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梦想中的侦探
文/caesarphoenix
在现实生活中私家侦探往往是一种猥琐的存在,大部分时候他们只是在跟踪婚外情、搜集离婚证据(甚或拆对、碰对),有点技术含量的也就是寻个人、做个婚前背景调查。
而小说、电影中的他们则大为不同:一部分的侦探长于推理、思维缜密、以解谜和缉凶为人生旨趣,另一部分则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游走于道德边缘不按常理出牌、以硬汉形象示人。
当然这两者并非截然区分的,如今福尔摩斯也要会武打、柯南踩着滑板也要躲子弹。但比起《马耳他之鹰》中的Spade还真都是小儿科了。
侦探(或者包含更广的推理)这一类型发展至今可谓蔚为壮观,但每次我看这类小说/电影/动画时总觉得要么没有余味(一揭秘就结束、都不能被剧透),要么就流于渲染(环境描写一大堆、人物生世密辛隐隐的透露,钱德勒就特别喜欢干这事),那种行动果决、思维敏捷、干脆利落又深沉独特的侦探极为罕见。可是在我看来只有这样的人才应该干侦探这一行。
在法制不彰(社会治安不佳)的年代,他们代替警方破解谜题、他们是罪恶丛林里的赏金猎人,有能力游走于司法系统、警察、委托人、罪犯、社会公众之间,毫不拖泥带水、冷静而专业。
只有这样的人,才是梦想中的侦探,就我目前所看,只有《马耳他之鹰》中的Spade。其他人和他相比总落了下风,要么太刻板、要么太多情,不是有所牵挂、就是一味斗狠。
就连《历劫佳人》中那个由奥逊威尔斯扮演的犯罪警察,虽然颇含深意、但也不免刻意,比不上鲍嘉干净果决背后的无尽言说。
Spade在影片中和搭档妻子、女秘书、委托人都有着或隐或显的情感纠葛,但他处理起来毫不费力、往往三言两语、一个动作就能使女人乖乖听话,并且毫不突兀。甚至影片最后他逼问委托人是否是她杀死了自己的搭档、决定将她交给警察时,虽然有一段对自己内心的解释和委托人的哭戏,但在警察进入后,Spade就立刻告诉警方是她谋杀了搭档,没有再延宕犹豫、刻意渲染制造悬念。
整部影片皆是由Spade一个接一个的行动构成的,他马不停蹄、毫不疲惫,无论是和警察、地方检察官、委托人、胖子、枪手的较量中都占尽上风,他深谙法律和心理学、身手也相当敏捷果敢。影片中只有被下药迷倒一处失误,并且醒来后又迅速投入工作、并迅速找到线索。
同时他也不沉迷于情感,无论是搭档妻子、还是委托人都无法动摇他的意志,在得知搭档死讯后他立刻就做出了全盘的理性判断。他对自己秘书的态度也极有分寸。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是一部机器,实际上他透露出一种洞察世事的气质,能够分的清何为重要、并能在每一时刻想到最妥帖的方法言辞。得益于鲍嘉的表演,我们对他的经历有着极大的想象空间,他是如何形成这样的性格(胖子多次说他真是一个人物)、他有过怎样的情感遭遇、他又曾经办过其他的什么案子(和地方检察官的对峙中他提到他们以前就想吊销他的执照、但并没有成功)。
不得不说鲍嘉扮演的Spade是梦想中的侦探,专业、干净、超越常规。
PS:侦探真的是最为合适的“黑色电影”主角,再也没有什么职业比他们更适合描绘道德的暧昧与模糊,展现人性的正直和扭曲。(也许还有政府官员)
2 ) 精彩电影值得推荐
萨姆·斯佩德和搭档阿切尔在旧金山市开了一家侦探事务所。一天,一位贵妇登门拜访,委托他们寻找自己失踪的妹妹。他们立刻展开调查,发现这名贵妇的妹妹与一位叫做瑟斯的神秘男子在一起。本 来以为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失踪案,但是事情的发展出乎他们所料
对黑色电影丝毫没有抵抗力,对白精彩,低调打光在我看来很美丽。剧情的精彩时隔这么多年依旧不减,演员的演技在那个时代就是完美,相似作品有很多,从年代看这个就是鼻祖了。
3 ) 巨多无比的台词
听说是鲍嘉的经典之作,怎么说,没有《卡萨布兰卡》好看,情绪是有的,莫名爱上委托人,为她一次次受险,在最后得到真相的时候,又亲手将她送入牢狱。是一个在正义边缘游走的角色。但是总规欠缺什么,也许女主角还不够漂亮。
4 ) 亨弗莱•鲍嘉:暗夜行者
亨弗莱•鲍嘉:暗夜行者
无论从哪方面看,鲍嘉总是一个暗夜行者。
——亨利•安杰尔(Henri Agel)
我吻了他,但我从来不了解他。
——英格丽•褒曼(Ingrid Bergman)
1939年10月17日,华纳公司一线明星乔治•拉夫特(George Raft)信誓旦旦地写信给公司老板Jack L. Warner,不无怒气地抱怨道:
当我来您家时,您曾经告诉过我……我不必去演那些肮脏的坏蛋……我那时曾对您说,我怕制片厂会让我去演那些亨弗莱•鲍嘉才该演的角色,而您答复我说,我永远不必去演一个亨弗莱•鲍嘉的角色。
仅仅是5年之前,亨弗莱•鲍嘉才刚刚以一个小明星的身份与华纳公司签约;仅仅是5年之后,几乎每个华纳公司的人都憎恨他。5年前,制片人Arthur Hopkins相中了这位仍在百老汇跌打滚爬的小演员,让他出演《化石森林》(The Petrified Forest)中杀手Duke Mantee一角,尽管如此,他仍然不怎么看好这位相貌平凡的小明星:“当我看到这位演员时,我犹豫了好一会,因为他就是那种我从来都不会欣赏的演员。他是个少年老成的小子,他的大半生舞台生涯就是在台上穿着白裤子挥舞着网球拍。他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冷血的杀手,但他的声音(干燥而又疲惫)却像极了,这就是Mantee的声音。”可是,当华纳公司买下这部戏剧的版权,想把它拍成电影时,他们仍然拒绝使用亨弗莱•鲍嘉。他们希望自己的一线明星Edward G. Robinson能够饰演这个坏蛋;好在,鲍嘉的好友、同为此片主角与制片人的Leslie Howard一纸电报:
致:Jack Warner。我坚持由鲍嘉饰演Mantee。没有鲍嘉,就不签约。L. H.
