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那个曾经陪在你身边的人- stand by me
因为river pheonix去看这部片子,一直不知道片名什么意思。
到了看完电影,想要为推荐文起一个名字的时候,我想了很多。是叫生命中那个特别的人好呢,还是童年的友情?前一个似乎在说爱情,后一个似乎无错,却把这种感觉浅薄化了。不止是童年玩伴。那个人,是在生命的最初,看清楚过你,曾经离你那么近。
这样的人,在以后的那么多年里面,再也没有过了。
我最后打出的文字是,那个曾经陪在你身边的人。
打完这行字,我突然明白片名是什么意思了。
最近爱上看老片。很多并没有吹大风的,却相当赞。
这片子是根据stephen King的恐怖小说尸体(the body)改编的,但是一点也不恐怖。四个孩子徒步走了两天的路,去寻找一个同年孩子的尸体。这就是设定。
旅程的终点是死亡,他们却仿佛在郊游。他们一路欢声笑语,却差点半路上就送了命。
童年的时候是不知道什么是死亡的。幸运的孩子甚至不明白怎么才叫害怕。但这四个男孩一路前行,却屡屡与死亡和危险擦肩,好似在为最后的一幕铺陈。一开始在垃圾场被狗追,同伴自己迎上火车要表演危险动作,差点在桥上被火车轧死,夜宿树林野兽四伏,冒险涉水过河被水蛭爬满了全身。直到最后,与亮出小刀的青年对峙。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离死亡都是很近的。小时候大家估计都干过什么坐在窗台上,在高楼楼顶边缘行走之类的危险动作。到我们知道什么是死亡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后了。
片子剪得非常简洁,两条线发展,而四个起初看来并无分别的孩子上路了,然后你慢慢看到他们背后的家庭,父母,今后的路。尤其是其中两个孩子的彷徨和痛苦。他们一个背负着家庭的污名,一个失去了挚爱的哥哥,独自面对冷漠的父母。
他们非常坚强,他们不提苦难,Chris和Gordie只是两个刚刚初中毕业的孩子,心里装的却已经那么多。其实最主要描绘的角色应该就是phoenix出演的那一个,chris chambers。但是另外那个gordie也相当吸引人。他在旅途中讲的那个故事太有趣了,the best i have ever heard。而且这孩子的眼睛睫毛超级长,合起来的时候好像小扇子一样,这又增加了他身上那种脆弱的平静感。
另外两个,Teddy虽然是次要角色,性格相对比较扁平,但是非常鲜明。Verne就像邻家最普通的孩子,担忧和开心的时候你都可以预料得到。
与四个孩子的旅程平行叙述的,还有一群青年在之后开车前来寻找尸体。最后两帮人在尸体旁边相遇了,gordie用枪吓走了那群人。
这样的叙述好像是一个镜子的两面,这四个孩子长大了也会成为青年,又有谁能够保证他们不变成现在这些人这样呢?
死亡和生活,这就是这部片子讲述的。Death and life. sometimes they are very close.
最后chris真的通过努力摆脱了自己的背景,过上了成功人士的生活。却因为一件非常微小的事情当场死亡了。结尾似乎也是一个含蓄的隐喻。
后来去查了下演gordie的wil wheaton现在的照片,已经几乎完全看不出小时候的样子了。就像影片里面所说的,他长大了,可以慢慢老去,而river pheonix的生命也像chris一样在年轻的时候就逝去了。
2 ) 那个曾经的玩伴永远去了
《伴我同行》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影片。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尸体》,曾经荣获1987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1987年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讲述了日后成为作家的戈迪在12岁时与三个死党克里斯、泰迪、维恩一起,沿铁路去寻找一具同龄男孩尸体的故事。一路上,他们躲过狼犬追逐,在铁桥上险遭火车追撞,陷入布满水蛭的森林沼泽……
