字。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误会,也许马上有另一个年轻的演员走进来,而我只是替补演员……”
“然后我又站到了斯蒂芬·斯皮尔伯格前面。我很高兴他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够格受到这么多关注,我希望我可以。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从演戏中得到乐趣。我只是想继续演下去,我不在乎自己是否能够成名。”
——当然,正如记者所预感的那样,他成功了。
3 ) 唤雨巫师
Rainmaker这个词,根据Google的翻译,是“唤雨巫师”,从字面上也可以翻译成“造雨人”、“播雨者”之类。在法律圈子里,Rainmaker这个词指的是有通天本领的名律师,能为律所带来的是如及时雨一般的大量收益。类似的词还有Legal Eagle(法律之鹰,指法律大牛),相反的有Ambulance Chaser(追救护车的人,这个词比较好玩~)。这些都算是描绘律师比较好玩的术语了。另外,Lawyer,Barrister,Counsel,Attorney都是指律师,但稍有差别。
律师在国外一向没有好的口碑,连莎士比亚也都在剧本理写过:The first thing we do, let’s kill all the lawyers(当然不是字面的意思)。其他关于律师的笑话更是不胜枚举,在电影The Rainmaker里又听到两个:1,律师与妓女的区别是什么?妓女在死后不会缠着你;2,你怎么知道一个律师在说谎?当他张开嘴皮之时。面对这些笑话,律师们尤其津津乐道,甚至还有些颇为为荣的意思。
律师这个职业对于中国来说是舶来品,在清末,随着西方法律一起被引入中国。如果硬要说讼师是中国律师的滥觞,则绝对是牵强附会,被认为挑拨离间的讼师绝对算得上是臭名昭著了,所以我们才会把Lawyer翻译为律师免得受讼师连累。即便如此避嫌,在当下,律师是最懂得游戏规则的一群人,但游戏规则却不被重视,所以,律师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在天朝,说律师们能够呼风唤雨我们肯定不信,呼风唤雨的是我们的“公仆”,这些人才是有天朝特色的“唤雨巫师”。我们出了状况,多是想着依靠权力去摆平,因为只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而依靠法律则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还未必会实现正义。所以,我们对那永远都打不通的市长热线总是无比热衷,更热衷于去击打“登闻鼓”,“拦车驾”……相反,对于法律,却失去信心。
本来,对整个社会而言,依据法律解决问题,应该成为一种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的手段。但在天朝,很多争端依靠法律根本解决不了,要依靠领导重视才可以。才会有那么多上访者出现,《凤凰周刊》专门有两期介绍上访,绝对是触目惊心,让人不得不去反思,是不是我们解决纠纷的手段出了问题,或者是在我们一开始设计的时候就设计失误了?或者仅仅是我们为了保持天朝特色?
司法已经不是最后一道防火墙了,信访工作才是。律师不是“唤雨巫师”,公仆才是。
From
http://blog.shiyuhang.org/?p=470
4 ) 严肃的题材&认真的态度=值得一看
个人认为Matt Damon的表演在这部电影中不能算“青涩”,不过是“中规中矩”罢了。而且,大师科波拉似乎也更对整部电影的基调更加看重和推崇,Matt Damon只是其中一个角色,只是电影的一部分而已。
无论如何还是推荐的,因为这也是我这个Matt Damon的“超级粉丝”唯一的一部看过以后,对整个影片比对这个影星印象更深的电影。
我们每个人都有年轻又有冲劲、相信梦想、坚持信念、更重要的是黑白分明的青春时代,不是么?