Jack Warner妥协了,但他并不想就此放过鲍嘉。他告诉鲍嘉,他必须取一个艺名,现在这个名字可实在太傻了。鲍嘉顽固地拒绝了。
于是,这个电影史中最为人所知也最为人所顶礼膜拜的名字就这样保住了。鲍嘉从华纳公司拿到了一份每星期550美元的中产工资,乐此不彼地演上了坏蛋。他的确是个坏蛋。他是个花花公子,而事实上,他的第三任妻子Mayo Methot就是这么想的。这对酗酒的夫妻用近似虐待的方式来互相折磨彼此,巴掌和互扔家具早已是家常便饭,有几次,她甚至纵火烧了他们的住所,并把刀插在了他身上。
在制片厂,鲍嘉仍然是众矢之的。没人想演那些“应该由他来演”的角色。1939年,乔治•拉夫特拒绝饰演《一切成真》(It All Came True)的角色,因为这是一个“亨弗莱•鲍嘉才该演的角色”;之后,乔治•拉夫和Paul Muni都拒绝出演《夜困摩天岭》(High Sierra ),本片女主角艾达•卢皮诺(Ida Lupino)“沦落”到只能和鲍嘉搭档,于是,当她被选定出演下一部电影《海湾疑云》(Out of the Fog)时,她声称,如果制片厂仍然选择鲍嘉与其搭档,那她只能坚决辞演。
1941年,华纳想让鲍嘉与乔治•拉夫搭档出演《Manpower》。没多少日子之后,鲍嘉发电报给制片人Hal B. Wallis,字里行间不无愤怒与无奈:
亲爱的Hal:我纯粹当乔治是个朋友。我知道,因为我要出演这部电影,所以他拒绝加入……我很伤心,因为这已经是第二次不能参演一部好片子和演绎一个好角色了,而这仅仅是因为有一个演员拒绝和我合作。
于是,在鲍嘉成为鲍嘉之前,他已经濒临失业的边缘。没有人想和这位脾气暴躁的酒鬼合作。“没人可以和我温和地讨论,我总是把它变成争执。我想那肯定是因为我的声音,或者我这张傲慢的脸——这里肯定有些能让每个人都气爆的东西。没有人当看到我的时候还会喜欢我。我想这就是我总是演坏蛋的原因吧。”
也许,是命中注定吧,或者时代使然,鲍嘉艺术生涯中的阻碍者反而成了他的推手,所有他的愤怒、阴郁和暴躁反而成就了这位新一代的明星。1941年晚些时候,华纳公司决定翻拍达希尔•汉密特的名著《马耳他之鹰》,由初次执导话筒的John Huston执导,饰演剧中私家侦探Sam Spade一角的仍然是那位大名鼎鼎的乔治•拉夫。一如既往地,过于明哲保身的乔治•拉夫仍然写信向Jack Warner抱怨道:
正如您所了解的那样,我强烈地认为,您让我接拍的《马耳他之鹰》一片并不是一部重要的电影。因此,我必须提醒您,在我和您签署新合约之前,您向我保证过,您不会要求我出演任何片子,除非那是一部重要的电影。
乔治•拉夫对初任导演的John Huston没有一丁点信心,并认为这只是一次毫无新意可言的翻拍而已。Sam Spade这个角色,终于在万般无奈中,落入了鲍嘉的手中。
虽然没有选角权,John Huston也许仍然心中暗喜制片厂还是选择了鲍嘉。这两位酒鬼之间的友谊始于《夜困摩天岭》,John Huston是这部电影的编剧,而他的父亲、传奇演员Walter Huston则在片中与鲍嘉搭档。鲍嘉崇敬Huston,他显然认为这是一位天才型的编剧和导演。而对于一位喜欢酗酒和吵架的演员来说,再没有什么比一位和他同样喜欢酗酒和吵架的导演来得适合了。
毫无疑问,Huston是鲍嘉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人物,正是他在《马耳他之鹰》中所塑造的Sam Spade一角,使鲍嘉一举成为新一代的个性男星。我们无从得知,到底是鲍嘉还是Huston赋予了这个人物以如此暧昧的魅力,但我们非常明确,如果没有鲍嘉,《马耳他之鹰》会变成一部怎样羸弱无力的电影。
这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孤独者。世界不断地向他发起攻击,他必须去战胜它从而得以控制自己的生命。没有人是可以相信的,“每个人都有需要掩饰的东西,”他曾经说道。Spade本人就是这样一个依靠掩饰和不断变换身份来维系残喘的人。他说话毒辣,眼神冰冷,毫无感情地观察着这个世界,正如巴赞如此准确地描述道:“他才不是加里•库柏或者道格拉斯•范朋克!无论演恶棍还是侦探,他的成功首先因为他能直击要害,而后是敏锐的洞察力。他的出击效率证明他的实力,更证明他的应对能力。他总是恰到好处,精准有力,最重要的是,正逢其时。他出手次数不多,却总能让对方手忙脚乱。接着,落入他手中的左轮手枪就成了有头脑的武器,一切争论立时哑然。”
