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可以做的更好
它具有非常吸引人的元素:密室(电影中是夜店),推理(电影中是寻找史密斯),凶杀(电影中是带点血腥的依次杀人)。
但是它做的不够,特别是几场双人对话的戏,令人乏味。
配乐太过单调,关键时刻突然又沉静了。
夜店老班最后不见了踪影,其实那个家伙身上可以做点文章的。
2 ) 《人质杀手 / 死亡黑洞》是悬疑片
此片为悬疑片,若把其当成平铺直叙的剧情犯罪片,那真的太遗憾了。此类型片的经典当属韩国的《假面》,悬疑到影片结束后还有悬疑的影片。
******剧透******
黑人男不是杀手史密斯。
杀手史密斯是谁有两种可能:1.暴力男精神分裂或部分失忆什么的,导致他不知道自己是杀手史密斯;2.杀手史密斯未出现。总之,史密斯绝不是那个黑人男。
虽然黑人男自己承认是史密斯,但是他的行为却从未明确他杀手的身份。情节1.光头男提议耗费暴力男的子弹,不愿坐以待毙,女主角很感兴趣,但黑人男说:我只是个业务员,又不是超级英雄。当时黄发男还没有登场,餐馆里的人质们还不知道暴力男杀死两个人后还要做些什么,这时存在暴力男不会再次杀人的侥幸心理也是十分正常的事,但是,但是杀手是知道黄发男会来餐馆交钱,而做为杀手,这时有个不知状况的壮汉与自己共同对抗棘手的暴力男将是再好不过事情,并且此时人质们全部没有被限制行动,但是黑人男却不愿意配合光头男的行动,这是自扫门前雪的平民才应有的行为,绝对不是杀手的立场。
情节2.暴力男杀死两个大学生,回头发现坐在椅子上被扣双手的黑人男摔倒在地,暴力男说:“你不是职业杀手吗?根本是tmd业余爱好者。”说实话,任何一个影视作品里的职业杀手都要强他百倍吧,更何况黑人男刚刚说完自己所在的组织如何如何强大,这么强大的组织就选这种水平的杀手么?
情节3.女主角杀死暴力男后,与黑人男对峙,之所以黑人男此时还在硬撑着做杀手史密斯,是因为钱。安全的做法:黑人男说自己不是杀手,若女主角不相信可以先报警,警察来了黑人男安全,女主角安全,钱充公。搏一把的做法:黑人男继续做杀手,找机会杀死女主角,藏钱,报警,说暴力男杀死女主角。
最后,女主角杀死黑人男后做了些什么呢?她应该:藏钱,报警,一切如实说,只需改变一句话,说黄发男来找杀手去取钱,而不是带钱来,就一切都OK了,承认黑人男是她杀的都没有关系,除了藏钱,现场不必做任何改变。其实,女主角也一定会这么做的。
3 ) 还不错,如果没看过致命id
典型封闭推理路线,情节比较简单,主要在宣传暴利,单刀直入,最后爆头拿钱结束,不需要太多推理,但是又不能不看完。
简单就是美,编剧还可以,导演也行,整体情节没有太多拖沓的地方。觉得这里那里有问题的是自己想太多了。
4 ) 警察,服务员,抠门老板,老男人和小职员,谁才是变态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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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开始崩溃的时候,是不需要缜密的智商作为依托的。因此,当我们回过头来看这部电影,逻辑性的东西,显然不是那么的重要了。因为毕竟女招待的算术没有问题。在最后她还选择了一个稳妥的方式,让自己成为了最终的赢家。
很多人事后,就在不断的发问,史密斯到底是谁?其实这并不重要。这并不是导演想要表达的主旨。是黑人吗?有可能是,但也有可能不是。黑人什么身份?业务员,业务员最擅长什么?当然是说话了。而且如果我们假设黑人不是史密斯,而仅仅是一个合格的业务员的话,那么这一切也是可以说的通的。因为业务员最厉害的就是说话,而最后那场不亚于谈判专家的对话,就可以看出来黑人的功力。
他那样做无疑是为了两点。一是他需要逃生,因此想要用大量的逻辑缜密的话术来麻痹变态杀人狂。而另一点则是非常现实的了,或者是说这一点才是黑人敢于同变态杀人狂进行对话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那一箱子钱。在金钱面前,在这样一大笔钱面前,任何人都不会不对它动心的。这也印证了一个道理,如果以金钱为诱饵,那么“人心险恶”这个词语,你一定会有深刻体会。
