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姐兒是個具超能力的少女,能知過去未來,甚是好玩。她生性反叛,不時與人鬥嘴,但本性善良;她有一個表妹Amy,二人經常出雙入對,互訴心事。 她的阿姨見她每一件事都瞭如指掌,而且連別人的心事也能看穿,有些嫌煩,於是帶她看心理醫生,豈料那醫生所用的方法,也全被甜姐兒說了出來,醫生為之愕然。 士多的士多仔將甜姐兒所叫的物件放在單車後送去,但他忘記帶洗頭水,甜姐兒在家問女傭貨物是否已送來,女傭未回答,甜姐兒已叫表妹Amy陪她外出,原來她已知士多仔忘了帶洗頭水來。 Amy與甜姐兒坐長途巴士旅行,車後有一英俊青年唱歌,Amy見那青年英俊,想前去搭訕,但甜姐兒不肯陪她去,只坐著閉目養神。突然,甜姐兒低聲說車上有扒手,Amy回頭一看,見到一個中年男人正在偷旁邊青年的錢包,Amy忙把他喝止,卻反被中年男人大罵,奇怪的是被偷錢包者也罵Amy,Amy不忿。這時被偷青年卻反過來偷了中年男人的錢包,甜姐兒又用超能力感到了真相,不禁一笑。 甜姐兒穿上性感泳衣在海灘曬太陽,有一男子前來搭訕,向她與Amy借火,Amy即場拆穿他口袋中有火柴,令他尷尬。Amy興高采烈與男子玩,甜姐兒卻拒絕一齊玩。 阿姨見甜姐兒的中文能力甚弱,於是找了個姓邱的補習老師為她補習,甜姐兒並不領情,只勉強敷衍了事,並不認真對待。但她感到奇怪的是,她不能從邱老師身上產生任何預感,於是對他產生興趣。
《甜姐儿》是赫本第一次拍摄歌舞剧,这部电影带给观众的才是真正的、最初的奥黛丽·赫本。 那个对舞蹈无比挚爱的她、那个向往美好爱情的她、那个拥有璀璨星子般眼眸的她,都在这部电影中尽情的展现着。 影片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两点其一是时尚界著名的Think Pink一幕,当戏中的杂志主编宣布“banish the blue and burn the black!”,现代女性必须“gotta think, think pink!” 这是粉紅色第一次,与女性形象完全地划上了等号。 而这部影片不单单是时尚教科书那么简单,更是一部将奥黛丽·赫本的个人风采展示至奢华境界的艺术电影。 可以说,《甜姐儿》就是一台奢华的纪梵希服装秀,让整个时尚界为之倾慕并从中获得无数灵感,其中就包括后来电影《穿普拉达的女王》的场景,还有迈克尔·杰克逊的舞步与造型。 但影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不是赫本和弗雷德本高超的舞技,也不是雍容华贵的服装配饰,而是那个直击灵魂的回眸,那个令人心之所颤的黯然,那个过目不忘的Funny Face,是最归真实的赫本。 现实奥黛丽·赫本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纪梵希的灵感缪斯,是男人们最想得到的人,是女人们最想活成的人,是美得不可方物的人,是落于凡间的天使。 一个配得上所有美好的人,一个在所有人看来都完美的人,但她并不认为自己是完美的,她会因为自己8码的脚显大而暗自哭泣,她曾因为身材被拒绝跳芭蕾舞…… 正是她以最可爱的心态接受了自己的不完美,才造就了她脱俗出众的自然美。 回归现实,我希望你不要因为过度追随所谓时代的美,所谓他人眼中的完美,而忽视了最可爱的自己,忽视了那个即使不完美却是最本真的美。 活成光的人自然有人追随,你生而为美。正如奥黛丽·赫本所言: “我当然不会试图摘月,我要月亮奔我而来。
电影里赫本饰演的乔是共情主义(Empathicalism)的忠实追随者。
非常讽刺的是,乔非常崇拜的教授Emile Flostre虽然在论文里和口头上大谈共情主义,现实生活中却是最不懂共情的人。他假借和乔讨论共情主义思想,在乔没同意的情况下居然想要强行猥亵她,简直是衣冠禽兽。而摄影师迪克虽然一开始完全不懂共情主义这个观点,在生活中却非常懂得尊重和用心揣测乔的想法。
共情主义其实是个杜撰的哲学观点,大概讲的就是感同身受/换位思考的能力。共情不只是同情和理解,是能更深切地体会别人的情绪(就像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
