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诗和大麻:天平的两端
四星半。意外地感动。人的一生有许多时候是被恐惧蒙蔽了双眼,就像哥哥Billy不认同他母亲60年代的嬉皮士作风,厌恶他弟弟贩毒,害怕家人会拖累自己的事业而选择无视亲情;牙医害怕家庭的经济压力而铤而走险,笨拙又疯狂地持枪威胁兄弟俩;反倒是无所畏惧的莽汉弟弟勇于保护对自己重要的人,迷之洒脱。
Woody Allen的《无理之人》和这部一样,都试图用哲学讲故事玩文艺,但后者比前者故事讲得更曲折生动,转折更出人意料,虽然有些为达到戏剧效果的巧合设计感比较强,比如哥哥Billy当时是被弟弟Brody的朋友谎称他被弓弩crossbow射中身亡骗回来, 结果自己跟毒贩谈崩了被射中;Brody的朋友说Brody曾为保护他而犯了法进了监狱,不知道怎么报答他,后来这位朋友救了Billy一命;在飞机上遇到的牙医刚好在教堂看到Brody ,推理出了整件事是怎么回事等等。
Billy和英语教师的一些哲学对话,几次诗歌引用都很美,和人物的生活衔接得很紧密,不装,比无理之人更自然,更不露痕迹 。一位英语老师兼诗人竟然同时又是捕鱼能手,刚抓完鱼坐在岸边给Billy朗诵惠特曼以及她自己作的诗,让Billy惊讶又欣赏:
“我真是没想到有人会在这种情境下念惠特曼的诗。”
“这正是适合念他诗的情境。”
如果说以前Billy研究阳春白雪的古典哲学,对田间地头的生活,没什么文化的乡下人刻意保持距离的话,这时他的成见受到了冲击。他终于可以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努力避开的人和事,自己嫌恶的地方,努力改掉了的口音,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源头:算是一个自我发现的时刻。这些形而上的,引人思索的片段和整部片黑色喜剧的风格糅合在一起,形成了奇妙的化学反应,正像是糯顿一人分饰两角的精分:一面是清新文艺, 构筑自己的精神家园;另一面是生活的丑陋无奈和荒谬,鲜血淋漓。
从Billy身上我们能学到什么:Billy有12年没去看过他母亲,见面以后并不愉快的谈话中他无奈又不无怨忿地提及,当年为了试图理解母亲,专门去修了一门60年代文化的课。后来他跟英语教师说,当年他很怕夏天的暴雨,于是去读了很多关于暴雨的资料,弄清它是如何产生的,记了各种云的名字,但暴雨还是照常下。可能理解了他母亲的思维方式行事方式仍不足以让Billy理解并原谅母亲,可能知道了有关暴雨的一切还是一样的害怕它。在深深扎根的怨愤和莫名的恐惧面前,知识显得很无力。然而我仍佩服Billy做出的这些努力:在不可知的世界中努力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23333去探索,去理解,也是这种学术精神让他在古典哲学里开辟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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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草叶集:美国人真的好爱惠特曼的不拘一格:绝命毒师里几次出现,老白前同事那本草叶集出现在了它不该出现的地方,加上Walter Whitman和Walter White首字母相同的联想,妹夫发现他的秘密,书充当了关键证物。这部干脆片名就叫草叶,一语双关,既指哥哥读的诗集又指弟弟种的大麻。片尾Billy和女教师在一本草叶集上十指相扣,端坐在花园里,感受着即将到来的夏日暴雨,像极了搏击俱乐部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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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不得不说糯顿自己把关剧本,有时还参与制作就是好,避免在烂片里炮灰~草叶是糯顿电影补全计划第14部啦,目前除了The Score以外还没有碰到过失望的。
2 ) Unashamed, Pure Passion
诺顿一人分饰两角,双胞胎兄弟,一样的面容,确实迥异的行事方式和人生轨迹,理性自律的哥哥逃离混乱的旧生活很多年,却被弟弟的假死讯骗回家乡,不得不面对自己恐惧和逃避了很多年的人生图景,并且深深卷入其中。
似乎看来电影想表现的是理性和感性的对撞,而结尾提示的是理性对感性的重新认可与回归。
我无法确定电影真正想表达的是否如此,但在我看来并非只是一个理性与感性的对比图景那么分明。