那是非常普通的一天,一则《克里斯律师在餐厅劝架不成反遭杀害》的报纸新闻出现在作家戈迪的面前。这个场景,就如《天堂电影院》里的萨尔瓦托听到姜卡尔多小镇打来的电话一般,唤醒了已被尘封的岁月中浓郁的温暖与怅然。镜头一再逼近,戈迪陷入无限的回忆之中......身边有两个小孩骑车并肩经过,戈迪仿佛看到了十二岁时与好友克里斯在一起的自己......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却恍如昨日。
面对逝去的青春以及青春岁月中永远离开的人,我们始终充满梦想。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生活在一切未及就绪时一往向前。曾经被时间狡猾的静谧所骗,认定长大只是一个太过遥远而又极不现实的说法。恍然一瞬间,发现自己已然长大成人,穿梭于高楼大厦之间,找寻自己的航线。恰如生来如此。
在戈迪的回忆里,十二岁那年的他们,疯狂而快乐,单纯而脆弱。香气肆溢的时光里,戈迪他们抽烟、玩扑克、吹牛、爬铁门、讨论女人的胸部...... 能找到低级恶心的新字眼来调侃朋友的母亲,是件有面子的事情。树上的小木屋是他们的窝,还设有敲门暗号。
这是性格迥异的四个孩子。优秀的哥哥意外死亡,戈迪长期被父母冷漠。在爸爸偏执的看法里,戈迪的朋友是“一个小偷,两个傻瓜”,而戈迪并不这么认为。
这样的四个小孩,为了当“英雄”,他们踏上了寻找尸体的旅程,相伴长途跋涉……单纯明亮的心与结伴而行的行程让人羡慕。
在儿时的世界中,友谊的重要性仅次于家庭,有时甚至重于家庭。途经垃圾场,那一刻,四个小孩应有尽有,因为他们发现了自己,而且知道要做什么。那是种奇怪的感觉。即使前面的路很远,充满未知的危险,被垃圾场主人的狗咬,被火车差点撞到,被水蛭咬……但他们都会继续前行……
克里斯说:“我永远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家庭背景给了他太沉重的压力。他想要逃离。人生最大的不堪,是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他是幸运的,戈迪告诉他:“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也许,他的是有力量,但这句话让他更加坚定。
戈迪很会讲故事。因为被父母忽视,他觉得自己成不了器。克里斯生气的对戈迪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是你的爸爸。……小孩子没有人看着,就会糟蹋东西。”这样的场景,让人动容。只有克里斯清楚,哪里才是戈迪的航线。记忆中,也曾有人就这么冲我们沉睡消极的心志敲过警钟啊!
转眼,克里斯通过努力考上大学,当上了律师。听说维恩后来在农场开起重机。泰迪一直想参军,因为视力和耳力问题未能如愿。入过一阵牢,现在打零工。戈迪终于成为了作家。
那些陪我们走过一段路的人,有些渐渐成为了生命中的过客,就象路上的行人一样。而有些则在岁月的沉淀中越发清楚。虽然已经很多年不见克里斯了,但是,戈迪依旧思念他。时间很长,戈迪却再也没有交到像十二岁时那样的朋友,再也无法找回当年明月,肝胆相照。
在英雄的传记里,作者从来不说他的软弱和忧愁。童年,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才会屏蔽曾经的伤心,显得无所忧虑。在通向死尸的路程上,戈迪的生命始终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地过来的,当然也应该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诀了。”
戈迪一直在面对死亡,恰如生命本身便是生老病死。之前,哥哥出车祸去世。接着,同龄男孩被火车撞死。成年以后,好友克里斯因劝架被人杀害。死亡的意外,始终说不清道不明让人无力又无措。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弗兰克林说:“我们在25岁时就已经死了,只不过到了75岁才被埋葬!”
死亡对于死者的意义,我们不得而知。生前,他仍旧在筹划自己的远虑和近忧。克里斯一定还有更多的案件要处理,在律师行业备受尊敬,可能他已经有了很好的家庭……同龄男孩还来不及长大……戈迪的哥哥可能是下一个世界足球王子……死亡是一个彻底的阻断,让这一切嘎然而止!