他期望与人接近,可他的多疑和统治欲却颠覆了这种虚妄的美好。和Sam Spade这个人物一样,鲍嘉总是紧张地收缩着他的双手,随时准备着,当有人质问他的权威时,他会把手指绞得咯咯响。当敌人被打败后,他会对着他狰狞地笑,或者朝他的脸吐出一缕烟圈。
这种近乎执迷的举动与其说是用来攻击人的,不如说是自我保护。为了那种危在旦夕的男性气概。在影片中,当Spade第一次亲吻剧中的蛇蝎美女Brigid时,他用手深深地掐住了她的喉咙,一场温柔瞬间成为恐怖,容易使人想起鲍嘉与他前三任妻子之间的关系。他总是在躲避危险的亲密,用暴力重申着男子对女子的肉体征服。的确,没有人能够了解鲍嘉,“他每次开口说话都让人琢磨不透。他那副下巴叫人忍不住想到一具活死尸合不拢的嘴巴,一个即将带着微笑消失的忧愁男子的最后表情。那是地地道道的死亡的微笑。”
如果说在Spade与Brigid的关系中,鲍嘉只是男性气概的具象的话,那么,在Spade与彼得•洛演绎的开罗之间,这种男性气概的隐喻则成为了一种抽象:当他俩初次遭遇时,Spade正在舐舔着烟纸制作香烟,而后者则踏着轻佻的脚步抚摸着手中的雨伞,这显然是一个同性恋式的角色。之后,Spade口中叼着烟,狠狠地揍了开罗一顿。在鲍嘉的精彩演绎中,这个场景具有了某种暧昧的施虐/受虐的性质,Spade这个人物是如此恐惧自己的男性气概的丧失,以至于把对同性恋的恐惧反而转化成为了具有强烈性暗示意味的场景。
无论是《马耳他之鹰》中的Spade,还是其后同样著名的《夜长梦多》中的Marlowe,鲍嘉所饰演的人物总是强硬的、内省的、感情受到压抑的,并喜欢香烟与威士忌;他总是那个被命运做决定的男人,酗酒在他脸上留下的线条揭示了“驻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的被判缓刑的尸身”。他既是死神,也是对死神的绝望反抗。理解鲍嘉诚如特吕弗和巴赞者,总是会指出鲍嘉成名的必然性:他的银幕形象总是和战后美国普遍意志的消沉有关。他命中注定被那种叫做黑色电影的类型片被捆绑在一起。他的存在与其说是为了表现对中产阶级价值观的轻蔑,不如说是一种为了存在的存在。在肮脏的地下世界,或者在同样肮脏的好莱坞,他存在,是为了幸存下去,没有人,比鲍嘉更能够明白其中的道理与辛酸。“他一出场,已然是又一天光线昏弱的破晓时分;在同天神的惨烈搏斗中侥幸胜出后,他脸上布满他的所见,写满他所了解的全部内情给他压上的沉重负荷,已有十次他都死里逃生,不用问,为了我们他会再撑一回。”巴赞动情地说道。
让我们再次回到鲍嘉的时代。他的时代不是约翰•韦恩的时代,他恰恰是约翰•韦恩的反面。如果说韦恩的西部牛仔是主动的、凯旋的和无畏无惧的话,那么,鲍嘉则是被动的、受虐的以及病态地好奇。他从来都不帅,甚至有点老气。好吧,也许就是因为老天赐予他这副普通的身材与相貌以及那个坏脾气:他够矮,因此能够表现黑帮分子的暴躁;他够高,因此能够保存西部牛仔的些许尊严;他的身体硬邦邦的,于是能够敏捷之如城市电影中的英雄;当然,谁又能忘记他嘴上的那条标志性的疤痕呢,于是,他的说话总是如此不清不楚,却总是要如同放炮那般妙语连珠、句句不饶人。
鲍嘉,或许永远是个谜吧。
“再弹一次,萨姆。”
——酷意之王的温柔
1972年,伍迪•艾伦制作了一部向亨弗莱•鲍嘉致敬的电影,并将其命名为《再弹一次,萨姆》。这可能是鲍嘉所说的最著名的台词了,可是,其实鲍嘉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这句传说中的台词来自于《卡萨布兰卡》,片中的里克是鲍嘉一生中所饰演过的最具人性的角色之一。当在我们的想象中,鲍嘉永远是那个酷意之王,那个沉醉于龙舌酒和香烟的硬汉,那个徘徊在好与坏的边界线之上的存在主义份子时,《卡萨布兰卡》中的鲍嘉却沉沦在了过去与现实的纠结之中,在个人情感与国家主义的纷争中崩裂离析。
“你是什么国籍?”