也许每一个人,都曾经经历或现在仍在其中,理性和感性的对立。秉持理性的人鄙夷感性的草率纵容,崇尚感性的人鄙夷理性的刻板、缺乏鲜活和美和激情。 或者有的人正在两者中摇摆,不知该偏向哪一边。
正如电影一开头那一段关于哲学的讨论。古典哲学家们,以及主要的宗教,都在理性或感性中选择了一个立场,并各自提出自己的争论。然而我有读过一些书,很幸运的看到,那些经典的讨论,到了2013年的今天,已经有了进步。柏拉图等对理性的推崇,佛教所秉持的清简收敛的“法”,都是建立在一个前提,即人类思维感性--理性的二分法。 如何这一二分法的前提有了新的发展,我们便可以跳出这“或选择理性或选择感性”的令人窒息的逼迫。
即使我们不是哲学家,从自身的经历中也能双方面的体受到,理性和自律的愉快和不愉快,以及感性的愉快和不愉快。在《象与骑象人》这本书中,就以柏拉图和佛陀对于理性和感性的对立性阐释开头,进而提出了一套对于人的理智和心智更多层次的解释。以粗糙的比喻来说理智是骑象人而情感是大象,但骑象人和大象并非驾驭与被驾驭的关系,以大象的庞大和有力,它并不是刻意完全掌控驱策的,骑象人需要理解顺应引导大象,才能共同走向一个目标。
一个文学家说过,比喻总是翘脚的,比喻能让你即时感到赞同,但准确和周密的阐释绝不能依靠他。看到哥哥和弟弟两种生活方式片段的对比,看到随性不羁重情的弟弟,不由得会把天平倾向感性。但是仔细推敲的话,弟弟的行为并不能完全用“感性”来解释,他原本可以更考虑周全的“感性”,更考虑到后果的行事。就像剧中的女诗人,她感性,但她也沉静。
“感性”的弟弟的人生,不是设定来给哥哥回归自我的正确答案,而是一种参照,一种提示,一种启发。这段回家的经历,提点着哥哥,面对自我,面对他一心想要抛在身后扔掉的过去和恐惧。
其实什么是自我呢? 我的理解是,一个人,有一部分是天生设定的,有一部分是所有你过去经历的叠加影响。所谓“寻找自我,忠实于自我”是一个有残缺的概念,因为你的“自我”并非一个固定的原点可供你寻找,更加不能有任何确定的参照能证实你真的找到了它。我认为更确切的说法应当是,寻找“幸福感,满足感,和使命感”,过一种你感到“这就是我”的人生,而“这就是我”这一信念,一部分是从某种程度上契合了你的“自我特质”,一部分是你选择了它认定了它。
哥哥纵然全力投入在学界,但他过往的经历是无法拒绝无法抛掉的。他对于自己的过往,首先采取的是惊恐逃避的态度,他厌绝妈妈混乱的生活,便去选修了60年代文化历史课程,他恐惧暴风雨,便去阅读暴风雨的成因,正应了居里夫人的那句格言,“人生中只有有待被认知的,没有什么可恐惧的”。电影结尾在暴风雨来临前夕,哥哥坐在庭院里说,我熟读了暴风雨的成因,但它仍然是那样发生,(小时候我总是躲起来),这一次我准备在风雨中坐一会儿。
对于你恐惧的,感到无法应对的事物和情形,逃避到绝对理性里是太常见的处理方式。比如一个道德君子感受到年轻女性的吸引,感受到自己内心不受控制的激情和冲动,他深深为之恐惧和战栗,便去相信了网上所谓“一滴精十滴血”的长篇大论,层层说理,言之凿凿,他虔诚的执行着他的少年修身大法,感到自己超越了低级趣味,却不知自己此时的状态正是在深深的恐惧束缚之中。
电影以草叶集为名,又借女诗人的口,念出了惠特曼的诗句。女诗人说,惠特曼的诗,没有固定和格式,不受刻板的限制,而是完全发自unashamed, pure passion. 我想这也是导演/编剧想回答的应对人生的态度。
unashamed, pure passion, 不是一定是炽烈的激动的,不是绝对的节制套入既定的格式,不是“这样”才好,也不是“那样”才好。每个人的答案在每个人的心里,在于真,在于纯。而每个人的真实和纯粹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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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舒婷的一首诗写道,我是一艘小船,而爸爸是一个方向的风,妈妈是另一个方向的风,在两个方向的风的吹拂下,我得以前进。我觉得这是对于人生绝佳的比喻。任何一种理念,都是在参照前提下的正确,豪奢的生活需要一些清修和放下,充满清规戒律的生活需要一些享乐主义和幽默,分工明确高速运转的现代社会需要灵修和小清新去扶持自我意识,而只要神性不承认人性的乌托邦实验需要功利主义等等去调和。我们是一艘船,每一种理念都是吹向不同方向的风,哪一种风过强就有矫枉过正的可能。 在多种风向的制衡下,我们摇摇摆摆的前行着。
PPS: 作为咱们这样的大陆青年,在讨论自由之前,还是先关注下“选择的自由”吧。 诚然人生难抉择,但至少我们需要多一些空间有不同选项的可能。 什么时候我们可以磕大麻怀疑人生,然后电光火石中心思一动,又投入学院,以另一种方式思索人生呢?