当然这一切是建立在黑人不是史密斯的基础上的,但是如果话说回来,黑人是史密斯的话,有没有错呢?没有的,首先当他进来的时候,就四处找电话,而且在找到电话的时候,有过这样的几句对话。“事情办妥了,等到了十二点他会过来”云云,而这一切都是非常符合史密斯的特性的。姑且认为他是杀手,因此对于金钱没有那么多的渴望了。而且对于最后和变态杀人狂谈判且将他的心理防线击溃,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因为变态杀人狂仅仅是一个凶手,而真正的杀手可能是有着一定雄厚的政治背景。这个桥段也很好的讽刺了美国大环境,当政客开始和杀手们结合的时候。普通人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吗?想来是没有的。这也就印证了最后的时刻女招待用一发子弹结束了这个杀手的生命。合情合理。
但是也许会有第三种假设,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没有史密斯这个人。其实这个也是合情合理的。那个非常莽撞冲进来的人只不过是一个刚刚收完了货款的人。他看见了当时的状况后只能是编造了一个并不存在的人物,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逃生。但是很明显,变态杀手并不想要让他就这样逃生。因此才有后来发生的一幕。
其实这点也是可以说的通的,如果开篇的时候有这种假设的话,那么一切就都非常合情合理了。正是因为有着这个史密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几乎都是围绕着这个人物展开的。而对于变态杀手则是没有那么重要了。他只不过是一个众人可以进行挟持的工具而已,真正的意义或许没有那么大而已。
危急关头的时候,人们总是会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而这种求生欲望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让很多人都开始面对人性的考验。店老板虽然很抠门,但是真正当自己的女招待遇到麻烦的时候,下意识的就会呵斥那个陌生人;而警察虽然怯弱且对于女招待图谋不轨,但是当自己意识到空气突然的宁静的时候,第一个动作依旧是掏枪。虽然开篇这两个人都毫无征兆的挂了,但是并不影响他们的本性是好人。
尔后活下来的却并不一定是好人。当基佬大兵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的妻子是最爱的时候,没有人会想到他会在不同的厕所里接受同性,而那个声称要找到史密斯的人也是在最后的关头崩溃了以后,变得惊慌失措的。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当夺取别人性命的时候,谈笑风生,而当自己的生命朝不保夕的时候,一切又都反转腾挪。这一切是不是讽刺的意味很深?
小情侣的出现仅仅是为了对于密闭空间内的人物增加一点多样性。这个不做赘述。而最后的女招待以及黑人,如果说史密斯是虚构的话,那么他们的动因就很简单了。但是如果真的有史密斯的话,那么这个史密斯可以是这里的每一个人。因为史密斯杀人是为了钱,因此到后来看,所有的人不都是这个动因吗?
作为出乎意料的结局,人畜无害的女招待在了解了这个大环境之后,毅然决然的杀死了黑人业务员。难道仅仅是为了不受到威胁?不得不说金钱占据了很大比例。当一切都开始失控的时候,史密斯是谁并不重要。善恶有时候就在一瞬间,当一个人开始有了恶念,凶手是谁自然就不重要了。
5 ) 不纠结很简单的剧情
主要问题,谁是杀手?
当然是那个黑人,自称推销员,一进来就要打电话给某人然后也不走,要东西吃那是在等地产商送钱来,其他所有人都不是在等人除了猎枪神经男有这个可能。和蔼的拉家常和流利的家庭状况对话是平日必要的伪装,从容镇定能说会道骗死人不偿命,这才是杀手的风度。且中间试图抢枪,到结局他的手段也十分奸诈,试图摧毁女服务生的脆弱心理线差点成功,哪知兔子急了会咬人,HelloKitty一发威就变了老虎,PLUS算术又好。人家是善良不是弱智伐。
为什么不是猎枪神经男呢?