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出过共情的观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们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就不要强行让别人做了。
我的偶像之一姆爷创作过一首歌是关于共情的,名字叫”Beautiful”: “In my shoes, just to see what it’s like to be me; I’ll be you, let’s trade shoes, just to see what it’d be like to; Feel your pain, you feel mine, just to see what we (can) find.” 这首歌里的”trade shoes”就是换位思考的意思。这段歌词的大概意思就是让我们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思考和理解对方的感受(比如痛苦)。
共情/同理心大约分成两种类型:
1)情绪同理心:能用合适的情绪回应他人的情感;
2)认知同理心:能了解他人的精神状态和观点;
*能用合适的情绪回应不一定代表可以完全理解他人的认知观点。
**有调查显示,情绪同理心与大脑岛叶活动增加有关;认知同理心与大脑中扣带皮层、邻近背内侧的前额叶皮层活动有关。
一定程度上来说,人类社会就是建立在人们能共情的基础上的。共情使得人和人之间越来越相互信任,最终才能一起和谐地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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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baike.baidu.com/item/%E5%90%8C%E7%90%86%E5%BF%83/2045072
//en.wikipedia.org/wiki/Empathy
//zh.wikipedia.org/wiki/%E5%90%8C%E7%90%86%E5%BF%83#%E9%A1%9E%E5%9E%8B
无意刷到赫本的老电影《Funny Face》,感觉评分还不错就点开看了看。自从开始注意电影原名后,常常觉得有时候翻译总是带了些个人情感。你要说直译的话我还真不知道Funny Face就是那个耳熟的电影名甜姐儿。就好像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你永远无法凭着名字猜出它的原名一样。
虽然是一部爱情歌舞片,但整个故事背景是时尚杂志的拍摄,所以电影的整个基调还是时髦的,服化都看得很过瘾。不得不夸夸那时候的审美和设计,放到今天来说依然很时尚,很好看。都说时尚是一个圈,1957年的电影服装设计,依然能惊艳到2019年的我。5、60年代的美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高峰期,经历过战争的压抑后,人们开始更加注定生活品质起来。女性也是美的更精致了,生活里处处都是我们现在所追求的仪式感。
电影开头就有种现代Mac的既视感,近视眼的我还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看了部新电影 照片剪贴拼接的手法,在那个电影技术不是那么发达都年代,配合着Fred Astaire的那首「Funny Face」显得格外新奇生动。
电影一开场就在一间时尚编辑部,半圆形的设计配合7彩的门,未来感里还透着一股可爱劲。主编Miss Prescott(Kay Thompson饰)正快步走进自己的办公室,连旁人的打招呼都来不及回应。