5 ) 观后感与剧透
深信不被世界改变的人,就已经改变世界。事实很多事情只要黑白分明不忘初心的坚持自己的信念。就丢失了全世界,也不会丢失方向。男主是一个被家暴出生的孩子,即将考上律师牌。但因人脉不广,委托酒吧老板带上简陋的律师楼。结识了一位反反复复也考不上律师牌的小胖,但这小胖却身经百战。为赚钱四处奔波医院帮人代理律师。好景不长律师楼老板因犯事而解散。小胖与男主和谋开律师楼。并开展了一场保险索赔案子,缺乏经验的男主在小胖的帮忙下成功赢下这场正义的官司。保险公司宣布破产,保险受害者妈妈和男主得不到一分钱。但男主从此名声大噪。另一场就是一个老人家的遗产权,打第一单官司的过程中感动老人家,老人家将一部分住处租给他。还有一次经历是他因童年的伤害影响下,解救了一个被丈夫家暴的小妇女,且亲手打伤其丈夫。小妇人为解救男主的前程独自被窝,但男主是一名律师自然以自卫法律途径辩护他。
6 ) 看Rainmaker联想到的几个问题
银行家的名声近几年来有点臭名昭著,他们被看做是贪婪、奢侈和不诚实的代表,更别说是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不过相比起银行家们新近几年才获得的臭名声,律师们大概已经习惯了公众对他们的揶揄嘲讽了。像电影《造雨人》中所说的那样,有关律师的笑话不胜枚举,律师们对此其实还有点引以为傲。
这其实有点令人好奇。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律师所扮演的角色和需要承担的义务其实非常重要,对正义的维护和追求离不开专业法律人士的努力和付出。电影《造雨人》改编自美国著名畅销小说作家John Grisham的同名小说,所要探讨的似乎也是这个问题。作者没有否认律师的重要性,而更多的是在批判律师们在工作中利欲熏心、被金钱驱动而逐渐丧失了年轻时的理想。他把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律师,和一群资深律师做了一番最直接的对比,让他们直接在一个法庭上为两方完全相反的利益代言:一个代表着弱势群体,另一个则代表着大企业,这种对比和反差极其强烈。
我觉得电影本身排得不错,很紧凑很精彩。但故事所要讲述的寓意却有点肤浅和简单化。片中那位年轻律师的理想和热忱确实非常感动人,也很宝贵;然而我们更应当注重的不是他选择为谁、为哪一种利益代言,而是他对工作的认真仔细,以及他面对当事人时负责任的态度。因为司法体制本身讲究对抗性,事实和正义只有在通过观点的交锋之后才能更清晰地浮现,没有一个律师有资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先对当事人进行一番审查,然后才决定自己是否愿意为其代言。事实上,这样明哲保身的行为其实是非常自私的。反过来说,再罪恶、再丑陋的个人或组织也应当有权利享受到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合理的对待,而律师作为司法机器中的一个零部件,在任何情况下、在面对任何人的时候,都有责任履行义务、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这是律师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更何况,为魔鬼代言不意味着你自己也要变成魔鬼,为骗子辩护时你还是能够只说真话。我记得大一在上《英国司法制度》的时候,专门有一课讲司法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对律师的要求中第一条就是所谓的“Cab rank rule”:律师和当事人,就如同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的关系,或者说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律师不能拒绝为任何人代理,就如司机不能拒载、医生不能看到病人是个杀人犯就不救一样。
当然在现实中,更多的律师恐怕是因为代理费太少而不愿为某些当事人申辩。大企业、大公司财大气粗,有钱请到众多优秀的律师为他们主张利益;而很多穷人可能就无法负担高额的诉讼费用,风险代理于是也就应运而生。传统的律师一般都是计时收费,费率当然也取决于律师的声望、经验和水平。而风险代理律师,则预先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只有当其为当事人打赢官司、获得赔偿后,才按比例从中抽成。电影显然是非常支持风险代理这种方式,因为它为穷人打官司开辟了捷径,正义似乎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但实际上除美国以外,很少有国家允许风险代理。