“我是一个酒鬼。”
在1942年之前,鲍嘉并非不是一个酒鬼,也并非不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从某种程度上说,珍珠港事件的爆发促成了鲍嘉事业的转型。如果说在二战中,美国人所要面对的是像希特勒这样残暴、狡猾而又阴暗的反面人物,那么,在《穿越太平洋》(Across the Pacific)等片中,鲍嘉即是希特勒的反面,却也同时是他的孪生兄弟,他同样残暴、狡猾而又阴暗,对民主充满了敌意和不信任,却仍然在关键时刻站在了美国这边。鲍嘉一下子从恶棍变成了英雄,可只有《卡萨布兰卡》抹去了这位犬儒主义者的阴冷,让他披上了一席夜色温柔。
不过,对于“臭名昭著”的英格丽•褒曼来说,鲍嘉仍然是那位私家侦探斯派德。“我吻了他,但我从来不了解他。”她不无抱怨地说道,“他从他的服装室走了出来,完成了他的戏份,然后就离开了。”对于褒曼这种把每一次拍片都当作罗曼史游戏的明星来说,鲍嘉俨然是一个苦行僧似的斯多葛主义者。当然,这一次,褒曼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爱谁。《卡萨布兰卡》这部影史中最为伟大的电影起初不过是一个临阵磨枪的作品,演员们在拍完前一天的戏份之后甚至都无法确定第二天的剧本。褒曼从头至尾都在问导演柯蒂斯,她到底是应该去爱鲍嘉所饰演的里克还是保罗•亨利德所饰演的维克特。“尽量在他们二者之间保持暧昧态度。”柯蒂斯回答道。好吧,影史中一段潜在的佳话就这样被扼杀了,褒曼与鲍嘉之间并没有擦出任何的火花,更何况鲍嘉还比褒曼矮了好几公分,必须每天穿着增高鞋与褒曼对戏呢。多年之后,当鲍嘉再次与褒曼相遇,褒曼早已是意大利导演罗西里尼的妻子了,“你曾经是一个好演员,”鲍嘉不无讽刺地说道,“现在你成啥啦?”“一个快乐的女人。”
在鲍嘉的一生中,曾经与他合作过的传奇女星为数众多,但很少有能与他擦出火花的,他的银幕形象仿佛和他本身无限接近,总是令人退避三舍。可往往是在这些不愉快的经历中,鲍嘉的银幕形象却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软化。1954年,与奥黛丽•赫本合作《龙凤配》(Sabrina)是一次痛苦的经历。他讨厌比利•怀尔德,认为自己并不适合这个角色;他也讨厌天真的奥黛丽•赫本,他觉得这位穿着纪梵希成衣的女星根本不会演戏,只会卖弄她的身段与无邪的大眼睛。自然,奥黛丽•赫本正沉浸在她与本片第二男主角威廉•霍顿的盲目热恋之中,于是,现实和虚构,再次相映成趣。电影中的赫本同样疯狂地迷恋着霍顿,而鲍嘉所饰演的那个毫无趣味的冷面大哥,永远都只是无聊的点缀而已,当霍顿开着名车、手持香槟时,鲍嘉却只是一个资本数据的奴隶。在《龙凤配》中,鲍嘉成为了自己的对立面。他就是资本主义的终极象征,永远生活在成本和利润的癫狂计算中,可正是结尾鲍嘉对这一切的抛弃和对爱情的拥抱才使这个人物成为了鲍嘉一生中最为温柔的角色。
与另外一位赫本小姐的合作发生在1951年。老道的凯瑟琳•赫本显然更得鲍嘉的心意。不过,刚开始时,他们都不是第一人选。这本来是一部为大卫•尼文(David Niven)和贝蒂•戴维斯(Bette Davis)准备的电影,在制片人兼导演约翰•休斯敦的坚持下,变成了鲍嘉电影生涯中又一个里程碑。鲍嘉和凯瑟琳•赫本从来没有合作过,《非洲女皇号》却使两人成为了终生的朋友。本片主要的场景在刚果完成,鲍嘉携妻子劳伦•白考尔共同前往。对于白考尔来说,拍摄《非洲女皇号》的经历无疑是愉快的,几乎每日都在狩猎与冒险的刺激中渡过,可鲍嘉却并非是那种海明威式的男子汉,只能在酒精中消磨去酷热的每一天。而赫本的乐观却出乎鲍嘉的预料,“她根本就不喝水,她就像是在康涅狄格州度假那般熬过了那段时间。”
不管拍摄的条件有多辛苦,约翰•休斯敦这位老友再次证明了他是鲍嘉一生的伯乐。《非洲女皇号》是鲍嘉第一部彩色电影,这是人们第一次在大银幕上看到非黑白色的鲍嘉。对于绝大多数影迷来说,鲍嘉永远生活在黑白的世界。他的世界由低机位拍摄、低调摄影和雨夜街道组成,可《非洲女皇号》出色的Technicolor摄影却证明鲍嘉那种野性的生存法则不仅适合于都市的犯罪丛林,也同样适合于荒蛮的原始世界。不过,有点反讽的是,虽然鲍嘉永远被当作一个现代都市反英雄而被铭记,他洞悉现代文明的腐败,从而犬儒似地对待是故人情,可真正为他赢得奥斯卡小金人的却是这部电影中那位联系野蛮与文明的使者。
当然,谁又能忘却鲍嘉与劳伦•白考尔之间那段脍炙人口的银幕佳话呢。1944年,他45岁,而她只有19岁。她只是一个模特,而他却早已贵为华纳一号男星。白考尔受霍华德•霍克斯之邀过来面试《江湖侠侣》(To Have or Have Not)的女主角,并把她介绍给了鲍嘉。之后,鲍嘉遇到白考尔,并对她说:“我刚看了你的面试。我们在一起肯定会很有趣。”于是,鲍嘉开始了他第一段、也是唯一一段银幕艳史。刚开始,这是一段痛苦的拉锯战,鲍嘉的妻子仍然争吵不休,而霍华德•霍克斯也在另外一边争风吃醋。但鲍嘉仍然用他的真心诚意与出色演技征服了白考尔。终于,他们在1945年低调结婚。1949年,他们生下第一个儿子,并把他命名为史蒂夫,这正是《江湖侠侣》中鲍嘉所饰演的那个人物。他们的婚姻生活甜蜜却又短暂。50年代中期,鲍嘉日渐消瘦,长期的酗酒终于把他过早地送入死神的怀抱。他是一个硬汉,他从来不为他做出的选择后悔。因此,人们记得他所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本就不应该喝苏格兰酒,我还是该喝马天尼。”