新一期的「QUALITY」杂志无法让她产生共鸣,作为引领美国女性流行为己任的主编,她无法出版让自己都无感的杂志,在7位秘书的簇拥下,主编无意拿起了桌上的一块色板,突发灵感决定做关于「Pink」粉色的主题,对于女人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很难拒绝的颜色。 来感受一下满屏的粉色💗
主编信心满满,可摄影师Dick Avery(Fred Astaire饰)却苦于模特Marion(Dovima饰)无法理解雕塑「ItsabuchI」而拍不出他想要的大片。漂亮的模特光有好看的外表却没有“思想”,照片的质感也就不言而喻了。可最近好的模特都没空,他们也只能换个背景拍摄,帮Marion找找“思想深度”。
在马路上开车时他们发现了一家感觉不错的书店,于是停车一大伙人就冒然闯了进去,完全不顾店员Jo Stockton(Audrey Hepburn饰)的阻拦,理直气壮的摆弄起店里的书,把摄影器械也都摆起来,大家上上下下的忙活着,书店不一会就变成了一个小型摄影棚。
虽然Jo一直在有理有据的劝说他们离开可是都毫无效果,最后还被拉去当了拍摄背景。
拍完觉得Jo还在念念叨叨,主编Miss Prescott觉得太烦便把她推了出去,这时候的她真像只任人欺负的小白兔。奈何不了这一群人的她也只能在书店外等待他们拍摄完。
拍摄完成后,一大伙人留下满地狼藉便扬长而去,只留下摄影师Dick一人主动留下来帮忙。对于爱读书的Jo来说实在无法理解,浪费时间只为了拍摄一个愚蠢的女人穿着一条愚蠢的裙子。因为在她的观念里,美应该是天然的,而不是人为的。
但在摄影Dick看来,他拍的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穿着一条漂亮的裙子。这两个人对于美的看法完全的不同。唯一值得Jo羡慕的是,作为摄影师Dick能够去巴黎。她也是多么想去巴黎,不是为了寻欢作乐,而是为了去听Emile Flostre的演讲,一位在她看来最好的哲学家。
他们聊到了哲学,聊到了「empathicalism」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去懂得他人的感受。Jo虔诚的将其奉为自己的信条,相信精神世界的绝对完美。却让Dick误会其含义,这才有了书店的这一吻。想必两个人怎么也想不到最后,完全不相同的两个人也会陷入爱河。
主编Miss Prescott想为杂志「QUALITY」挑选一位模特,作为杂志的代言人。就在他们挑选模特的时候,这时Dick拿着照片进来极力推荐了书店女孩Jo,一个个性、活力、智慧的新人。
无法拒绝Dick的提议,主编马上让秘书在书店定了一大笔定单,只为了能让Jo亲自送上门来。 主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一番后,觉得Jo确实是个不错的模特胚子,于是和秘书一伙人自顾自的准备把Jo重新打造一下。
作为知识女性,对于时尚Jo认为是肤浅的,不喜欢也不太能接受。所以当主编要她当模特的时候,她第一反应是拒绝逃避的,于是一溜烟的躲进了Dick的照片冲洗室。
Dick解释到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在他看来Jo像树一样的自然美丽, 会是一位好模特。最终在Dick的说服下Jo答应做模特,毕竟能去巴黎见她敬佩的教授这一点就足够让Jo心动了。话不多说,一行人马上踏上了去往巴黎的行程。
关于巴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怀。这个浪漫的城市里很难让人不从心的喜欢。感受一下这首「Bonjour Paris」主角们的喜悦之情。
可是拍摄当天Jo却未能如期出现,在那个通讯工具不发达的年代,Dick只能自己上街去找她,最终在一间酒吧找到了独自侃侃而谈的Jo,即使对方完全不懂英文,Jo相信只要能感受到,即使语言不通也能顺利的交流。无奈的Dick只能笑着脸说的骂人的话拆穿了这一群骗酒喝的人。只能说生活在完美精神世界里的Jo总是把现实想的太美好了。