死亡对于生者的意义,就丰富了许多。陌生人的死,可能只是新闻和数字,最多引起同情。第一次见到死尸,戈迪刚过12岁。同龄男孩的死,对于年幼的他们来说,新鲜而刺激,这可能让他们成为英雄。有时,死者会成全生者的生命价值。好比战场上的输赢,好比那些艺术家,生前穷困潦倒,死后,他的作品却能养活一群专门对他评头论足的人。
而死亡毕竟是令人敬畏的。“去看一个死了的孩子,不应该是像去参加一个舞会一样。”经过遭遇水蛭的厄运后,戈迪渐渐对生命产生了敬畏。终于来到了尸体旁,所有人都秉住了呼吸。死亡以最直观的方式,震撼着这些幼小的心灵,并给予其勇气。当那几个不务正业的青年要抢走尸体回去炫耀时,克里斯勇敢的挡在了前面,就像英雄,即使那个拿刀的家伙会杀掉他。
再次回到小镇,那里已经不再是他们的整个世界。
朋友的死,是一种精神的缺失。所谓“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友情对于人生的支撑,恰如一种信仰,给了生命安慰与体谅。看到克里斯的死讯时,戈迪不再像十二岁见到听到死亡时那样震惊。成年的他没有悲痛。在另一种意义上,死亡成全了生命的无常。生者默然无语。逝去的时光显得弥足珍贵,散发出淡淡香气。主演瑞凡·菲尼克斯后来演过《我自己的爱达荷》,可惜之后便吸毒离世了。影片仿佛很有预见性。
而亲人的死,是一种灵肉的破坏,鲜有人超脱。生命永世背负起了这种破坏,人变得残疾。时光轰隆隆向前,你不知道会在那个点,这种残障就跑出来,打碎一切勇气。在杂货店买东西时,在睡梦中,戈迪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哥哥。荒凉而茫然。见到同龄男孩的尸体时,他终于崩溃。如果不是克里斯,这些差点就毁了他的前程。
死亡不是终结,而成为线索,在心底。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热泪会流下,也会收起。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气馁的。离别,总会补偿一种在相聚时无法得到的心情。如果在离别之后,一切的记忆反而更加清晰,所有相聚时被忽略了的细节也都一一想起,并且在心底反复地温习。所说的每一句话在回溯时都有了一层更深的含意,每一段景物的变化在回首之时也都有了一层更温柔的光泽。那么,离别也可以不必气馁。
我现在所需的是道路,是的,道路,冒着雨,踩着泥泞,穿过森林,跨过草原,去往天涯海角。好朋友成了最初的导师。一个仅仅陪伴着你,就可以改变你的生活,让你相信活着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的人。你会看到,有一扇门,正在等待你的打开。当戈迪低落的时候,整个世界黑暗空荡,克里斯在精神上搀扶起他,使那个世界变得明亮充实。他们相伴度过艰难,悲伤以及失落的日子。迷失方向,给与彼此指引,携同前行。握着你的手,他告诉你一切都会好起来。
生活的角角落落,充满了有趣或无趣的人。很多时候,有些路是非要一个人去跋涉的。路再长再远,夜再黑再暗,也得独自默默地走下去。那些曾经给予过温暖的人,已经看不到了,但思念会记住他们。总有那时,终于得以和一切隔离,诸如忧伤喜悦以及种种有害无益的情绪。时光像金子一样,让人急切的不想浪费掉哪怕一秒钟的时间。从此,在心中纵横交错的,都是光亮的轨道。
3 ) 曾一起携手走过
Although I hadn't seen him in more than ten years,I know I’ll miss him forever.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 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这是电影中很经典的一段台词,也是令我感触颇深的一段。影片中四个性格迥异的孩子或胆小懦弱,或活泼好动,他们为寻找一具“尸体”而踏上未知的旅途。一路上他们相互陪伴,相互扶持,度过了很惊险的考验,他们的友谊令人感动。
我的生命中也曾有过这样的好朋友,十一二岁的年纪,单纯善良的无以复加,愿意掏心掏肺地为你着想,可惜,这些朋友后来渐渐散落在各处疏于联络了,可我仍记得明晃晃的夏日,朋友相伴的路途。
4 ) 孩子也有友情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著名作家戈迪(理查德•德莱福斯 Richard Dreyfuss 饰)回忆起他12岁时的一次冒险活动:当时,年少的戈迪(威尔•惠顿 Wil Wheaton 饰)与他的三个小伙伴克里斯(瑞凡•菲尼克斯 River Phoenix 饰)、泰迪(科里•费尔德曼 Corey Feldman 饰)和维恩为了当一回“英雄”去河的对岸的森林里寻找一具12岁男孩的尸体。