3 ) 哲学没有错,大麻也不是自由。
有时候我也会假设自己初中毕业或者初中没毕业,成为社会青年或者直接去打工,而不是在所谓的不怎么象牙塔的象牙塔里读书思考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或许仅仅是选择了一条不一样的道路,接触不一样的人,心智和思想更加不深刻而世俗,就像一般人用肤浅这个词来形容的人一样。
肤浅吗,假如是那样的人。
等了好久终于如愿看完了《草叶》。它比我原本就期望的精彩更加有内容和内涵。电影是这样一个仅用文字和言语无法表达的玩意,欣赏一部电影所需要的时间只需要一个半小时,一般情况下最多不超过三个多小时,但是好的电影所包含的信息量有时候大大超过了一本书的容量:很多道理和事实,思想和故事的综合表达是书本无法承载的,好的电影却往往能够胜任。在有限的单位时间里面通过图像和声音,它为我们呈现出的是导演的直观世界。
我相信《草叶》是09年一部不可多得的电影,我愿意将其排在自己09年所看的所有电影里作为王冠上的那颗宝石。
爱德华诺顿在这部时长只有不到一小时四十分的影片里出色的饰演了一对性格迥异的双胞胎兄弟:哥哥Bill是大学的哲学教授,言行举止皆具学者风范。沉浸在自己规范完整的哲学世界里,作为学校的风云老师时常出现在学术杂志的封面。但是Bill却没有正视自己的勇气:他为了逃避自己对两兄弟不加管束母亲和瘾君子弟弟,乃至自己的故乡“小德克西”,通过不断地读书,求知,最后成功地逃离了小镇生活,在大城市了谋得了令人羡慕的教职。他以母亲和弟弟为耻,12年未曾与他们谋面,甚至改掉了自己的乡音使自己口音纯正。他寻求真理,准确地说是苛求真理,认为世界是严格地规范而制衡的。在影片开头的课堂上也通过Bill的授课内容体现了他的追求:不断地通过抑制欲望来寻求内心的宁静。他拒绝与仰慕他的女学生乱搞,尚未结婚,致力与自己的哲学天堂和学术研究。
弟弟Bradi在一般人的眼里可以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没什么教养,说的话甚至到处语法错误,他种植大麻,吸食大麻,还教唆别人甚至他那四十岁就就养老院的母亲一起吸。除了种植大麻他成天无所事事,不是惹是生非就是游手好闲。他杀债主。但是他似乎也没有那么坏:他关心自己12年不曾见面的哥哥,他阅读每一篇Bill的文章,不管看不看得懂。他母亲一直认为他比Bill聪明,他也会看望完自己母亲后因为自己的没用捶胸顿足。他自作聪明地在杀完犹太人债主之后在墙上涂鸦了一个纳粹的标志,却可爱地画反了。他的唯一愿望是结束大麻生意,做一个普通的父亲,这个小小的愿望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Bradi被债主催债,走投无路下“诈死”,传播自己死亡的消息将Bill骗回家,为了商量怎么对付那些放贷的犹太商人。
两个兄弟,别说性格迥异,就连说话的口音都千差万别,而且哥哥说话时逻辑明确条理清晰,而弟弟甚至连母语都能出现语法错误。这样迥然不同的完全是两个人,都是爱德华诺顿。从《一级恐惧》到《搏击俱乐部》,扮演多重人格对诺顿已经不是问题。这就是诺顿,你让他演什么,他就能是什么,不会有演技好不好的问题,他就是。
胶片开始转动后,你会越来越喜欢Bradi这个人。豆瓣上一位叫做“诗格洛斯”的会员这样评价他:“影片似乎更加褒扬Brady,这个带着牛仔帽子,双手纹字, 叼着烟,弹着吉他,唱着乡间民谣的痞子英雄,,他的生活过的远比BILL来的苦难,进过监狱,甚至欠了一屁股债,而他最想要的是,做一个父亲,这样的愿望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奢求。于是他和世界做斗争。他种植大麻,通过大麻给生活带来平静。”