在这个昏暗的小酒吧里,Jo释放自我和舞者们一起大跳了一段爵士舞,完成度极高被评为影视作品中的经典之一。自由散漫却节奏到位的舞步,和身着保守的Jo形成了鲜明的发差。她将自己完全融入了即兴的舞蹈中,不论她的动作如何,旁边的人都丝毫不受影响,哪怕最后跳完倒在别人的腿上都没有引起注意。在那个年代的法国,年轻人勇敢做自己,对大家来说已经不见怪了。难怪那么多艺术家都挖坑心思想去巴黎。来感受一下这段精彩的舞蹈。
第二天Jo按时到达现场工作,一出场就惊艳四座,在场的人都被Jo的美震慑到移不开眼睛。有趣的人喜欢在“无趣”的人身上大做文章。Dick满脸得意地看着Jo,是他发现了这样一位独一无二的美人儿。
接下来就开始来模特工作的各种拍拍拍,欣赏一下Jo的各种大片。
对于拍摄工作Jo也越来越上手,开始享受起这份工作来。当穿着红裙的Jo从台阶上走下来时,Dick无法跟上节奏,忙说停下来停下来,可是已经投入状态的Jo根本无法停止下来,只能让Dick快点拍。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相处中,Jo确认了自己对Dick的情感,穿着婚纱的她在教堂后花园向Dick表白了,Dick也回应了她的感情。在鸟语花香中跳舞的两人,仿佛今天就是她们两的婚礼日,如王子公主一般的美好。
可事情没有按原定的发展下去,就在杂志发布会的当晚,得知教授Flostre在酒吧,于是她偷偷溜了出去只为见上一面。相谈甚欢的两人忘了时间,这时Dick来到酒吧找Jo,把她带回来会场,但Jo就Dick对教授态度的不礼貌很不高兴。
回到会场的两人,还在就刚才的事情一直争论,不小心打翻了会场,最终这场发布会成了第二天新闻的一个大笑话。
这下可好,Jo完全不顾工作,完全投入进和教授的思想交流中。无计可施的主编和Dick两人只能假扮成别人潜入教授的沙龙带回Jo。不愧是多才多艺的时尚圈人士,就算被叫去表演,弹琴、唱歌、跳舞样样不在话下。
两人一边表演一边慢慢走上了楼梯,最终谢幕后闯进了教师的里屋。为机智的他们点个赞。可他们怎么说都无法劝服Jo跟他们回去,临走时,Dick把吉他丢给教授,急于去接吉他的教授脑袋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生气的Jo大喊着叫他们离开。
清醒过来的教授一改之前的态度,觉得扰人的都走了只剩他们两人。我只想和你谈思想谈哲学,你却要跟我谈男女。在最后一科Jo认清了教授的真面目,反手拿起雕塑就给他头上又来了一击,随机逃离了现场。
就在宾客等得焦急不安,主持人准备宣布秀结束的时候,Jo及时赶回了现场,可她必须独自完成这场秀。找回Dick的任务就落在了主编身上,原来从沙龙出来以后,Dick一人已经定好了最早的航班要返回纽约。
这一边Jo在有条不紊地走着秀,心里早已经飞奔出去找Jo了,当她知道没能挽回住Dick时,完成最后一套婚纱秀后,她伤心地跑出了会场。
不得不感叹赫本穿这个婚纱真的太美了,「The Marvelous Mrs. Maisel」里的麦瑟尔夫人的婚纱头饰就是借鉴了这里。
Dick那边正准备上飞机,正好撞见了头部受伤已经包扎好的教授,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后,他急忙赶回了现场,秀非常成功大家都在庆祝中,可Jo早已经离开了会场,Dick二话不说也赶紧跑出去找她。
两个彼此相爱的人,最终在当初定情的教堂后花园找到了彼此,当Dick在Jo背后唱起那句「I love your funny face, your sunny funny face..❤️」我知道这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所有的误会和经历,只能让我更取信自己爱你。
故事的最后,沐浴在晨曦的阳光下,两人幸福的拥抱在一起。
对爱情即使经历过误解和伤害,我依然希望所有人相信它的美好,这不容易,但是请相信,世界上总会有人爱你的一切,并且迫切地希望早点遇见你。 愿看到这篇文章的你都拥有自己想要的幸福和彼此深爱的人。