4个少年家庭各有问题,他们都有自己的心事。在旅程中每个人的性格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四个男孩性格中的软弱和坚强,在闪火车,翻铁门,越森林等一系列的行动中被最大限度的放大;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5 ) 人要一直往前走
铁路在影片中一直不断出现,预示着这趟旅程的漫长。一路上他们差点被火车撞上,Gordie差点被疯狗咬伤,Teddy直接被恶语中伤,在树林里听到怪异的声音,Gordie还丢掉了哥哥留下的最珍贵的帽子。这样简单的罗列,好像这场冒险一点都不美好。可是童年的世界里,哪有那么多需要用价值标准评判的事情。大家一起经历过,哪怕是斗嘴,哪怕是被落下,都是今后人生中最温暖的回忆。 时代的不懂事也颇值得玩味。因为它是童年啊,你不会每分每秒都处于dumbass的阶段。我们不会经历过的每件事都是道德正确的,因此我们也不想看到一部循规蹈矩的成长电影,我们要看的,是属于每个人童年里莽撞的勇敢,不被理解的痛苦,早就有的心事,以及在记忆中从密集的树叶中不经意间透下,影片中最动人的是是当Gordie与Chris穿梭在森林里时,谈到明年的升学,谈到明年就要散了的时候,顽执的相信Chris说的是不可能的事,即,他们的人生都要走上不同的轨道了。不管Chris如何劝,甚至骂Gordie是个混蛋时,Gordie也反击说“想和你们当朋友算是混蛋?”。当Chris说到“我倒真希望我是你爸爸”时,我是真的被感动了。不过想来,Gordie的想法多像我们的年轻时代,总以为可以一手遮天,总觉得友情无限大,自己不过是想顺从心意而已,但是就像Chris在电影中的结局一样,谁会知道,人生究竟会怎么发展。
6 ) 它封存了每个人的青春记忆
在无数“斯蒂芬·金电影”的佳作序列之中,这部1986年的《伴我同行》,就是最不容忽视的作品之一。它不仅获得了当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和奥斯卡最佳编剧提名,更是在日后成了一代人心目中最佳的青春片。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当回忆起自己12岁时的伙伴时,作家戈迪写了了如是的语句。
当年生活在俄勒冈小镇的戈迪,生活中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的三个小伙伴——克里斯、泰迪和维恩。
在小镇上,他们四个小孩备受人们的忽视与混混的欺凌。因一次意外,他们得知镇上失踪的12岁男孩的尸体被抛弃在了森林里。为了当一回“英雄”和满足能看尸体的“好奇心”,他们相约去河对岸的森林寻找这具尸体。
四个男孩,每一个都有家庭问题,都有着孤独、不被人理解的一面。
在戈迪的记忆里,家中只有自己死去的哥哥会给他关怀。父母几乎不在意他,成天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甚至常常与他发生争执,指责他的朋友都是些鸡鸣狗盗之辈。
克里斯,出生在一个“小偷家庭”,四个男孩中的领袖人物,看似坚强,内心实则脆弱无比。他被“偷窃”的流言所困扰,对家庭和学校有着深深的恐惧。
泰迪的性格极度敏感,因为他的父亲是个疯子,而他只能向大家撒着自欺欺人的身份谎言。他活在其中,无法自拔。
维恩是人们身边常见的那类单纯、可爱又胆小的朋友,也因此而常常遭到欺负。
这些童年的阴暗面,在两天一夜的旅途中相继爆发。他们在不断产生的危险、摩擦和意外中,学会了直面恐惧。
在这趟冒险启程之前,没有人会意识到,这次寻找尸体的旅途代表着自己童年的终结,生命中最要好的朋友也即将成为过客。
根据斯蒂芬·金的中篇小说集《四季奇谭》中的《尸体》一篇所改编的《伴我同行》,其实和去年由《它》改编的热门恐怖片《小丑回魂》有着几乎一样的母题——
成长中的阵痛与别离,孤独与迷茫,以及珍贵的友情所带来的勇气。
某种意义上,《小丑回魂》就是一部奇幻版的《伴我同行》。童年不幸的小镇孩子常常在斯蒂芬·金的故事中登场,《伴我同行》是写实的冒险题材,而《小丑回魂》则在冒险题材的基础上加入了奇幻元素。
两相对比,《小丑回魂》里的变形巨怪,每隔几十年的时间都会残害小镇上的孩子们,深入每个人的心底,挖掘他们最恐惧的部分。形形色色的歧视和欺凌、暴力充斥在小镇上,大人们们对恐怖本身感到恐怖,却对自身的过错与产生的罪恶视若罔闻。孩子们看似被无端地卷进其中,实则是在成长的过程里踏入了扭曲的“成人社会泥潭”。
他们要和《伴我同行》中的伙伴们一样,联手对抗才能活着出去,获得令人感伤的成长。
这两部小说与电影,既是斯蒂芬·金奉给孤独者与边缘人的成长哀歌,同时也表达了对自我童年恐惧的幽深投射。