我们无从考证鲍嘉到底是否有说过这些话,但和那句“再弹一次,萨姆”一样,我们宁愿相信鲍嘉说过。因为这,都是这位硬汉的温柔证明。
5 ) 黑色电影:人类最现实的本质——自私
早闻此片大名,就像大名鼎鼎的《日落大道》是代表黑白电影落寞之日到来的终极象征一样,《马耳他之鹰》被誉为“黑色电影”的开山鼻祖。其实,看完本片,我并不认为此片之前好莱坞就没拍过“黑色主题”的电影,只是这一部“很幸运”的征服了影迷和内行人,成为当时最具代表性的“黑色电影”启示篇章。
蓓蓓的电影世界:
http://blog.sina.com.cn/bblovesmovies 黑色电影不是black movie/film.而是Film noir.我特意查了一下这个词,means法国轮盘赌里的黑色数字。但实际上,NOIR是一个法语单词,就是“黑色"的意思。无论百度里如何定义“黑色电影”,在我看来,黑色电影的主题大多数表现的是人类最现实的本质——自私,而且不留一点浪漫主义和幻想主义在电影里。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如果说爱情片是把人们对爱情的美好夙愿寄托在电影男女主角速成班的话,那么黑色电影就是把人类的自私,贪婪,懒惰和欲望在电影世界里进行最赤裸的揭露和展示。看完黑色电影,就像上完一趟教育课一样,让人们时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大染缸里时刻保持警惕。所以不得不说1941年的黑白经典影片放在至今仍然非常具备“教育”意义。
比如这部电影出现的每个人物,都没有纯粹意义上的好人和坏人之分,而只是被欲望和金钱附身的自私又真实的人物。所有想要争夺“马耳他之鹰”的人都是被金钱欲望所驱使的掠夺者,包括胖子,法国同性恋以及蛇蝎美女。他们被金钱的欲望所蔽了双眼,为了争夺无价之宝骗人,害人,骗人和杀人。他们已经不在乎投入产出比,已经不去衡量为了这样一个无价之宝自己付出的是否值得。我最开始想不通胖子为了得到这个“马耳他之鹰”已经足足等了17年,耗去了大量精力,财力和物力,直到最后一刻发现马耳他之鹰只是一块黑铅,也仍然不放弃的会继续踏上去伊斯坦布尔寻找真迹的脚步,而他已经为此杀了多少人,我们不得而知;蛇蝎美女,起初只是为了想得到500美元,最后也开始觊觎这件无价之宝,不择手段杀掉原本的同伙,再以自己的美貌骗取 亨弗莱·鲍嘉的同情和帮助,只可惜她错就错在她遇到的这位私家侦探,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的心肠也不是纯粹的好人。 同伴被误杀, 亨弗莱·鲍嘉平静的对待还加上一句:出来混,迟早都要还。(好江湖哟马耳他之鹰The <wbr>Maltese <wbr>Falcon);他的冷酷不是外表装出来的,而是骨子里就是那么一个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人。所以他最后哪怕迷恋于蛇蝎美女的美色,但是他仍然亲手把她送进了监狱。他最后对蛇蝎美女说出的那段话(其实我觉得他更多的是在给自己分析每种可能性的后果),恰好阐述了他是多么理智又自私的一个人。他决定亲手把杀死同伴的凶手,也就是蛇蝎美女送给警察局,不是因为他突然间对死去的同伴有了感情(不然也不会跟同伴的妻子有染)而是因为他觉得如果既然自己知道了凶手而不供出去,在私家侦探这个行业里自己将会臭名昭著;他也之所以把蛇蝎美女供出去也是考虑到如果包庇她,那么他们双方都会被对方抓到把柄,迟早要出事儿;他连如果马耳他之鹰是珍品,他也考虑到如果私吞它(他的聪明才智是足以做到的)他以后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
每个场景的每一段对话的信息量都很大。本片基本上都是以封闭空间的人物对话为主,每一次对话都值得细细品味(我几乎每个场景都看了2遍,不然对话里面包含的信息量太大,一遍又要看字幕又要听画面根本搞不赢),在没有特技,大制作,噱头和技巧的电影手段下,这种全靠对话达到惊悚和紧张效果的影片,我觉得是相当难拍,拍不好就是流水账,拍好了就是惊世之作,例如《这个男人来自地球》以及很多希区柯克的影片,包括《夺命绳》《19级阶梯》。特别是亨弗莱·鲍嘉那段最后的独白是人性对本性最为彻底的一次本文分析。当警察问他,桌子上那只鹰是什么?他说:那是人类梦想的原料。这时候,无论是胖子的执着,还是蛇蝎美女的狠毒,一切都有解释了。他们追求的已经不再是一个实际的金子做出的马耳他之鹰,而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发财梦”。