线索一,开红色车,粗豪的他不会纠结这些小细节;线索二,他的出现是个意外,而且总说实话讨厌别人撒谎。“他进来就真的只是想吃个牛排一个人坐一下,哪知被警察和老板呛声。于是就爆发了。职业杀手杀人不会这么没计划,而且不寻常失落情绪摆在脸上。。。线索三,一个个血淋漓的审讯证明此人有虐待癖好。线索四,第一次不杀女服务生是因为她算是这些人里面有同情心而且替他着想的;还有一点小不忍,职业杀手哪会这么妇人之仁呢?线索五,轻易的发泄怒气,轻易被黑人唬住,显然他毫无从容镇定且粗蛮鲁莽。
为什么不是卡车男?很简单,有能力,没智慧,没心态。如果gay卡车男真的可以去当职业杀手也不会维持有名无实的婚姻怎么多年列哦。
为什么不是女服务生?没作案时间,没职业策划能力,没机会。当一个被生活打磨的快颓了的少妇想要脱离沉闷的生活,这个意外和钱就是她就是最好的契机。。。
启示:XXX高手不会显山露水,越是和颜悦色越要小心。也许谁都觉得温柔的人在一定条件下也会下狠手所以要斩草除根不留痕迹把事做绝。。。。。。另,别看低自己,也许就是一个闪光点外加决心就可以在绝境里创造奇迹。
6 ) 转发:美国自由精神的挽歌
既然制片方有意隐藏答案,那么单纯猜想谁是杀手施密斯,是毫无意义的。那么我们就影片的背景,结合影片外的大背景,对出场人物做一个性格与背景上的分析。并试着用排除法,寻找一下可能的答案。
首先介绍一下大背景,即这个小镇。和美国绝大部分地方一样,这是一个由淳朴而勤劳的清教徒组成的镇子。对,美国应该是世界上最大的清教徒国家了。(清教徒?见附录)
最典型的清教徒性格,就是这个店的老板的样子。
他勤劳本分,恪守着一份并不兴旺的小产业;他整日操劳,并由衷热爱自己的厨房工作;他把自己的劳动过程看成一种享受,把自己的劳动成果看成一种美、一种艺术品;他希望别人用品尝和适当的金钱来来回报他前程的劳动;他勤俭持家,不苛求顽皮的下属;他勇于担当,会为了别人挺身而出……而杀人,不是一种诚实劳动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人没有作案时间。像他这样的小店主,通常都是一大早就开始忙活,直到三更半夜打烊后收拾干净。
所以,店主绝对可以排除在怀疑对象之外。
接下来谈谈女一号,服务员。
她身上也闪烁着清教徒的影子。比如长时间的单调的工作;比如坚持热心推销老板的馅饼——尽管老板有那么点苛刻;比如她对并不美满婚姻的态度,就是那个“不论这不论那”、“疾病与死亡”什么的……
当环境的变化不足以摧毁她在道德上的信条的时候,她能做的,最多也就是在几个老相识面前卖弄一下风情、相互之间有那么点儿想象,意淫到耳根稍稍有那么点儿发红……;再不,好不容易逮着个异乡客,使劲打听点新鲜事儿什么的,过一过思想旅游的瘾(估计她是经常这么做的,因为与小黑的几度攀谈,那个看似凶猛的老板也没管她)……诸如此类——要知道,生活实在是太无聊了!所以一旦真正的机会来了……
加之,她种种仁慈的表现,自卫杀人时候的忙乱,不懂的处理现场等等,足以把她排除在凶嫌之外。
警察也差不多。
不美满的婚姻,无聊的工作(很多小镇是一年到头都不会发生什么真正的案件的,抓抓超速就已经是很严肃正规的执法了)……所以,泡咖啡厅,和朋友聊聊天、跟女服务员互动意淫一下,你平安、我平安、小镇平安、无风无浪,就是他最大的事情了。
那么,他是不是凶嫌呢?
不是。这从他很不专业的怀疑、很不专业的盘查、很不专业的用枪等方面就已经看得出来了。因为这一系列很不专业之后,透出的是这个人从来没见过什么大场面、真阵仗这一事实。
光头呢?