1947年出生在缅因州波特兰的他,度过了一个“自己笔下式”的童年——幼年父亲的离家,令他和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在电影中,他也有意影射了自己的童年阴影,当还是小孩的时候,他亲眼目击了朋友被火车辗过而死,在之后一度丧失了这段记忆。他曾经说道:“大部分关于孩子的故事,都涉及到了旅行,就如《伴我同行》中的铁路之旅一样。”
《伴我同行》中,为故事提供整体方向的是两派人物“寻找尸体”的事件,但电影在大多数时间将其悬置,选择花大量的时间来展现男孩之间的友谊。四个人物在两天一夜的旅程转而成为了主要情节,看似稀松,实则在其中逐渐搭建起围绕人物为中心的叙事结构。
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开头与结尾的一抹“寻找尸体”的设置,这些稀松情节的推进就会变为堆砌。孩子们被卷入“成人世界”从而获得成长的主题,在自然、流畅的故事面前,被诠释得毫无痕迹。
不少观众在看完《伴我同行》之时,收获到的大多都是理解与感动。而这,大约也是它能成为一代人经典的最大原因——它封存了每个人的青春记忆。几个孩子,意识到了成人世界的“复杂性”,是这部电影的核心。而每个人,都能在其中寻找到自己的影子。
在影片最后,这部电影带给观众了怅然若失的巨大一击: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是如何直视内心的恐惧。而我们在长大之后,又是如何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宛如隔世而活。
哪怕只是平凡人的成长,也是一段伴随着痛苦和遗憾的,不能回头的旅程。
7 ) 无法割舍的童年
你是谁?我想,我大概永远是那个结伴去寻找尸体的十二岁少年。
讲述友情的电影有很多《狗脸的岁月》《四百击》《鳄鱼波鞋走天涯》,讲述成长的电影恐怕是也很多《少年派》《舞出我天地》《无人知晓》。大概令我念念不忘,霸占十佳之首的也只有《Stand by me》
十二岁的最后一个暑假,4个性格迥异的男孩子踏上了他们最后一次探险历程,一次寻尸的冒险。没有太多的特效,也没有过多的刻意煽情,仅仅以成年后的戈迪的回忆形式带我们回到那个小镇的夏天。1986年的夏天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的燥热。什么都没有发生,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仍在看着报纸,不良少年们听着电台,玩着打邮箱的无聊游戏,艾迪的爸爸仍关在精神病院里,家庭妇女们仍乐此不疲的看着电视节目,确实们有什么特别的,除了戈迪的哥哥,一个令父亲面上增光的优秀棒球手,一个全小镇皆知的好人,一个令母亲骄傲的大学生,为一个关心弟弟的年轻人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和韦恩无意中得知那个失踪男孩的尸体落在森林深处的铁轨旁。
没错,不良少年的领袖就是24小时里无数次拯救美国乃至全世界的小强同志
四个孩子便踏上了这旅程,他们的出发点是单纯的,甚至是简单的。对未知事物的渴望(尸体),向镇上瞧不起他们的人证明自己以及对当英雄的渴望。对于四人的命运或未来,影片巧妙的将四人的冒险历程与小镇上不良少年们的活动穿插呈现,暗示着他们表示少年们不出意外的未来。当然如果我爸爸是骗子,兄弟是混混,我恐怕理所应当会被他人定义为日后监狱的常客吧,来个玩笑,我当然没机会了,但少年中的克里斯却被这样“定义”着。
秘密基地,这恐怕每群怀有探险梦的少年们都有一个吧,我们也有
就好比人生总是不按套路出牌,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一样,意外还是发生了,这场有关寻尸的旅程便是他们人生中最大的意外。少年时的友情总是总是真挚纯洁,他们互相打闹,说着脏话,攻击对方父母,却又关心对方,照顾对方,给予温暖(克里斯将艾迪从闪火车的危险举动中救出来,三人共同安慰父亲被侮辱的艾迪)。但这不仅仅是一场关乎友情的寻尸历险记,更是一场又少年时天真,中二的幻想到成年对现实开始理解的仪式。
少年的所追寻的往往是所缺失的,比如身份认同,比如关心,比如所崇拜的人。他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所渴望的影响,比如父辈。艾迪,一个“神经而又疯狂的人”面对垃圾场老板对自己父亲的辱骂而怒不可遏(艾迪的父亲是诺曼底登陆的英雄,退役后患有战争后遗症),艾迪哭泣着,怒吼着“my old man ”(我家老头在本片中指代父子关系的昵称……)正是因为父亲的缺失,使年少的艾迪有着疯狂的举动,渴望引起他人关注,渴望像父亲一样成为hero(不计后果的)而参加这次探险。