ps: 没有人比亨弗莱·鲍嘉更适合出演这个自私冷酷聪明又世故的侦探形象。虽然他不是典型的好莱坞帅哥,甚至总是给人感觉凶巴巴的一张皱脸,但是他的嗓音他的硬朗的走姿就是他无法比拟的男性魅力所在。
6 ) 马耳他之鹰,影史上重要一笔
这部在1941年发行的电影改变的事情
1. 它定义了亨弗莱·鲍嘉其后的表演生涯。硬汉派的萨姆·斯佩德把他从近十年B级黑帮片的次要角色里拯救出来,并带入《卡萨布兰卡》《碧血金沙》《非洲皇后号》等一系列经典电影中去。
2. 这是约翰·休斯顿导演的第一部电影。在随后的四十多年的电影生涯里,他成了一位多产的导演,拍出一系列强硬、风格化并且十分大胆的影片。
3. 西德·格林斯特里特在此处第一次现身银幕。他后来参与了《卡萨布兰卡》和其他许多影片,并成为电影史上跟人印象最深的性格演员之一。
4. 他也是西德·格林斯特里特和彼得·洛的首次搭档,两人配合的极为默契,所以他们又共同出演了其他九部电影,包括《卡萨布兰卡》和《混世魔王》在最后这两部里他们不在是配角,而是成了主演。
5. 某些版本的电影史把《马耳他之鹰》视为第一部黑色电影。它为这一美国本土的类型打下了基础,塑造出一个有着穷街陋巷,刀刃上的英雄,坚强的女性和黑暗的阴影的世界。
7 ) 硬汉派电影,男人如鹰
除了主角,书中的几位配角的形象刻划,都极具个性的魅力,围绕着以斯佩德为中心的故事情节展开,各自有故事又共同烘托出硬汉的形象。书中刚一出场就被杀的迈尔斯,也是一位私家硬汉侦探,以配角的命运烘托出斯佩德的非常人之能耐,在这一层上,作者颇费心机。
书中另一角色威尔默的人物塑造以及情节经历,也体现出作者的精妙安排。书中虽未对威尔默的身世作交代,但仅凭威尔默不多的对话与言行,人们其实很容易就能想到:小威尔默无家可归,四处流浪,靠偷窃为生,直到遇到古特曼,古特曼收留了小威尔默,让他有家住,有饭吃,有衣穿。小威尔默对古特曼感激不尽,视之如父,对他忠心耿耿,为他卖命。最后在看清了古特曼真实面目后,举枪杀死了古特曼,也了断自己关于人生全部的幻觉与幻想。
因为自小生活在被人欺负的环境,威尔默必须很强横才能躲避伤害,久而久之,威尔默和这个假装出来的形象合二为一无法分开。威尔默初次与斯佩德对峙时,口里骂着脏话,一副不把对方放在眼里的狂傲之态,斯佩德一眼就看穿了他,斯佩德从不把小伙子当成真正的对手,反而对他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威尔默这一人物形象着墨不多,却使人产生不了厌恶之情,尤其到了最后当他杀死了出卖自己的古特曼时,竟会从心里有同情之心,这一方面是作者强大的人物塑造力,另一方面也迎合人们报复心理的需求。在读者潜意识里,威尔默最后一粒子弹,是射向曾经伤害过他的全部人物与对象。
优秀的小说,写实、批判和情节三者严丝合缝地共同达到作者的目的。象威尔默这样的小人物,看似不经意,其实作者用心良苦。威尔默是黑道中的底层,他枪不离身甚至需要两把,为的是使自己看起来强大,但实际上他就象任人拿捏的小蝼蚁。这几乎就是他这类人注定的命运。作者通过威尔默,不仅表达自己寄予对小人物的同情,同时,也通过“硬汉”斯佩德对威尔默的态度上,使斯佩德更富有人情味,令人难忘。
布丽姬从第一页开始就与诸多男性为面对面较量的对手,并且一直走到全书倒数第二页,在整个过程中她要不断地化解危机保全生命,一旦生命有了缓冲之机就立刻牢牢抓住利益不放手。女人能有的手段全部都被她用到了极致:智慧、机智、心计、阴险、狠毒、以及情色。她说了一遍一遍的谎话,态度熟练,没有愧疚,从不认输,表演功夫堪称一绝,当装可怜与撒谎不起作用时,她就用上美丽的肉体来与男人讲和缓解冲突为自己保存生命机会。她心思缜密,心机狠毒,男人是她玩弄与利用的工具,必要时可以杀人,为逃脱罪行而用尽手腕。当她知道斯佩德下决心要把她交给警察时,她仍不放弃最后一次机会--“爱情”--与斯佩德作交易。
《假若明天来临》里的Tracy虽然也是女性罪犯,但她的身世以及行骗的原因却令人产生极大的同情,所以,Tracy美满的结局是众望所归。但布丽姬杀人,撒谎,恶毒阴险,却是出于邪恶的本能。尽管布丽姬最后的结果没有异议,却不得不承认,这个角色仍然充满迷人之处,她虽然不得善终,但你不见得会讨厌她,她的故事充满惊险与自我求生的强大智力,险境中不妥协而求脱出重围,并且一而再再而三成功。她被古特曼利用,却反过来出卖古特曼,她欺骗俄国人,却反过来被俄国人欺骗,她利用凯罗骗了俄国人,为摆脱凯罗,又和瑟斯比联手设局送其入狱,她得到瑟斯比的保护,却为独占财宝不惜杀人以摆脱瑟斯比。她试图利用斯佩德,以为斯佩德也会象其他男人那样为她忘乎所以,这是她从未失败过的经验带来的失败,曾经屡试不爽的利器,最终刺向自己。书中对琵斯比原来的头子是怎么死的没有说明,但可以推断,为了独占瑟斯比,这个女人是可以杀人的。除了美貌,她身上几乎没有世俗间人性美好的部分。最后,她情意绵绵地问斯佩德是否真的爱她的那一场戏,简直是她一生演技的最高峰,也是走向灭亡的开始。