Bradi杀死了债主,被另一位很无辜(但是我懒得介绍他)生活压力巨大的犹太牙医不慎开枪打死了,失去理智的Bill开枪打死了牙医。Bradi临死之前将手枪从Bill手上夺过来,“Bill你没有杀人”。
Bill呢,后来BIll为了弥补Bradi和原有的秩序,与弟弟的客户谈判,谈判变成了暴力,Bill为Bradi挨了一箭。黑色幽默的是,影片中开头Bill收到Brady中了弩去世的消息。“We break the world,now it's time to repair it.”Bill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维持原来的平衡。
弟弟死去了。Bill认识到自己十几年来的努力都不过是逃避生活和恐惧生活的借口。他最终承认了与Bradi在一起的时光是他最快乐的时光,而这些年他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
影片的最后,恐惧下雨天的Bill坐在雷雨天下,抚摸着女诗人(虽然超重要但是我也懒得介绍她)的手,正视自己内心的恐惧。桌子上摆放的,正是惠特曼的《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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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浅吗,假如是那样的人。假如是Bradi。
这么看来Bill才是肤浅的了。影片对Bradi度更多地是赞许,对Bill则给予黑色幽默的讽刺和反省,让他最终悟到自己所做的不过是不敢正视自己的恐惧。通过Bradi和女诗人,Bill开始接纳自由。
其实Bradi无疑也是肤浅的,他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因素,他只是做了自己想要做的,选择了一种自由动荡的生活。可是Bill呢?为了逃避的选择未尝不是选择。豆瓣的网友说Bill的哲学世界是不靠谱的,是“生活顶上的浮云,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哲学本来就是极度抽象的,虽然影片讽刺了Bill的逃避,但是对哲学的追求并不意味着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只是在构建空中阁楼,做无用功。我想,影片叙述的并不是什么现实不现实的问题,而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是生活态度会有差距。影片确实讽刺了Bill,一定程度上赞许了Bradi,但那不过是对生活态度的主观意见,我们可以反思高等教育的弊端与多余的可能,但是不能否定高等教育的作用。影片的主题不是欲望战胜理性,是正视和回归自我。
哲学没有错,大麻也不是自由。
偏执地喜欢那些讲述多重角色,多重性格,孪生兄弟姐妹,一人分饰的故事。比如《维罗尼卡的双重生命》(两生花),《搏击俱乐部》,《一级恐惧》,以及现在的《草叶》。这不仅是考验演员演技的关键,更重要的是故事本身就生活的双重多重可能提供了实验的土壤。
假设自己初中毕业或者初中没毕业,成为社会青年或者直接去打工,而不是在所谓的不怎么象牙塔的象牙塔里读书思考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那样的自己会更肤浅吗?