一个原因也许是风险代理可能鼓励一种不健康的诉讼文化:当事人打官司的成本接近于零,而可能获得的收益却很高,于是像喝咖啡烫到舌头之类屁大点的小事也要闹上法庭,弄不好甚至还能搞到一大笔钱,但整个过程中却严重浪费了已经非常有限的司法资源、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而且风险代理之所以能在美国如此成功,也与美国另一个特殊的法律制度——惩罚性赔偿——有关。全世界也很少有国家像美国那样,在个人对抗企业这样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允许所谓惩罚性赔偿的存在。传统的司法理论一向认为,当一个人利益受到侵犯时,法律有责任纠正错误,返还原告受损的利益,但仅此而已。例如若被告偷了原告一块钱,那在民事上最合理的司法补偿就应当是让被告返还那一块钱。而惩罚性赔偿则会要求被告在那一块钱的基础上再向原告赔偿一笔钱作为其行为的惩罚。这其实在逻辑上是有点说不通的:若说在刑事案件中个人的权利在面对强大国家机器时还应该得到更多的保障的话,在民事纠纷中他们的权利义务应当完全平等才对。若被告犯了一个错误,让他纠正这个错误就是,若要惩罚也是国家通过刑事审判程序对其惩罚,为何要强迫他向原告进行超出义务范围之外的赔偿?这样做难道不伤害到了被告的权利?法律的天平应该保持完全的公平,不应向原被告任何一方倾斜,即使是看起来更弱势的一方。
所以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为风险代理的流行提供了基础。因为个人有可能在民事纠纷案件中获得超出正常赔偿额度的赔偿,风险代理律师们才会甘冒分文不取的风险帮客户打官司,期望通过提成来获得更大收益。电影中把初出茅庐的风险代理律师描绘得品德高尚、充满理想,其实是有点简单化了这种律师的形象:事实上在美国,成功的风险代理律师的收入可能是所有律师中最高的,甚至超过华尔街的金融律师。而他们的名声其实也并不怎么高,说实话他们可能真的非常像中国古代被人鄙视的所谓“讼师”: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煽动陪审团开出天价赔偿,从中捞取油水。
而这也体现了美国司法制度中一个经常被人诟病的问题。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体系中的一大特色,在许多方面它运作确实非常完美。但只有在美国的民事纠纷案件中,陪审团不但可以对案件结果做出裁决,甚至还能决定赔偿的金额——也就是说,陪审团不但对案件进行裁决,还可以量刑。如果说裁决本身还能算是在专业人士引导下,普通人可以凭常识做出的决定,量刑可就是一个高度仰赖经验的专业技能了。只有一个对其他类似案件都非常熟悉、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有充分掌握的专业法官,大概才能准确拿捏分寸,做出一个合理的判罚。否则每个陪审团给出的赔偿金额南辕北辙,而且常常更取决于律师们煽情的成功与否而不是先例或法律本身,那公平性又何以维护呢?这也难怪美国的惩罚性赔偿会不断爆出数千万乃至数亿的天价赔偿,风险代理律师们也赚得盆满钵满了。
7 ) 正义、善良、道德
问:为什么老板还会帮他,他们不是抛弃老板自己干了吗
女法警在法庭上好像被那位女证人感动哭了,并且递了纸,这被允许吗
凯莉被保释,女狱警说good luck,为什么D.A会认为她无罪,是Rudy Baylor说服了她吗,还是因为有家暴前科,为什么没有疑问她一个女子,是如何干掉如此强壮的棒球手,还是根据了她的证词,他家人那么有势,为什么不起诉
01-52为什么可以轮换上前质询(迟到了,应该被允许再次进入?
there‘s no doubt about it I’m hot,in fact I‘m so hot after this case,there’s no place for me to go but downEvery client I ever have will expected this,the same magic nothing less,and I could probably give it to them as it didn’t matter how I did it,and then one morning,I'd wake up and I find that I’d become Leo Drummond,every lawyer at least once in every case feels himself crossing a line he doesn't really mean to cross.It just happens, and if you cross it enough times,it disappears forever , and then you are nothing but another lawyer joke,Just another shark in the dirty water.