是一不小心又看了一遍奥黛丽赫本和舞王阿斯泰尔的《甜姐儿》。虽然我一直都很喜欢歌舞片和踢踏舞,但是不得不说看第二遍还是觉得《甜姐儿》剧情是硬伤,不过画面,设计,背景,服饰,细节摆设现在看来都依然非常精致,感觉每一个场景的设计都是掐着尺子比例完美搭配,细致到让我觉得有一点点刻意又有一丢丢“刻薄”。就像每一个人物的出现,每一本书的摆放角度都是全部设计好的,所以本片跟生活无关,都是时尚摄影棚的产物。
从影片开始这个构图和配色,就知道幕后艺术设计指导的精致美学,粉色和灰色的搭配,时尚美学的舒适视觉组合原理,突出重点的比例横定。
然后也贡献了不少奥黛丽赫本的时尚大片,每一张照片现在看来都相当赏心悦目,一点不过时,不愧是《穿Prada的恶魔》的时尚“教主”和参考模版:
这当然是一部完全为奥黛丽赫本量身打造的个人电影,她本身已经是时尚界的宠儿,给当时浮躁的时尚圈注入了新鲜的活力,本片也刻意突出时尚圈的model不仅需要外表,更需要头脑,并以此为基调设计了整个剧本。虽然舞王阿斯泰尔扮演的摄影师和奥黛丽赫扮演的书店店员的爱情故事有真实人物和故事供参考,但是剧本完全是围绕着如何在桥段里尽可能把赫本的优点展现无疑而强行设计,所以很牵强。
这也是赫本继《罗马假日》后首次出演歌舞片,所以她指定男主角是她从小的偶像——舞王阿斯泰尔,所以才会让观众觉得男女主角年龄悬殊的差距有一点点牵强。看得出来奥黛丽赫本第一次演歌舞片那是相当努力和认真,毕竟在自己的偶像面前跳舞怎么样都要表现力100%,毕竟奥黛丽赫本本身是学芭蕾舞出生的,所以跳舞难不倒她,但是跳得好不好看就是经验造化了。
说实话,我觉得奥黛丽赫本在巴黎酒吧跳舞那段真的不好看,哪怕是表现了某种超前卫现代艺术,但是跳得真的让人产生不了美感,看起来不舒服。不是说跳得不好,绝对的姿势到位,情绪饱满,动作铿锵有力,四肢舒展得尽可能的奔放,但是就是让人觉得不自然,做作,和过了那个让人觉得舒坦的“度”,看得我尴尬症都犯了。
相比之下,阿斯泰尔和时尚主编合跳的那段踢踏舞看起来那才叫一个赏心悦目,不用力过猛,动作,情绪刚刚好,两个人年龄也相仿,看起来默契十足,时尚主编声音偏低音的吟唱听起来舒服极了,衣服配色也相当好看。这段舞蹈真的是让我看得目不转睛,完全像被吸进去了一样,算是本片的经典舞蹈片段之一。舞蹈让人看起来舒服才能达到目的。
甚至连时尚主编和奥黛丽赫本同台表演的那个小桥段,也让我觉得奥黛丽赫本全靠那张漂亮的脸蛋儿才吸引了我看她唱歌跳舞。每个动作都过了,过了,夸张了一点,真的不如旁边的时尚主编跳起来看起来自然和谐。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奥黛丽赫本演戏也有一点点做作,总是用力过猛,每个表情,每个动作,每句话,都很刻意的感觉。所以,奥黛丽赫本还是乖乖穿漂亮衣服拍时尚大片比较好,长得确实独树一帜,像个小鹿儿,永恒的时尚经典个人代表标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赫本扮演的女主热爱哲学,在书店打工,有着丰富的内涵和质朴的装扮,美国最大的时尚杂志主编要引领全国的潮流,但是他家的模特有着美丽的外表却展示不出更多的表现力,于是他们找到了女主书店强横要求在内拍照,女主坚持他和他的老板不支持杂志大片不同意拍摄,但还是拍摄成功,女主抗拒扭曲表情杂志社当做配角采了景。拍摄结束摄影师留下帮女主整理满地狼藉的分区杂乱的书,女主拒绝并请他离开要独自整理,男主趁女主不注意吻了女主并认为每个女孩都想要被吻。回到杂志社的男主放大女主的脸部特写并推荐他做杂志模特,主编女士不同意,但他的老板也赞同了这一想法。 女主编订了50元的书。想办法让女主过来女主过来之后,他们不由分说要替他换掉衣服,剪掉头发女主反抗逃跑。当他躲进一个洗照片的房间男主通过赞美以及说服工作可以去巴黎见到他所热爱的教授。它说通了他。正当办公室里的人懊恼没有抓到女主时,摄影师带出女主说他同意拍照片。然后他们马上去了巴黎。去了巴黎的小皇宫已经很多著名景点,最后他们登上了巴黎铁塔。女主在应该工作的时候偷偷跑到了地下咖啡馆去和他所热爱的哲学人们辩论。女主在地下咖啡馆解放天性。忽然放肆地跳起了舞。而男主在带她回到住的地方时,也在下面的院子跳起了斗牛舞。他们去了很多地方,在河上坐船演绎一个平民为了吃饭在钓鱼。