或许,对于肤浅二字的判断标准本身才是肤浅的。我们可以羡慕,可以质疑,但是无权否定他人的生活而仅仅处于自己的优越感。反过来,我们也无权否定自己的生活。观念可以废,理想可以改,只有生活本身是不能否定的。
起码,《草叶》让我正视了换位体验的魅力:在自己埋首在书本里的只是对和宏大美好的理想蓝图的奢求中,有能力发现窗外草地的油亮,光线的透亮和透亮中振翅的知更鸟灵动的旋律。
4 ) 《草叶》:每个人都是矛盾的集合体
“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
——惠特曼《草叶集》
在一个静穆的深夜,对着一面落地大镜子发愣,里面那个呆头呆脑的家伙是谁。长长的头发微皱着,看上去有好些时日没梳理了;左边的领角向内翻着,一整天居然都没发现;漫无目的的眼神,映衬着明显的黑眼圈。这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熟悉,但显然这绝对不是我,至少不愿意去承认。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里,大多数人都活在一种潜意识的伪装下,戴着各种或薄或厚的假面具,为了更好地谋生,获得更多的认可与快乐,不惜将最真实的自己掩埋在内心的最深处。一天两天的短暂日子,凭借常规的可塑性也许还能复原,等到日积月累,久而久之的,棱角就会被逐渐磨平。这时候,伪自我就彻底取代了真实的自我,如同大自然里的动物,进化出了保护色,俨然跟周遭的一切浑然天成。
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这是唯物主义哲学的核心论述之一。那么由此就显而易见地得出,“人”也是矛盾的个体。只不过,由于人拥有大量不可预知的思想元素,所以又是最为特殊的矛盾体。在《色即是空》里,为了表现边YY美女老师,边“打飞机”是否道德,脑子里同时出现了两个自我——“坚持操守的顽固守旧派”与“勇于突破禁忌的思想革新派”。这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事件之下,所产生的一个很简单的矛盾。极具形象的展现,让观众喜感的同时也发人深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一个小小的决定,几种思想也许都会油然而生。不论再怎么摇摆悬浮,最终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为此,类似于“追悔莫及”、“悔恨终生”的词汇就应运而生了。影片《草叶》单刀直入地让爱德华•诺顿自己跟自己演对手戏,虽说从内容上,确实是存在着这么一对双胞胎兄弟。但实际上,导演所想表达的意图本质,其实就是一个人的两种迥异性格的激烈碰撞,它们之间摩擦出的火花,正是影片所呈现出来的一点一滴。
作为“人格分裂”的专业大户,爱德华•诺顿已经驾轻就熟了。更何况这次导演并没有埋下什么悬念,不会像《一级恐惧》那样,到结局来个惊天大逆转。有时候,能打动人心,触摸灵魂的并不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佳话,而往往那些不起眼的,但贴近我们自己生活的零碎琐事,更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醍醐灌顶,以至于泪水的涌出都丝毫没有察觉到。诺顿饰演的比尔是个年轻帅气,学富五车,内敛低调的哲学系教授。优雅举止的绅士风度,使得他到哪里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学生爱慕,同事嫉妒。高端的学术素养,一丝不苟的专研态度,使得他的论文大受赞誉,甚至还将为他单独开一个学院。比尔就是这么一个在大众眼里,光辉夺目的几乎完美的“好”男人。而谁能想到,他的双胞胎弟弟布雷迪,却是个冒失鲁莽,不拘小节,专走歪门邪道的“坏”男人。同一个卵子,这分裂之后,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事实上,这就是导演为观众打造的思维空间,矛盾就是一个物体完全相反的两面,拿双胞胎做案例分析着实精巧。