很热血的一部电影,当然这里的热血并不是指,动作武打带来的刺激,其实整个电影中,真正算得上动作戏的最多就是Baylor和Kelly的丈夫打架,但我说的热血和这无关,而是正义,善良,道德。
整部电影的情节其实很稳当,并没有反转啊,什么的,当初看这部影片,也是先冲着Matt Damon去的,因为这是我知道的快速找到好电影的方法。
这部电影的名字—The Rainmaker,其实只出现了一次,就是法官变更后,Baylor的伙伴说的The bucks are gonna be falling from the sky(天上要掉钱了),我不知道字幕翻译的对不对
但是可能叫做Rainmaker还有一个原因是,Baylor就像甘露,给“干旱”的,身处困境的他们,送去了希望
1.这里面在法庭上,两位律师的辩论,真的很值得研究一下,这对于我的辩论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先不去管Drummond是作为一个反面教材,但是他所展现出的反败为胜的方式很值得深究,如果不是Baylor然后找到了关键证据,和证人的话,案子的着落,还真不好说
2.影片所展现出的人性的关怀,虽然作为律师,不应该和委托人有私人上的交情,但是由此也可以看出Baylor 是个性情中人,他对于Donny Ray所展现出的真诚的友谊,可能也是Donny剩下的日子里,不多的慰藉吧,影片中Ray其实有三个案子,另一位遗产继承案,原本Birdie女士,并不信任Baylor,从她在影片开始不久,对Baylor说,你们律师是不是都想把自己的名字写入遗产里,并且告诉他,只要按照她说的做就好了,但是在最后保险公司案过后,她说要把Baylor列入遗产名单中,这之间的变化,也可以看出,Baylor的举动感动了Birdie女士,最后说到Kelly,一个在医院偶遇的,受到严重家暴的女士,她不愿意离开他的丈夫,这也是很多被家暴者所常有的,他们害怕改变,更害怕改变后比现在更差,而Kelly又无依无靠,对此,我个人觉得,应该勇敢地学会改变,当然这也是现在所宣扬的,但是这对于被家暴者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3.这部影片,除了展现人性,也展现了司法体系和律师,两位完全不同的律师,一位高高在上,精通各项法律知识,但是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和人性,另一位初出茅庐,乳臭未干,才刚拿到律师资格证,这是他的第一个案子,在法庭上也磕磕绊绊,但是他守住了道德底线,这也是影片想告诉我们的,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更是应该成为怎么样的一个人,
4.关于辩论(我从里面学到的硬技能)
第一,法官与陪审团不能做到完全公平,所以法庭和辩论赛。一样,都是为了打动陪审团和法官,尤其是陪审团,而不是对方律师。
第二,要学会偷换概念,并且利用身体语言,微表情,以及语气等等外在的表现,来对于内容进行加持,或是转移注意力
第三,准备资料并非没有用,因为出庭以后,脑子一定会和准备期间不一样,所以准备的越充分,越好
第四,不是一直要和对方死掐,而是应该有张有弛,所谓虚实嘛,你有虚有实,对方也一样,要想华衫说的那样,转化虚实,以实对虚。//m.igetget.com/share/course/article/article_id/81505(华衫讲虚实——来自得到
法律术语和程序很真实专业,可是,大家在discovery阶段都不干活嘛,怎么到了trial时才发现各种新证据增加drama!导演与徐静蕾有异曲同工之处,生生把电影拍成了旁白散文诗,镜头语言不足。保险公司怎么可能在证据这么不利的情况下都不settle,trial都是公开可见报的,被老百姓知道了没种claim都自动不给报销,谁还买他家保险啊,这点太不真实了。
主旋律感浓厚,硬伤不少,结尾堪称仓促,有点令我失望,三星半。吐两个槽,第一,rudy根本还不算个律师,就敢学老法师金盆洗手教学生?我认为他不具备这样的资质,整个case至少75%是秃大叔的功劳,男主在他唯一能负责的辩论层面也表现得不够专业。结尾好像是为交代而交代,近似“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美帝法学教育这么随便的吗?第二,感情线的作用是什么?全方位展现rudy的弱受气质?揭示美利坚家暴干预的制度漏洞?再一点,雨夜杀人那一段,明知道暴力狂可能没离开,为什么非要在家里很有可能有人的夜晚回去拿衣服?
法律只是一个制度,有时为了信念或自己所认为的正义,你也需要行走其边缘。影片根据畅销小说改编,情节充实,但节奏却有些松散,尤其是主角的感情线所引起的那段故事感觉上有点削弱了影片整体所反映的现实思考的力度,总的来看,这部影片还算是科波拉90年代比较扎实、小有出彩的作品。
2条主线自始自终,生活94这样,不可能1塌糊涂到底也不可能万事如意到头,但依然继续,关键在于你自己知道什么是对的,并按着对的去做。大导演果然不是盖的,不会1味告诉你赢了9HAPPY ENDING,冷不防哪一天醒来,自己9成了当年自己拼死打败的敌人..