或许,戈迪是受父亲影响最深的一个。完美哥哥的突然离去使戈迪成为家中尴尬的一员,每天都在思念大儿子的母亲对戈迪不闻不问,镇子上每个人对他的印象都只是那完美哥哥的弟弟,父亲更是对戈迪失望至极,甚至让戈迪产生“死去的不应是哥哥,而应该是我代替哥哥去死”的想法。(父亲的冷漠与朋友的关心形成鲜明而讽刺的对比,戈迪也是唯一一个没有用old man形容自己父亲的成员)
克里斯,孩子当中头,一个成熟,善良,却饱受非议的“坏”孩子,他的命运与戈迪牵绊在一起,他真正的关心朋友,劝说戈迪做他人眼中的好孩子,估计戈迪长大后成为作家,甚至面对戈迪的自怨自艾和“你不是我爸爸”的回答时,说出“我真希望我是你爸爸,这样你就不会有如此糟糕的父母”。克里斯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他没有一天不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最经典没有之一,克里斯或许是第一个认清现实的孩子,在被老师欺骗后无助的哭了起来。据说是瑞文的真情流露,没有人知道瑞文当时想到什么
孩子们对世界的反抗是天真浪漫的,用寻找尸体来证明自己,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嘲笑世界。但当他们看到那个和自己同样大少年的尸体孤独地躺在蔓延进森林深处的铁轨边的草丛中时,一切都破灭了,躺在那里的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可能是任何一个人,一个鲜活的生命。少年们真的将尸体抬回去成为英雄了吗?并不重要。毕竟这样一表格旅程,他们终于发现更好的自己和身边更好的朋友。尸体最终被以一个最正确的方式带回小镇——警察接到了匿名电话
戈迪最终摆脱了父亲的影子,成为一名作家并公正的爱着两个儿子,克里斯称为一名律师却在一次劝架中意外丧生(克里斯的扮演者凤凰的生命永远定格在23岁,不得不说一语成谶)。有趣的是,当克里斯的哥哥(那群不良少年)来争夺尸体时,戈迪和克里斯勇敢的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也标志着与那样被定义的生活渐行渐远。
Stand by me I won't cry
少年时代,似乎也是十二岁的那个暑假,我,梅兄等,一行人,外出寻找尸(传闻),不果。此行,未断绝。
8 ) River Phoenix
短暂的一生,命运的齿轮
1970年的8月23日,瑞凡.菲尼克斯出生在美国俄勒冈一间家徒四壁的木屋里。他是他那对嬉皮士父母的头一个孩子。这是一个嬉皮士群居之所, River的大部分童年时光在一种混乱的生活方式中度过。,随着家里弟妹的增多,生活变得十分艰难,全家人被迫四处迁徙,直到1977年,全家人才回到佛罗里达定居。
菲尼克斯夫妇依然举步维艰,于是瑞凡的母亲萌生了靠孩子养家的念头。她想将全部孩子都培养成电影明星。她给他们取的名字全像是艺名:瑞凡(河)、里弗(树叶),萨默(夏天)、瑞恩(雨)。River成了头一个实验品,很早就被送上街头唱歌以赚取生活费。碰巧一次他们的房东替一部电视剧张罗找演员,River由此走上了银幕。
应该说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过早地远离纯真而走入社会,冷暖自知!以致于以后的他越来越孤独寂寞,渐行渐远。如果当初他的父母没有让他去唱歌,如果他没有那份才华和灵气,如果他没有接触到卡洛因,那么现在的他应该在世界的某个地方快乐地生活着,无声无息,平凡淡定。可终有一日他就不会成为那颗光芒四射的好莱坞巨星,那个让人刻骨铭心,永生难忘的瑞凡.菲尼克斯!
天才的演出,银色的归属
1986年,瑞凡.菲尼克斯以《与我同行》一炮打响,旋即成为万众瞩目的电影新星。索要签名的信件雪片一样飞来。瑞凡不知所措,任凭公司的摆布却浑然不觉,那时的他俨然还是个害羞而内向的男孩。
1986年他拍《蚊子海岸》,据说从那时开始接触可卡因。
17岁那年,他主演了《异乡琴恋》,该片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片中他扮演一个流亡者的儿子,随父母到处流浪。他渴望友情却没有足够的时间交到朋友,他爱上了同班的女孩却只能忍痛和她告别。片中的瑞凡一头卷发,清秀而忧郁。瑞凡的完美表演让他获得了当年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
1989年,River参演了斯皮尔伯格的名片《印第安纳琼斯和最后的十字军》,标志着他成为非常走红的明星。
1991年《我自己的爱达荷》为他赢得了威尼斯电影节影帝的称号。那年他21岁,是最年轻的威尼斯影帝。被称为“瑞凡.菲尼克斯接班人”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凭借《罗密欧与茱丽叶后现代激情篇》获得了96年的柏林影帝,那年他23岁!