光头的线索不多,从已知线索看,他很可能是在军队中行为不检,违反了以前“不问、不说”(话说这两天刚刚修改)的军中同性恋守则而被开除。然后找了一个可以随时、定点幽会不定性伙伴的工作——卡车司机。再者,他已经长时间固定造访这间餐厅了,这不符合职业杀手的特征。总体而言,他的生活轨迹,跟杀手这个行当没有交集。
私奔小青年AB组(生活真无聊啊!)——不可能,他们显然还从未离开过小镇。
拆迁队长——这个不用说了吧!?(在美国他还得雇杀手,落伍!在我朝,跟政府和黑社会打个“招呼”,立马联手把事儿摆平……)
好了,分析到这里,只剩下小黑和男一了。
男一:
前军方审讯官,服役十五年被强行开除,推想应该是刑讯时失手或者干脆就是替罪羊;妻子在服役到崩溃这个期间离他而去;作为一个清教徒,他的事业和家庭两个基本支柱同时崩塌,故而精神曾经一度崩溃;经过治疗,他又在新的工作上找到了新的寄托——卡车,何以卡车为基础的整个运输事业,其所能创造出来的劳动价值和合理的回报——就是他新的人生信条的全部和荣誉所在。他为自己的卡车选择的颜色是红色,代表着对新的事业的激情和对未来热切的憧憬。
请注意,他这份热忱是基于最基本的清教徒思想的。
那么,他为什么杀人呢?
其实,开始进入餐厅的那个人,不过是简单的求一餐然后继续赶路而已。然而这个要求被“无理”拒绝,这就破坏了他“体面的工作+体面的收入+体面的消费=体面的人生”这一质朴的清教徒追求。所以,当服务员推销小饼子的时候,他十分光火,因为以他目前脆弱的心理为出发点来看,仅仅拿饭后甜点打发他,是对这整个层面的他的一种侮辱。
从他开始就打听最近的镇子来分析,一是他工作不久、路线不熟,二是他不太放心把卡车停在荒郊野岭。再从他拿了那么大一把枪,并且夸张地备足了子弹来看:
首先,就是他十分不放心卡车的安全(这也是他进门就坐在看得见车的地方一直盯着看的原因);
其次,他的心理仍很脆弱,估计他十有八九还有那个PTSD症;
再者,从心理学角度来讲,巨大的枪支,也是对脆弱的心理的一种外在补偿。
故此,这种心理状况,在那种外在情况之下,产生了一系列失控的、毁灭性的后果。
以下是众人被杀的原因:
1.老板:
第一个完全不尊重这个“体面的他”的人,就像赶条狗一样的驱赶他。不过这时的他,还能承受。
2.警察:
无端的、侮辱性的盘问——要知道,这种话语权以前可是他的专利——这尤其让人不能接受。
在“尊严丧尽”的情况下,他立刻再次崩溃了……以上两人立刻遭到了残酷的报复。此刻的他还没有完全失控,也不想再滥杀无辜,只是发愁怎么收拾这个烂摊子。
3.拆迁队长:
这厮的出现,进一步加剧了男一的精神崩溃——虔诚、勤劳、纯洁的清教徒一家惨遭灭门,而魔鬼却可以提着钱箱到处优游、继续着罪恶的交易……死!
这时,他已进入精神崩溃下的一种类似幻觉的状态,部分的他又回到了为他毕生打下最深烙印的审讯官状态,而且巨器在握的他显然还认为自己应该有最终判决的权力——于是,正义天使就这么诞生了。
4.光头:
对妻子的不忠,利用工作之便乱搞,而且是乱搞同性恋(这时教宗所不容的)——对清教徒基本信念(工作,家庭)的双重侮辱,使得光头最终被处决。
5.小黑:
虽然没能杀成,但明显,男一打算处决的下一个就是他。长期的审讯工作显然令他有了某种直觉,这直觉告诉他光头并非一般出轨那么简单,这直觉告诉他小黑就是杀手,这直觉也告诉他服务生和私奔青年AB都是好人(都不设防的),这直觉告诉他真话假话的区别。
但,小黑毕竟也是职业的,并且没有心理障碍,他认准了男一的心理弱点拼命(真是拼命!)进攻,最终导致男一的进一步崩溃……于是,
6.7.私奔青年AB:
被灭口。
8.服务生:
本来俄顷间就要归西的,小黑救了她。
9.男一:
小黑真的救了服务生吗?非也,那不过是殊死一搏罢了。因为服务生是他最后的生存机会。果不其然……
那么,两个人究竟谁才是杀手施密斯?我们再来看看现场证据。
A.男一相关:
进门就背对警察、面向自己的车子而坐;
“无端”发火滋事;
回头报复时,持巨大防守型武器,而非灭门的.22或者职业杀手常备的进攻型精准武器;
不知道拆迁队长及其目的;
查问施密斯及雇佣者下落欲为那一家复仇;
抢得警枪后一直使用,说明了他对短武器的偏好,更说明他本来就没有.22。
B.小黑相关:
进门打了个很可疑的电话;
而这是手机时代,一个没有手机的业务员是不可想象的;
他坐到了最里面,靠墙,远离警察并且能观察整个餐厅,这是明显的职业习惯;
两个青年商量私奔才跑到里面,他显然是在等人来商量什么秘密;
听到灭门的事情,他没有任何惊诧或悲伤的表现,而是很冷静的从服务生那里套信息;
他竟然让服务生去顶住男一,自己去抢枪,显然一有机会他就会杀掉所有人;