按现在的语言来概括比尔,就是“和谐”二字。他墨守成规地遵循许许多多的道德准则,向来不唐突地打破禁忌,刻板机械地沿着安逸平稳的生活轨迹行进。他刻意地选择远离自己的弟弟、母亲,以及家乡所有的一切往事,仿佛不想沾染一点他们的气息。这样的人生摆放起来,既端正又别扭,毫无激情可言。而比尔矛盾的另一面布莱迪,基本上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只想着眼前暂时的利益,对于长远的影响似乎完全预见不到。但不得不承认,他的生活是色彩斑斓的,充满激情的。不论是违法的,还是不违法的,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兴趣,就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上帝近乎完美地创造了这么一对双胞胎兄弟,也说明,即便是“神”,他们的思想也是矛盾的,他们也是矛盾的集合体。
在一览无余地呈现矛盾的同时,《草叶》也是令人为之动容的。布莱迪用自己的死讯来欺骗比尔返乡,这让比尔难以接受。直到比尔渐渐发现,以往那些家乡的成年旧事都浮出水面,老唱片、水床、大麻等等这些熟悉而又陌生的事物。抽上一口上好的大麻,比尔将彻底沉浸在美好的回忆当中。期间遇到的美丽教师珍妮特,也让他怦然心动,他骨子里是受不了都市的浮华与妖艳的。他更期待一种清新自然,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感,就像眼前的这位赤手空拳能抓鱼,信手捏来就成诗的淳朴女人。而这,又是那个活在面具之下的他,在城市中所永远体味不到的。布莱迪为了制造一个不在现场的假象,才出此计谋让比尔返乡。他的理由似乎足够充分,“不是他死,就是我亡,而我就要当爸爸了”。事实上,这就是一宗刑事犯罪案件,尽管比尔事先不知情,但必定会遭受牵连。然而这些,在布莱迪的脑子里就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一心想着的只是深爱的妻子,即将诞生的孩子,还有今后平平淡淡的生活。可以说,作为矛盾的一面“布莱迪”,已经在向“比尔”靠拢了;而矛盾的一面“比尔”,又逐渐显露出本真,还原成“布莱迪”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噩梦,比尔忍受不了欺骗与利用,决定一走了之。路人甲的出现,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经济的拮据与法律的抵触,使得他变成了一个更为突出的矛盾体。就这样,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
So tell my baby I said so long
Tell my mother I did no wrong
Tell my brother to watch his own
Tell my friends to mourn me none
这是在布莱迪死后,片中的插曲所哼出来的几句,其实也就是布莱迪最终的遗言。人从来就不是表面性的动物,真正的内在往往深藏于最里层。然而可悲的是,表面现象是最容易让人接受的,而不愿意费力去挖掘潜在真正内核。比尔在布莱迪的追悼会上,开头就非常直露地表达,“他是个罪犯加混蛋……”在场的人都笑了,我想应该都是心酸的苦笑。直到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们所失去的并不是浑浑噩噩,嬉皮笑脸的布莱迪,而是一个善良刚毅,敢作敢为的年轻人。矛盾之所以谓之矛盾,是因为它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转化的。美好的一面,从来都没有消逝过,只是缺少善于发现美好的眼睛。
比尔和珍妮特手牵着手,闲坐在午后的天空下,淅淅沥沥的雨点掉落在身上。这一刻,不再犹豫,不再矛盾,任凭它们荡涤着自己的灵魂。撕扯下厚重的面具,让最真实的自我,去拥抱大自然,还有那美好的生活。
5 ) 纠结
看本片真的很纠结,说实话,这是一部很难看的片子,没有高潮,情节糟烂,甚至不知道想表达什么(可能是我不够深刻吧),如果换个演员恐怕根本不会关注它,可偏偏是爱德华.诺顿啊,怎么能不看这部片子呢,所以给出的三颗星完全是冲着诺顿的演技的,他真的是坞内少有的奇葩,估计他也是觉得演双胞胎比较具有挑战性吧,否则这样的剧本...事实再一次证明,一个糟烂的剧本真的可以毁掉一个好演员,而一个演技再神的演员也救不了一个如此无敌的剧本...为诺顿惋惜,这应当算是他拍的最难看的一部电影吧,甚至比《绿巨人》都要无敌...
6 ) 理性与感性的对撞
在Tim Blake Nelson的影片《草叶》(Leaves of Grass)中,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饰演布朗大学的古典哲学教授比尔·金凯德是个完全理性驱动的严谨学者。他一出场就引用柏拉图的名言,说情感是人类的本质弱点,我们必须长久自律,不懈地抑制之,不断排除那些使我们感到疑惑、弱化我们对周围世界认知的杂念。又说,幸福生活的平衡是从不存在的。一旦我们误以为获得了这种平衡,我们就是在假扮上帝,顷刻间便会灰飞烟灭。