寂寞的沉沦 万劫的复生
瑞凡个人生活的真相我们知之甚少,通过传媒和报刊杂志了解到他拒绝穿皮衣,是积极的环保分子和素食者。朋友们都说他是个好脾气的人。作为家庭的长子,过早地承担养家的重任,少年得志,一跃成名,疲惫焦虑都加重了他的心理压力,他突然患上了语言障碍症。这病时好时坏,没什么治疗的好方法,从那时起,他开始接触药物和酒精,它们帮他减缓了压力,也把他带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瑞凡的性格有自闭安静的的一面,也会有极端狂躁的一面,荧幕前他才华横溢,游刃有余。荧幕后却又是消极堕落。由于童年的经历和明星的生活(瑞凡曾开玩笑说:我四岁就失去了童贞),瑞凡的感情逐渐变得脆弱和敏感。虽然他总是酗酒,吸毒,斗欧,对夜店流连忘返可洗尽铅华,归于平淡,瑞凡真正需要的也正是爱和理解。就像当年Redford拍摄电影《大河恋》,他和Brad Pitt都是男主角保罗的强劲竞争对手,无论从年龄还是特质,瑞凡似乎更有优势,他介于阳光与黑暗两极的敏感气质非常像影片中因为内心的强大力量而毁灭了自己的保罗。然而Redford当时却选择了更阳光更率直的Brad Pitt(这一部电影是Brad Pitt的经典之作,也为他打开了好莱坞的大门),据说很长一段时间里,瑞凡的情绪都相当低落。他是如此容易受伤容易孤独,他是如此渴望被爱渴望关怀,他甚至像一个还没有脱离对母亲的依赖的孩子。在好莱坞这个光怪陆离的地方,你想做回本色是非常困难的,极大的无奈与怨恨只能是累积在心里,靠着大麻和酒精来麻痹自己。与其说是因为瑞凡的浮躁轻狂将他推向了死亡,不如说他当时是被这个畸形的社会所吞噬和腐蚀!
生命的终止 黑色的夜晚(据资料记载)
1993年10月31号,瑞凡在完成了一天的拍摄工作后,晚上常和女友萨曼莎.玛西斯到饭店与朋友玩到深夜。当晚也不例外,他还带上了弟弟里弗和妹妹莲恩。他们把音乐开得震天响,没有听到侍者敲门。当瑞凡来开门的时候,傻瓜都能看出来他吸了海洛因。
原计划瑞凡和女友开车将所有人在“蟒蛇屋”(这就是Johnny Depp买下的俱乐部,后来为了缅怀River,Johnny永久放弃了酒吧的经营权)放下,然后他俩回家。但萨曼莎注意到River带了吉他,显然他想和“蟒蛇屋”里乐队的朋友们泡上一会儿。
“蟒蛇屋”是明星聚会之所,还有几个毒贩子混迹其中,大家都心照不宣。瑞凡一进来就熟门熟路的走进厕所,先向一个毒贩要了GHB——一种类似于迷幻剂的东西。一个朋友凑过来建议他接着尝尝鲜。瑞凡接受了。不一会儿他开始觉得非常难受。他的朋友吓了一跳,赶紧找来了另一种毒品想要替他止痛,可是瑞凡吃下去后更感觉到要窒息了。他跌跌撞撞的穿过房间往外走,绝望的大叫:“我要死了。”
里弗见状赶紧打了急救电话,然后追上已经踉踉跄跄沿着人行道往前走的哥哥。这时有女孩开始吓得哭起来。里弗不断安慰着瑞凡:“你会没事的!救护车来了就好了!”
那几分钟的时间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被无限放大,旁观的人们看见瑞凡金黄色的头发在被酒吧灯光染成了深蓝色的夜空中虚弱的飘飞着。
多年以后,他的朋友说出了自己当时的直觉:“我觉得他就要死了。”的确如此,里弗渐渐搀不住哥哥了。因为他的身体一个劲儿往下坠,最后他躺在了地上,平静得就像睡着了一样。他停止了呼吸。
这时瑞凡走出俱乐部不过8分钟,距离他在“蟒蛇屋”吸下第一口毒品的时间也不过25分钟。死亡来得如此之快,他甚至来不及对弟弟说些什么。他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一个想过来帮忙的摄影师说的:“我不要狗仔队!我想躲起来……”
万般的遗憾 无奈的人生(资料)
瑞凡.菲尼克斯生前曾因罗伯特.雷德福挑选了布拉德-彼特而不是他担任《大河恋》主演,因此灰心丧气,尽管他有更多的优势来扮演这个角色。
他还曾表示对影片《全蚀狂爱》中兰波的角色颇感兴趣,但影片后来让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担任了主演。(也是一部唯美的同性恋电影,莱昂纳多在里面的表现同样可圈可点)
导演加斯-范桑特也想过邀请他主演传记影片《安迪-沃霍尔》,最终不了了之 。
约翰-伯尔曼让他主演《破碎的梦》,最后却因为经济原因无声无息。
他死的时候,还没完成电影《黑血》的拍摄。当时,据说他与该影片的导演关系不和。但制片人却评价他说:“他非常活泼而且疯疯癫癫,就像个疯狂的孩子。同时也是一个非常热情的人。他总是非常关心他周围的所有事物,而且对其他人也非常细心,。他看起来比他这个年龄段的人要睿智得多。
他还接下了《夜访吸血鬼》中记者一角,于是有好事者不无惋惜的说,若是瑞凡参演,我们就将在影片中看到他与布拉德·皮特,汤姆·克鲁斯,安东尼奥·班德拉斯,克利斯汀·史莱特等知名演员同台竞技,那将是一个怎样的画面啊?可惜,上帝总不会让事情完美!