懂得心理学的业务员可以理解,但懂得这么多毁人心理学的业务员很不常见;
从他二度又想把服务生心理弄崩溃来看,这是他用惯了的招数,估计在处刑时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折磨受害人是他最大的乐趣;
身上没有枪是因为看见了警察,而职业杀手不是变态杀手,不会做多余的事情、找多余的麻烦,故而把枪藏在外面,甚至早就扔到哪个河沟了。
故此,
5-2.小黑:
服务生在被逼到极限的时候终于爆发,手刃了罪恶滔天的小黑,开始了新的生活篇章……
夫老子曰:刚强者早逝,而柔弱长存。
7 ) 一分为二的影片
刚看完这部电影,老实说,看完之后没什么太大的感觉。但是,但是,看到下面几位的影评之后,才发现,这片子的确有点儿意思。
到底谁才是史密斯?
有句老话说得好,“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只要咱没看到导演的剧本,只要导演把结局弄成了开放式的,那答案就多了去了是吧?
对此片,我也有自己的见解。
把影片一分为二,上半场与下半场。
上半场:
1、抠门的店老板,为了省电钱不开空调。这个经营的不咸不淡的小吃店,挣不到大钱,费用却不少。所以店老板比猴精。但老板多少还有点儿人情味儿,比如夹克男对女招待没有好言语的时候,他肯主动护着女招待。
2、女招待。她婚姻如鸡肋,可是又不能很潇洒的抽身出来,又马上要步入中年,不好找工作,于是只能屈尊在这里当个女招待。她对客人和蔼可亲,不断的跟陌生客人搭讪,无非是想多卖出去点吃的,然后在心情好的客人身上多挣点儿小费来傍身。她对店老板没有绝对服从的态度。因为她知道,老板不会轻易开除她。这本是人烟稀少的小镇,条件好点儿的年轻人都往镇外发展去了,留下的人多半没有女招待适合这份工,所以老板和女招待嘴上的过招纯属过把干瘾。大家都没做什么过份的事情让对方讨厌,所以老板不会开除女招待,而女招待为了那份薪水也不会主动辞职。
3、副警长。副的,为什么当不上正的,影片里他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小镇犯罪率本就不高,所以当警察的没有大都市的同仁那么多与犯罪对决的经验,这是不争的事实。年纪不小,一心等着退休养老,胆小怕事,不做为。天天泡在店里,对女招待有点儿意思,但却属于有贼心没贼胆的人。若不是女招待点名让他去查夹克男,他是不会想到他身为警察的责任的。后来总算去查问夹克男,结果表现的差强人意,毫无威严,人家不鸟他,他就拿枪去点人家脑袋,这个败家警长就是事件的导火索。
4、光头GAY。退役军人,参加过海湾战争,按理说枪林弹雨都见识到了,不可能在事情没明朗之前畏缩,但是,他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为什么?可能就因为看了太多人的死亡而对生存格外的珍惜,不想招惹任何人,只想安稳的过完下半生。这不是他的本性,却是他的生存之道。战争改变了一切吧。当然,他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生活环境。
5、大学生情侣。男孩想往镇外去发展,女孩比较犹豫,因为她不知道她和男孩的关系能不能永远下去,要知道,想离开一个熟悉的环境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尤其是她即将面对的未知的世界。但要承认,她是动了心的。(这两个人物的存在是为了印证女招待和老板说如果辞了她招不来人的这一说法。说明小镇的活力不够,有为的人都出去闯荡了,所以小镇治安一向不错,留守的都是老弱病残,包括无能警长。)
6、黑人。搞推销的。嘴皮功夫了得。但搞推销说话说到吐,所以一进来就没打算说话,只想歇一歇。就象演喜剧的生活中不一定是话痨或活宝一个道理。无奈还碰到一心想拿小费的女招待往外套话,看在女招待无恶意的份上,黑人还是多说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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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场。
主要人物出场。夹克男。后来情节里交待,该男是审判员,所以会逼供这套本领,但人缘不济,又有点儿神经质,单位里的人一齐把他搞下马,所以夹克男跟崩溃只有一步之遥。而警长充当了神圣的火炬手,把他点燃。可见,人活着,情绪是关键的关键!