生活中的金凯德教授的确在严格执行自己的信仰教条。他一心扑于学术,严词拒绝投怀送抱的年轻女学生,远离家乡小镇种植大麻为生的孪生兄弟布雷迪及早早就进敬老院虚度余生的母亲的负面影响。哈佛大学法学院也向他殷勤抛出橄榄枝,如日中天的金凯德教授简直就坐在幸福生活的平衡巅峰!可按照他所遵循的那套古典理论,下一步,他就该大下坡俯冲准备拥抱毁灭了。
带来毁灭的不是别人,正是研制出了无土水栽第七代优质大麻的弟弟布雷迪。这个与比尔同卵双生的家伙是理性的纯反面。他做事不考虑后果,是个意气用事的性情中人;他对学问圈里不主动创新而是就一个论点你说我说他说争来争去的研究风气不屑一顾;他在屋里装紫外灯,睡水床,听黑胶老唱片;他感想敢做,甚至曾想说服自己未来的老婆和她最好的女朋友搞3P!这么一个弟弟简直让比尔头痛欲裂;但他对奥克拉荷马州家乡小镇的短暂造访并非一塌糊涂,除了布雷迪所体现出的感性之疯狂,他还遇到了感性的美丽一面——中学老师、诗人珍妮特。
珍妮特对比尔吟诵惠特曼的《草叶集》,她把自由飞扬的真实情感看得比约定俗成的格律、规章更加重要。她对比尔“什么是真实”的答案也同时是她对《草叶集》的无上致敬:
那一夜
我扭动着自己长满锯齿的皮肤
啖噬着你的草叶
在幼虫的盲暗中
我知道那无毒
也没有爱的滋润
只有饥饿是最终的真实
珍妮特与比尔对同一问题的差异态度同时也就是感性与理性最大的差异。对学究比尔来说,古代先贤们总结出来的金科玉律为“真实”描绘出了唯一的形象,这个形象是严谨逻辑推理的结果,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高度概括与总结。真实是抽象的,通透的,清而深邃。但诗人珍妮特不这样认为,她说“也许真理就在我们面前,我们也正向它靠近,只是不知其具体方位;可一旦你认为自己对一切均已明了,那剩下的还有什么意义?”这与布雷迪对“神”的解释异曲同工:人与神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现实中的人即使再了解神,再拼命努力,也永不可能达到神的高度,不可能掌控一切。
相对于比尔的抽象思维,感性的珍妮特在细节中寻找真实。她不总结规律,她用幼虫吞噬草叶的饥饿意象来再现真实。她也不规避生活。这个徒手抓鱼的姑娘让自己融入真实自然的一点一滴,细腻地感受水流、花草,还有周围的人与事。珍妮特与比尔是人之思维的优秀两极,一边是严格自律,勤奋精进;一边是敞开心扉,自由呼吸。当这两极彼此面对发生对撞时,擦出的火花无比绚烂。
感性的另一面,是比尔口中的“罪犯加超级烂人”布雷迪。但正是这个从不畏惧生活,不惜威胁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全凭感觉意气用事的家伙才终于让比尔明白,自己生命中最幸福、最自由的快乐时光,全都来自于那一段手足之情,来自于心,而不是脑。
与比尔-布雷迪这段矛盾复杂的兄弟情穿插的还有奥克拉荷马州图尔萨市的犹太小社区,有倾其所有支持以色列政府的慈善家大麻贩子,有诊所开不起来的疯狂牙医,还有越搞越糟的校园绯闻。导演Tim Blake Nelson把这些混乱却又彼此关联的小世界一股脑全呈现在屏幕之上,让比尔在从理性走向感性探索同时也带观众从有序奔向无序,让我们在荒谬的喜剧与沉重的悲剧之间对生活现实做一次全新的认知与体验。
最后,在理性与感性的一次次对立、碰撞与统一中,终被激发出的是“人类本质的弱点”——情感;但也正是这个不理智的、混乱的、不能解释的元素,才终于帮助我们在这些个支离破碎的世界中找到支点,让我们不再害怕地规避,不用愤怒地抛弃,也不必颓废地沉沦;而是去一点点地修复,一寸寸地改变,让我们在理性的思考与感性的认知间能够始终鼓起勇气,坚持信仰,呵护理想,从而始终看得见那充满诗意的,绿色的希望。
——“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
7 ) 山寨一个——归山记
斗战胜佛听到筋斗云带来的消息说,以前同生共死的孪生兄弟六耳猕猴被一箭穿心而死。尽管因为一心修行,佛祖已经许诺给他一个升格的机会,他还是决定先回去一趟。
独自一人回到阔别百年的花果山,一切还是跟原来一样,猴子们依旧贪得无厌,妖怪横行,一片混乱。他愤怒地发现六耳猕猴其实没死,诓他回来,一是让他见见马上老年痴呆的菩提老祖,二是要借他的长相声东击西扁牛魔王一顿。他只答应停留三天。
这三天带来了什么?