瑞弗菲尼克斯语录
“在我的理想国里,我生活在一个热带岛屿上,没有工业化生产也没有污染。我可以爬上覆盖着白雪的山峦,用一块老树桩做一把雪橇,从山顶滑下,在山脚的小溪里沐浴游泳,与我的朋友们共同嬉戏。”
“所有的事情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总有些时候,我发现事情的荒谬,但我可能是惟一有这样想法的人。”
“那是我惟一感到有安全感的时候。我是一个流浪者!我什么也不是!我是个雇工。我是个白痴。我被彻底地忽视。我被关在壁橱里。我是看不见的。你触摸不到我!”
——瑞弗-菲尼克斯在一部电影中的台词
“回家的感觉是那么好。居住下来,生活在一个家庭里,感受家庭生活感觉真是很好……我从来不想要豪华轿车或是穿着漂亮的衣服到学校的那种骄傲。我想要钱,因此我就可以买一大块地,然后养活自己。那是真正让我心动的。这让人感觉有成就感。”
我想躲起来。”他还说:“我要是能像彼得.潘一样会飞就好了
“生亦放纵,死亦匆匆,唯留青春遗容”他在人生中的最好时光离开了我们,无论曾几何时,回想起来留下的永远是英俊的脸庞,迷人的风采和青春的定格。对于这个在上世纪90年代哧诧风云的天才偶像,短暂的生命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风蚀,相反,他的灵魂将永驻我心!
和心迷宫很像 围绕一桩死亡 展现一个走下坡路的镇子 讲故事和大孩子段落强调了这种绝望 这种成长环境令斯蒂芬金投向恐怖文学 有幸拥有天资的人努力想逃出怪圈循环 从他们的视角看过去其他人有些可怜 小团伙永远由领袖+军师+疯子+傻子组成 只有带头的两个惺惺相惜 以更有代入感的死亡平添惆怅
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用情节丰满人物,这是每个编剧都该学的基本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B+】真挚,不浮夸的好片子,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动人的故事。简单却直击人心。不过那个结尾也太TM敷衍了吧!!!并且这片真的很基阿。。。。CP感太强烈
永远stand by us的朋友能有几个?
觉得很残酷,就像eason歌里唱的,“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但还是感谢这场不可思议的相遇 ps:竟然是1986年8月的巨蟹座电影,年纪跟我一样大,果然具有巨蟹座特有的温情脉脉
朋友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好,几个就足够。
“这正是我这年龄该做的事,我一辈子只年轻一次。”2014.11.23泸定县冷碛镇
When the night has come,And the land is dark,And the moon is the only Light we'll see,Oh I won't be afraid,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by me
曾经,我因为他的简单,给他打了三星。现在,我因为他的单纯,要给他10星。我老了
同龄男孩的尸体宣告他们的童年也在这天死去
能理解这种感觉:少年时期的好朋友不会陪伴你一生,但他们是你这辈子交过的最好的朋友。
上哪找的这么一帮少年老成演技精湛的孩子……
12岁没有朋友,这辈子也就没了。
回忆只能换回近乎残酷的惋惜——我怀念过去,却毫不怀念现在的你。
就像电影中一样,我会永远记得自己12岁那年,夏日的草木之中渗漏下来的阳光。
整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关于青春与成长的忧郁孤独迷茫,全在River Phoenix的双眸里面了。
不要走在我后面,因为我可能不会引路, 不要走在我前面,因为我可能不会跟随; 请走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朋友。也许以后,我们再也交不到十二岁时遇到的那群朋友。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电影简简单单,一如儿时的友谊,却难寻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