再来分析其它人的表现。
1、店老板。他是下半场里我的一个重大疑问。当夹克男开始发癫的时候,店老板哪儿去了?店老板消失在空气里了,有没有?有没有?要么这就是一败笔,要么这就是剪切得不好,要么这就是一悬念。不过,我偏向于败笔这个说法,因为他没涉及到钱的部分,所以说他是悬念未免不合逻辑。
2、女招待。算帐是好手。这个咋说呢?做为一个侍应生,要把帐算准算对是份内工作来着。当然,算不准算不对的也大有人在。这点只能说明女招待本人非常适合这份工作。估计在家里每个月报税单也是她一手包揽。正因为她善于算帐,所以最后这个优点救了她一命。至于她拿刀割喉的这一漂亮动作让人看起来象是个杀手有点不成立,为什么?作为一个结了婚的女人,每天面对厨房,刀工好很正常。最重要的是,她面对的是一个杀人魔,你不杀他,他反过来会杀你,试问,无论换了谁,那一刀能不用尽全身力气吗?夹克男高大,女招待的个头让她伸手就只能割到夹克男的脖子处。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3、警长惹了夹克男,先挂掉就不说了,合情合理。
4、突然闯进的金发男。他拿了一箱钱进来。但我不认为他的这箱钱是象他说的那样给史密斯的酬金。他进店来的原因不得而知,但当他看到地上的死人,及静坐在一边的众人时就知道事情不对劲儿。夹克男拿出了枪,傻子也知道有危险了。金发男是个善于编造慌话的高手,和黑人有一拼。就编出了一个史密斯的故事。为什么这么编?因为,广播铺天盖地的谈论一家几口被杀案,他未进店之前在车里当然也听到广播了,所以急中生智编了套大话。这个和《非常嫌疑犯》异曲同工。都是拿手头现看到听到的东西来现编。很厉害。这么编可能是这钱来路不明,再加上他不知道夹克男的身份是否是警察,所以不能说实话。他主动跟夹克男谈条件,证明这个人万万没想到夹克男会做掉他。所以金发男总是故作轻松想用钱来买命,好说好商量。一看金发男就是有钱人,不在乎这钱。
(PS:如果有的朋友说,你这样解释也不合理的话。那我就再大胆想象一下。大家有没有观察到,在审光头的那段的时候,特意给门把上的营业休息牌了一个特写?也就是风一吹,这牌子容易翻个儿。我想,导致金发男走进小店的原因有可能是风把牌子吹到了继续营业的那一边,所以金发男是进来歇脚的。要真是这样,这小子太倒霉了。)
5、光头。看到有人说夹克男明知道他不是史密斯,所以手挎都没给他戴上。这也不是没法理解的。首先,大家一开始不会想到夹克男会把一票人赶尽杀绝,所以大家心里没底,所以都不反抗为妙。其次,夹克男有枪,就算光头没戴手挎又怎样,只要他动一动,子弹肯定比他任何动作都快。所以夹克男不惧这个又高又壮的光头。再着,夹克男在话语中已经把光头男打败了。料光头不会有什么大动作,所以没上手挎。
6、大学生情侣,没啥好说的,完全是殉葬品,夹克男知道他们就是打酱油的,所以连审都没审就结果了他们。
7、黑人。可以说,黑人被审的时候,一回头对女招待说I’M SORRY的时候,眼神是很消魂的。嫩们以为他变态了吗?NO。别忘了黑人是搞推销的。搞推销最要掌握心理战。他所做的种种就是想让夹克男相信他就是传说中的史密斯。只有这样,黑人才能把史密斯家族夸大,才能告诉夹克男,就算你把我杀掉,家族里的人也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你一辈子都得生活在逃亡中,有意思吗?黑人想从心理上搞跨夹克男。没准夹克男想明白了就不再杀人了。结果没想到夹克男先被女招待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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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场下半场都说完了。结论是什么???