从某个角度来看布丽姬,她就是深藏在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恶的代表,她是我们内心恶的放大,再放大,直到全部集中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鲜活可爱地站在我们面前。我们审视她的时候,也是审视我们内心的欲望,成功征服男性的欲望,拥有又可爱又美丽的姿色的欲望,赤裸裸对金钱渴望的欲望,强大的求生能力的欲望,等等。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同意将她这样一个美艳之物送去接受终极审判,但心里并不厌恶她。比之我们对待我们现实世界里的罪犯,是否也有同样的感情呢?不,不会的,那些在我们现实世界里的罪犯我们绝不会产生情感上接纳,因为现实的罪犯会伤害到我们自己,而且他们的形象通常是丑陋的、邪恶的、狰狞的,难以产生我们的认同感。这就是哈米特创造出布丽姬这一文学形象的魅力所在。
小说里有三位女性:布丽姬、佩林、爱娃。佩林是斯佩德忠实、可靠的助手,冷静,谨慎,保持独立的思考,对斯佩德的情感耐人寻味。佩林打心眼里看不起爱娃,但是并不当面表达这种轻视感。在故事结尾,她用单调没有感情色彩的语气告诉斯佩德爱娃来了。佩林不认同斯佩德与爱娃的交往,并非因为爱娃是迈尔斯的妻子,而是因为爱娃这人情商与智商都不堪与斯佩德作较量,反而是将斯佩德引入麻烦的导火索。作者安排爱娃,是为了与布丽姬作比较。两个女子,都会将斯佩德引入麻烦,爱娃将警察引入,而布丽姬将警察的对立势力包围斯佩德,几路人马同时出击围堵斯佩德,增加事件的复杂度,提升故事的趣味。至于读者对于爱娃作为合伙人的妻子与斯佩德搞出轨,都不会影响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以及作者最终想达到的目的。在爱娃这类以爱情和面包打发无聊的日常生活的人眼里,与斯佩德的婚外情是重要的生活内容,但对于布丽姬这类亡命天涯与杀人流血时时相伴的人眼里,简直不堪一提。
佩林是斯佩德的女性化身,她观察力敏锐,在爱娃家里那晚,她冷静谨慎。她勇敢机智,乐意与斯佩德分担风险,并且与警察应对自如,正是这位近乎全能的秘书,斯佩德才能出天胜地,起死回生。作者对佩林与斯佩德之间的男女关系上描写得极为克制,迷离扑朔,吊人胃口。
最后,佩林的一句话让斯佩德“突然脸色发白”。佩林以女性敏锐的直觉,认为斯佩德一定会爱上这位奇妙的女子,她认真地希望爱情能有一个好的结局,而斯佩德的行为让她不仅为布丽姬伤心,而看到自己在斯佩德身边的最终结局,她在那一瞬间失去对斯佩德的信任。斯佩德被人看穿而且失去自己最为得力助手的好感,因而“脸色发白”,硬汉最终仍要回到如一团乱麻的日常生活中,恢复到我们平常人的样子,这样的硬汉,亲切感十足,让人难以抗拒地产生代入感。
6/10。办公室开场运用视线顺接/动作顺接剪辑,规范180度线定位秘书/女顾客的空间位置,同理仰拍表现古特曼的肥硕和强势,相同走位线、全景构图引导观众注意到新角色;鹰作为美国国鸟,刮掉鹰雕露出赝品性质将金钱梦想的尔欺我诈变为闹剧,结尾侦探不顾情人声泪俱下出卖给警察,虚假的情与欲终归幻灭。
卡萨布兰卡再现,浪漫气息总是带玫瑰的墙,爱情总能在我心中唤起永恒的意味;碰巧今天我的心灵里有冷漠的概念,然后见到冷漠的优雅形式,提纯之后就很好了,我开始喜欢,以爱意形式,就像思维的某种程度;黑色与浪漫英雄就是这样一墙之隔,薄薄花墙,黑色电影是蛇之美(“蛇一样的女人和笑容光亮的男人”)。那么我是开始理解你的浪漫主义了吧,以我感到满意的方式。
当你褪下了神秘迷情的面纱,展示出绚烂蛇蝎的真面,我必须逃离这致命快感的迷圈。我坚持据守虚无缥缈的爱情,紧握内心所执迷的幻象,因为你是崇高的快感源泉。【9】
根本就没有爱情,他们始终活在自己的谎言和面子里。女人只是点缀,暧昧仅仅是手段,因为人生的虚无贯穿始终,这就是所有所谓黑色电影的主心骨。
大半部分很是沉闷,无甚特色,直到高潮时,人斗人的精彩。悲剧滴的维曼呀~~4.5
早年不幸被剧透所以拖延至今才看,还是觉得很棒,可能我个人比较喜爱黑色、硬汉侦探、蛇蝎美人之类吧。这次看还有一个想法,这片子可以移植成民国剧,围绕被盗汉墓出土的文物——未央宫之喵,盗墓贼、军统、76号女特工展开了你挣我夺的戏……可在横店拍摄。
作为Noir开山作,影像风格尚不明显,但已经搭好了框架、定下了标准,故事也确实是有劲;另外,话多虽是个毛病,不过个中也有掷地有声的金句,斯派德最后的自述犹如雾夜深海中的闪亮灯塔,虽能划破黑暗,却无法做到更多。
都是薄情,累觉不爱。玛丽阿斯特只见得所谓“女学生”的表象看不出没句真话的内里。我其实是老被一个友邻用Peter Lorre刷屏,所以...他一直在背景里卖萌...