演绎一个女生从台阶上面走下来穿着红裙 明媚动人。她还演绎了一个刚被丈夫丢弃一个生气的女人。以及快要结婚的一个可爱的妻子。第二天该到了工作的时间。女主却跑去听他教授的演讲。 编辑和摄影师他们已经筹备好了展会却迟迟不荡,不等到女主到来,于是他们去到咖啡厅假装一对去表演的夫妻占用了另一对夫妻的座次,他们去到。哲学家的房间见到女主他们却被赶跑。摄影师很嫉妒并且生气他定了。临近的飞机想要回国。哲学家见到女主时看到被装扮后的女主非常的美丽,忘了自己是一个哲学家,而是一个男人。 女主保持清醒。手碰到了价值20万法郎的艺术品,砸中了哲学家逃跑,回到会寻找摄影师。摄影师已经走了。杂志编辑对他说,我理解你。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女主忽然反应过来。杂志编辑对他讲的话是他所一直所追求的共鸣。她被说服留下演出。美化一身衣服回到会场,他都会问。追回男主到了什么进程?最后一次上场的服饰是婚纱。上场之前他看到那班次飞机起飞。上场表演人们看出这不是她自己的婚礼,因为新娘走会场的中心却满含热泪,这一镜头这也是一次经典的回眸。演出完毕,他离开。哲学家其实没有坐上飞机。在登上飞机的时候,哲学家对摄影师说,别让我再看到你,因为他拿。20万元的发廊砸中了我的头,耳朵缝了六针。嘴巴也撕坏了。摄影师握着哲学家的手感谢他,这是我听过最好的消息。于是他回到了巴黎给女主拍摄婚纱的教堂下面草坪。女主正一脸失落地在草坪附近,男主走到走到她身后的树附近。唱起了他们上次在拍摄婚纱时所唱的歌可爱的你。女主回过神来发现这是男主,回来寻找它。于是他们又像在拍摄婚纱是一样在草坪上翩翩起舞。绿色的草坪上面。落满黄色的花瓣。上面有很多可爱的小鸭子,水中有。承兑的白天鹅,他们又踩上上次那那个小船,河流,带着这个小船,带着他们飘向前方。教堂,阳光,树林都是那样的美丽,静谧。电影结束。女主就像电影的名字那样可爱的女孩。在这里我很欣赏杂志主编行事果断。很有想法。说服别人的能力很强。他在杂志杂志工作,不像女主一样专门去研究哲学思想,但是他却。把这种思想最佳的生活话简而易懂。做的很到位,没有学过却。用起来易如反掌。成为生活中一种很强的说服力。 而剧中的哲学家也像一种讽刺他。背手。很多。人的尊重。掌握着令人钦佩的学识。但是在遇到女主时却失去了冷静的思考。失去了正常人的道德规范。放纵自己的行为。哲学家没有在庙堂之上。而真正的践行者却在世俗的工作中得以发挥的淋漓尽致。女主满怀哲学思想以追求哲学以外的快乐,但是确实脑筋。字字珠玑,却又没有与生活相结合,显得呆板。女主遇到了摄影师遇到了杂志编辑。是他丰富的内涵得以。也在外表上华丽的呈现。于是她的内在和外在全都完美。杂志编辑编辑和摄影师也会成为他的朋友以及他的启发者。教授以及它的同类人用他们的哲学思想征服了很多的一大批忠实的读者。而时尚编辑也用可看得到的时尚以及表现能力影响着所有的女性。不管是语言文字的能力还是时尚所带来的风潮。假肢编辑其实是由很强的。站在其他人的想法上面考虑的问题他的每一次说服都会让别人觉得。是他们自己做了改变的想法。并且觉得是替他在考虑问题。所以女主不管是直接去做还是想去说服,他的目标感都非常的强适合工作总是能够完成目标因为他能让别人感应到它,并且赞同她而去一起做成这件事。其实都是女主所追求的共鸣吧。
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给五星是不是给得太随意,但我确实觉得这片很棒,很喜欢,实在给不了四星。一开始的粉色或许已经暗示了爱情到来,另拍外后面三人漫游巴黎街头,共鸣学家的双人舞,拍照的赫本,花园河边树下的爱情,这些段落我都很喜欢。有着放了一场大假的快乐,渡过了一段幸福的旅行时光。
多南为赫本量身定做歌舞时尚小妞片,甜腻得粘牙,堪称与《瑟堡伞》共为《爱乐之城》的两大主要参考片(所有参考片大约几十个?)。无论剧作主题、对色彩大胆运用还是具体歌舞段落动作/场景,后者都有大量戏仿(尤其暗房、阳台和环绕巴黎拍照三段戏)。两段婚纱高潮戏简直太棒。
five star purely because it's Audrey Hepburn..