斗战胜佛不堪回首早年花天酒地的生活,也憎恨菩提老祖教给他法术却仍旧把他当成鲁钝的猴子,没教给他成为一个健全的人应有的知识与道德,更加无法忍受的是六耳猕猴无端地被器重并安于这样的生活。他只想找一条修行的路,让生活回归平静。
这个花果山留给他的回忆,全是他所急于抛弃的东西。
但是六耳猕猴却不是这么想的,这个酿酒好手最明白自己这个名声在外的兄弟缺少些什么。他从后山挖出深埋多年的蟠桃贡酒,他还找来了白骨精的妹妹(力大无比黑瘦精?),这个姑娘美丽、性感并且聪明。孙悟空一下子迷惑了,到底是不能抗拒诱惑还是什么,他自己也不明白。
六耳猕猴生性散漫爱自由,这次跟牛魔王翻跷是因为他准备组建自己的家庭,不能再冒着被天庭通缉的危险胡搅蛮缠。牛魔王震怒,却被早已做好准备的六耳猕猴与死党K.O,并且把现场做成像是反妖,反怪,反魔的三反人士报复社会的样子。
就在六耳猕猴以为一切天衣无缝的时候,斗战胜佛驾雾回乡时偶遇的一个乡党发现了一切。被家庭、事业、生活压力搞得快要精神错乱的这个乡党决定要敲这俩猴一笔,结果因为太紧张误杀了六耳猕猴,自己也被斗战胜佛突然爆发的狂暴状态秒杀。
斗战胜佛从兄弟的死里领悟了很多,这并不是最后。它决定把六耳猕猴的非法酒窖卖给接手牛魔王地盘的妖界老大(之前是牛魔王的喽啰),得来的钱用来贴补六耳猕猴遗孀的生活。但是这个喽啰贪心不足蛇吞象,买卖不成,恶从胆边生——从后面一箭把斗战胜佛射了个对穿。
死里逃生的斗战胜佛更确切地明白了生命和之前一切存在的可贵,(此时什么升格之类因为种种原因也浮云了……),他猛然觉得一切都像一个梦境,他从未离开过花果山,他热爱这里的一切,他还是以前那个衣不蔽体今朝醉的野猴子孙悟空:之前以为平行线般再不相接的过去与未来在现实的这一刻重合了。
最后,孙悟空和黑瘦精携手,迎来回归花果山后的第一场雨。
(完)
纯恶搞……并且把导演(兼编剧兼配角)这个角色忽略了,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把他怎么摆,整个剧里他都像一个局外人,自己和自己的理念相对,总是有些突兀吧。
最最后画蛇添足,拉扯剧里我喜欢的一句台词(大意):
“伊壁鸠鲁说,死不足忧,因为我们存在,死亡就不存在。所以我们真正畏惧的,是生命。”
诺顿演的太好了
飞行员们肯定喜欢这个片吧我猜
Edward Norton分饰两角,redneck虽粗俗但是足够讲情谊,一些小笑料伴着兄弟的逝去而怀念自由无虑的日子
在电脑上放了10天,终于还是看了,虽然没有字幕,我爱诺顿,他不是杀毒软件,
一个模子, 两种性格, 在小镇上激烈的碰撞, 反射出的是亲情和对逃离故乡的思考. 诺顿演技太精湛了, 不过装说的爱尔兰口音还是有点不习惯.
剧情三星诺顿五星,于是这是我在豆瓣的第800部电影。
爱德华诺顿演技突破之作!
要不是冲突衔接的有些僵硬就好了,而且由于个人特定时段因素加分了
1-相较于开头,结尾过水了2-总有这样不喜欢的演员演出的佩片儿
配乐不错。故事没多么出彩的地方,无疑是Edward Norton的人格分裂进行到底而已。
我他妈给诺顿的演技跪了。。能把萨兰登的气场压到低成这样。。
NORTON的片子都喜欢
诺顿的个人表演。哥哥死掉的剧本处理方式不够好。和他在搏击俱乐部、美国X档案的表现还是有一定差距。狗日的,好帅。。。
宝刀从不老。
就在比尔打算返回学校之际,他得知自己竟被卷入一起犹太毒枭(理查德·德莱福斯 Richard Dreyfuss 饰)谋杀案……
或许真理就在我们面前,我们也正在逐渐向他靠近,只是不知道它在哪里。一旦某天你觉得你看透了一切,那还有什么意义?
其实这片子不错,看到最后5分钟才high得起来
77/100。立意和层次被《A Serious Man》甩出十条街不止。然而如果能有个稍微好点的剧本和像样的发行片商,摩根弗里曼或者杰里米莱纳的提名就肯定没戏啦~
without Edward, this is nothing.
4.5星。小有科恩兄弟之风采,诺顿的表演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