不是科波拉最好的作品,节奏略微有些缓慢,好在韵味十足。完全从人物成长的视角来写的律政片可能也不多见 。主线的庭审戏实在是精彩,副线的感情戏刚开始略显狗血,但作为男主人物转变的关键点还是能让人接受。
教父导演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97年的电影,描写的是一个菜鸟律师揭露保险公司黑幕,帮助被害人赢得巨额赔偿金的故事,情节架构有点类似于朱丽亚·罗伯茨的那部《永不妥协》,马特·达蒙青涩的表演正好适合菜鸟律师这一角色,为影片增加不少趣味。科波拉导演的叙事非常老道,法庭情节跌宕起伏。
马达青涩的表演没有给影片带来多余的加分。但却不得不说,这是一部不错的电影。初出茅庐的青涩、法律理想的坚持是与这个贪婪社会抗衡的砝码。可以丢弃饭碗、可以丢弃金钱,却不能丢了灵魂。无论身边的人与社会如何混杂,也一定不能忘了自己谁。法律理想与新闻理想其实如出一辙。
我打这么高分是因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法律片。如果对法律没有兴趣的可能觉得这部电影一般,比如情节老套什么的。但是对我来说,这不是情节的问题,而是对法律的演绎的问题。其他那些拍案件的拍法庭的全都只能做做样子,根本就没有那个水平引用法律专业知识。这片子才是行家写的!我看他们对法律条款,术语,还有法庭规则的引用,看得无比激动ing!
学法律的我也曾经满腔热血 信誓旦旦的对自己说做事情要凭良心 可经历多了 谁能抵挡那些诱惑呢
终于还是在雨天观看了《造雨人》:儿子得了白血病却申请不到医疗费用保险,最后不得治疗而离世;嫁了个暴力倾向的丈夫各种被殴打乃至住院,却无法轻易离婚最后还成了命案……联想到最近的“滴滴顺风车”、“宝马男持刀砍骑车男子”等新闻→这个世界里每天都有人遭遇各种不幸,有些善良不被善待,有些恶意总是变着法上演,无穷无尽地轮回,无止无休地进行……
1997年的片子,现在来看依然很强。律师在挖掘事实的道路上付出的真情,泪水,坚持和责任,描述得很真实,当然还要耐得住痛苦,挨得住困难。一战成名的Rudy是幸运的。
绝对专业的法律片,真希望每个学习法律的学生都可以看看。我们无法改变现实,但是不能轻易被现实改变。在法律面前还能留有最后的尊严和正义感会不会是一个奢望?案子虽然赢了,但是鲁迪最后的话语好叫人伤感。马特达蒙从小演技派啊~这种正义超人毫无抵抗力的说~
坏法官和老律师轮番上卫生间,不动声色地驯化小律师失败;好法官眼看着小律师不断成长,从干着急到万分欣慰……细节都特别动人。但这里真正的英雄其实还是最可爱的shorty啊。
矮胖子才是亮点,小马哥就在庭上和泡妞中穿搜打酱油
每个律师都可能越界,越界多了,界限就不存在了。
犹如蚂蚁撼大树,过程千辛万苦,结果恍然如梦。让人又感动又回味。
humorous and sad. How to remain calm and uneffected when yelled at, young man? The last lines could apply to any fields. After ten years, will I keep my faith, or should I become another shark in the dirty water? God bless me never turn into those I hate. We'll see......
最后不算完美的结果反倒挺完美,音乐也处在一种俏皮的状态,让整个电影就跟年轻律师一样有活力~~~那个时候小马哥还很瘦啊~
matt这次变身成了青年骑士版的永不妥协!
可能是因为年代的关系,片子有点太主旋律了。当然世界上人人都希望英雄救世人,问题就是谁都不信有这么无私的英雄,觉得有没有太真实的感觉吧。除去这点其它的都还不错,那个时候的MD真是年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