有七扇粉紅門的時裝雜誌辦公樓;女學究赫本出場時的灰呢外套裙;小插曲之“the fallen idol”
没有人比阿斯泰尔更会用道具跳舞了,现在知道为什么窈窕淑女要找朱莉安德鲁斯帮赫本假唱了,纵使赫本再美貌也掩盖不了她唱功糟糕这件事。。。
她的每一部片子都是时尚教科书
片中角色基本上都依据时尚圈的真人真事改编。Dick Avery对应的是时尚届著名的摄影师Richard Avedon, 赫本饰演的Jo对应的是Avedon的妻子,原名Doe Avedon,之前是个售货员,和电影情节表现的一样,被摄影师发掘后成为万人瞩目的top model, 该片的视觉顾问也正好是Richard Avedon本人。
这基本是一部为了完全展示赫本魅力而量身定做的电影了。全剧的剧情都是围绕如何展示赫本的美丽而展开的。包括镜头、舞蹈和片中大量的赫本时装照。电影史上这种既美如天仙又有丰富的心灵的犹如天使般的女演员确实凤毛麟角。赫本值得大家这样如众星捧月般地追捧、烘托。因此剧本“比较大众化基本没什么出彩的地方”这一点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值得一提的是暗房内的双人舞和咖啡室的赫本舞蹈,真是厉害,既塑造人物,又展现了赫本超级过硬的舞蹈基本功,舞蹈本身也好看,真是歌舞片中的经典!把什么《LALA Land》之类华而不实哗众取宠的货色远远甩出十几条街。8分。
三星半。剧本其实挺差的,角色扁平,变化突兀,而且虎头蛇尾,后半段在巴黎的故事根本没展开。赫本和阿斯泰尔也完全不搭,一点没火花。但影片的歌舞段落真是不错:开场粉色歌舞就十足惊艳;阿斯泰尔在赫本楼下一段斗牛士独舞潇洒飘逸,不敢相信他已是近六十岁的人!此外就是赫本在巴黎拍的一组大片真是绝世风华,特别是那张模仿胜利女神的!哦,赫本还在片中少见地跳了一段现代舞,大概是阿斯泰尔为她打造的?舞蹈很棒但赫本略显僵硬,大概不太适合现代舞吧。教堂草坪那段,真是又甜又俗气……
是不是从古至今时尚杂志的主编都那么飞扬跋扈啊,and 男猪脚又老又难看,跟赫本完全不搭。。歌舞都还不错,赫本穿的还是纪梵希。。
谈恋爱不如跳舞,用这个方式相处,没有人觉得孤独,也没有包袱。
全片最喜欢斗牛舞,可是……这跟剧情毫无关系啊……赫本咖啡厅“放飞自我”之舞实在吓到我了,总之就是不聊情节都很棒了
三星半。纪梵希、巴黎、赫本,有了这三个,就有了永恒画面的可能。赫本和阿斯泰尔算是般配,但缺乏火花,仿佛各自忙着各自擅长的东西,而这又是个展示时尚、浪漫、爱情的故事,就多少削弱了感染力。
买了一张碟,还有花絮呢。赫本的舞跳得不错,好像就是从本片开始展开和纪梵希的合作,角色是傻大姐性格。
【5】相当具有现代感的歌舞类型片,在稳固的叙述体系内部做着自反运动。观看的参与感极强,仿佛亲历巴黎,几段舞蹈的趣味与感染力极其出色,奥黛丽·赫本的肢体尽管略显笨拙与僵硬,但恰是难得的“不完美”才令形象魅力被充分激发,让人无法抗拒的Funny Face。
作为歌舞片时代的尾巴,有特别之处,但是作为观众,这个电影的时间可以完全用秋巴卡唱歌代替,think about that…
尽管我知道那个年代的故事就会是这样的叙述方式,我也在蒂凡尼的早餐里领教了那无聊的剧情。但是,耐心这种品质总会随着成长而流失,这一回,真的没法逼自己看下去了。66min, aborted.
这个片子的视觉指导原来是阿维登,昨天刚讲到他。猿粪!
许舜英那句著名的广告词灵感就是得自这片子吧:有了胸部之后你还需要什么?脑袋!到服装店培养气质,到书店展示服装。
赫本小鸭变天鹅的习惯套式始终存在硬伤:分明变前就美,观众尽收眼底,为啥片中角色故作无视?太假。不过此片的解决方案相对高明,至少它想到要有自洽的参照物,就是红色暗房里那张只有五官的大头照!但多南的情绪掌控有问题,太过自嗨,只放不收。好在忍到40分钟,赫本又突然冒出个经典造型来安抚你:许多文化关联文章都提及她的黑衣白袜缩水裤平底鞋或许灵感过流行乐之王杰克逊。凭此也要追加半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