我的结论是,这个故事里的史密斯是不存在的。
他是金发男为了求生编出的故事里的主人公。继尔他又被黑人为了求生所附加在自己身上。
有人要问,如果你这么说,那夹克男死了之后,为什么黑人不告诉女招待刚才他是在演戏给夹克男看呢?
大家别忘了,那桌子上还有一箱子钱呢。
为什么把电影分为上下两场?
上半场拼人性。
下半场讲的就是人性的贪婪那一面了。
黑人在女招待面前还要把史密斯装下去,为什么?因为他想让女招待也明白,放过他吧,因为他是杀手。枪在女招待手里,黑人还被戴了手挎,所以,这场戏要演下去。其实这时候的黑人有两条路走。一条就是装史密斯把戏演完。另外一条就是对女招担白自己不是史密斯,然后女招待把手挎解开,大家一起报警,可是如果这样,钱就充公了。推销员是最不好干的工作,讲废话,讨好人,开得少。黑人不想要这箱钱,除非他有圣父般的心。黑人不是完人,所以……他心活了。所以他要继续吓唬女招待,告诉她如果你杀了我,你也不好过,女人嘛,胆小,吓一下子也许大家把钱平分了就完事儿了。
可他没有猜到这个结尾,女招待下定决心结果他,他没得选。挂了。
女招待在金钱面前也丧失了人性。贪欲占了上风。拿钱走人。临走还不忘点了首歌。侧面说明她开始走夹克男精神分裂的路线了。或者她在想,证人全都死了,拿着钱,有什么是买不来的呢?她还会想,有了钱傍身,终于可以离开丈夫,义无返顾的走人了。哎呀,大好的明天在等着她呢。干什么不哼着歌前行呢?
就分析到这里吧,否则我也快崩了。
8 ) 谁真正的史密思
从黑人进入,到说打电话,你们注意黑人电话里的内容,“这次比较费力,不过已经搞定了”,大家要注意,电影画面出现很多次时间,挂墙上的时钟。他们问黑人该怎么办,黑人在对话中说:等。其实是在等那个商人。那个商人正好12点钟到来,其实是约定的时间的,所以史密思是通过电话联系商人,叫他拿钱来的,黑人坐的位置也出可以看到门口,所以可观察进出的客人,黑人的心理素质非常强。跟强男对话可以看出,最后黑人真正被服务员认穿透了,为什么呢,服务员说我知道你是谁,其实服务员不想杀死黑人的,但黑人最后说的那些话把服务员火了,所以就把他OVER
不知道大家怎么会觉得它牛逼的,中间节奏么不对,那对大学生不知道在干吗,职业杀手除了耍嘴皮子什么都不会,那个女的一下子就变牛逼了,还有,变态杀手为什么一开始不杀她,有好多的编剧问题,那个变态杀手杀人的理由也很蠢,实在了!
看完觉得没什么,看了评论觉得还有不少值得研究和回味的...
独幕悬疑剧,不错
小成本电影,拍的还不错。最起码有些悬疑效果
第一不喜欢片子的口音,二来情节搞什么搞...
不是这个封面……。灰常小成本。也不太出人意表~就片尾曲亮了,偶都睡过去了,是被舒情的片尾曲唤醒的。
I am Simth
1、精悍!2、省钱:就一场景餐馆。3、真正的悬疑电影。4、我就是不信小黑是smith,怎么招吧!4、个别镜头很美。
这镜头,这暴力,这特写,这音乐!!
冷门佳片
不清楚那俩大学生是干嘛用的剧情说实话 真的是东一枪 西一棍 突兀的要死
剧情不错的
当变态杀手遇到职业杀手
小成本的尚可制作
还行吧...
片尾曲+1星
全是昆汀的御用演员。。。。b级片?
开枪的镜头太血腥了!!
惹烦陌生人的下场就是引起一场大屠杀
今日重温 感觉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