话太多了。
“如果我很清楚你无法承受杀我的代价,那你又怎么能够恫吓到我呢?先生,除了杀掉与威胁杀掉之外还有其他劝说方法。”……影片既是鲍嘉的个人魅力秀,更是斯佩德的个人性格秀。谜团的初始序列中,这位硬派私侦的位置是最低的,处境是最不利的,无论何种程度的秘密,只有他蒙在鼓里。但!在揭秘侦凶过程中他却展现了对手远远不及的眼光智慧策略和胆识。瞬识蛇蝎、屡甩盯梢、存寄黑鸟、说服接受罪名转嫁……将绝对被动的局面一步步转变为尽在我控。不过有趣的是,男主在演员与角色上的双强势并未让反派阵容黯然失色,彼得洛与胖子绿街的形象特征和表演方式足以与鲍嘉飚戏,并与之形成观众喜闻乐见的三强点黄金搭档,联合出演了包括北非谍影在内的若干黑片佳作。唯一败笔可能是玛丽阿斯特的艳惑值不够,无法说服观众斯佩德决定送她伏法之时曾有过内心挣扎。
黑色电影开创期。信息量爆炸对白语速奇快。这没有弱点没有怪癖信口开河左右逢源的侦探,永不感情用事。比起鲍嘉更喜欢小个子彼得洛,M就是凶手中的娈童杀手,到此中的同性恋投机者,圆睁而交织着狡黠和恳求的眼神表现力极强。The stuff that dreams are made of.
黑色电影的开端,阴险的女人粉墨登场。而我似乎从一开始,就跟亨弗莱·鲍嘉不来电。
好的冷硬侦探悬疑片除了有个性格特别出色的侦探外,还得有够硬的剧本美丽犯罪的女人纠结暧昧的爱情有意思的角色如胖子女秘书神叨叨的小个子男人,于是此片完胜,另外台词很精彩
为只破鸟絮叨来絮叨去
黑色经典,对白密集,抽丝剥茧。连续性剪辑——定位镜头(establishing shot),180°线:正反打+视线顺接,重新定位……动作顺接,借镜位(cheat cut)
大概找不到摔杯子摔得比鲍嘉更帅的人了!
约翰·休斯顿处女作,黑色电影开山之作。1.亨弗莱·鲍嘉饰演的硬汉侦探Sam Spade冷峻机智,对人性有深刻的洞察,本片也定义了鲍嘉的角色类型。2.高反差布光尚不风格化,室内戏为主,少用阴影。3.The stuff that dreams are made of.那座黑鹰恰似触不可及又吊人胃口的麦高芬。4.蛇蝎美人演得赞。(8.5/10)
【B-】亨弗莱鲍嘉演的电影真是没一个喜欢的,故事倒是还不错。
【中国电影资料馆展映】语速很快,剧情很乱。到最后以直截了当的方式给观众解释,也是偷懒。凶手极易看出,收尾也很是拖延。片中所有角色似乎都脑筋简单。打架场面也很可笑。此片无论是在40年代还是现在看来,都没有多优秀。两星半
后世的奠基之作,全片由马耳他之鹰这一“麦高芬”贯穿始终。镜头的切换渲染了悬疑焦虑的诡谲气氛,恰到好处的在人物陷入危险时使用俯拍,又在人物相对占据主导地位时使用仰拍,从而使观众忧虑主角的处境。但,最后反方抛下一串严厉的陈词依然使用了俯拍,殊不知下一秒即将被抓,这里或许是导演的一个心理暗示,即是表现强大又是表现脆弱,并通过这样心理上的暗示和剧情的反转推动高潮,增加悬疑效果。最后以电梯映在脸上那象征罪恶的阴影结束。但善恶谁又说得清呢?所有人不过是在淌同一滩浑水。从头到尾的赢家只有那只鹰,环视俯瞰众人,象征权威,但也从未被人目睹真身。真相是如此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