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我是清白的
昨晚看了这部电影,当刘易斯最后高呼:我是清白的,我要从大门出去!
被国家机器以国家利益的名义绞杀,但因为迫于更大的利益,不得不撤销此案,是公平吗,是妥协吗。
我看着激愤的人群高呼,一阵晕眩。
自从看了 教父 之后,我就懂了这么个道理,真正可怕的人是平静的。
譬如片中那个静静地将餐盘端到一帮英国人面前的爱尔兰共和军,一个苍白文静的中年人。他组织暴动,烧伤监狱长,威吓歧视爱尔兰的狱霸,不为私人恩怨。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也许就是信仰了,在这种一定是对的念头推动下,什么都会被碾得粉碎,什么都会。
当那个监狱看守和男主角的父亲一番温情对话之后,看着他在火焰里辗转呻吟,如果说主人公是无罪的,那么这个爱尔兰分子呢?
2 ) 司法祭
震撼总是来源于真实,guildford four的故事发生在1974年至1989年间,若以布莱尔道歉的时间为最终结果的话,事件总算在2005年告一段落,尽管当年那些歪曲事实,伪造证据的警察至今仍然吃着英国政府发的面包,享受着英国政府提供的一切福利,有的人,甚至在死时还盖着英国国旗。
70年代的爱尔兰是个混乱的年代,事实上这个几世纪来都寻求独立的地区从未真正有过和平和安宁,然而爱尔兰共和军(IRA)仍然让70年代的英国变得人人自危,那时的英国,或许只有911以后生活在美国人才能完全理解。一系列的恐怖袭击搞得英国军队政府鸡犬不宁,更糟糕的是,数以百计的平民因此而丧生。面对国内越来越大的舆论压力以及怎么防也防不住的恐怖袭击,英国警察获得了从未有过的权利:无条件扣留疑犯7天。结果,4个无辜的爱尔兰青年遭受了英国自成立君主立宪国家以来最大的冤案。屈打成招,恐吓诱骗,伪造证据,一个个德高望重的警察一边将手放在圣经上信誓旦旦向上帝保证自己的诚实,一边干着亵渎上帝,亵渎灵魂的丑恶勾当。最终,民愤得以平息,舆论得以平息,可正义女神手中的天平早已倾斜,她将用手中的利剑在英国司法史上刻上最深业最耻辱的一笔。
历史一次又一次证明,毫无约束的权利才是正义、公平的最大敌人。英国警察拥有这种权利,便诬陷了四个无辜的年轻人,让他们在回忆自己最黄金最美好的时光时,只记得英国牢房里的铜墙铁壁。所幸,大众并未将这种权利交给他们太久,这才让追求正义的律师Gareth Pierce有机会以法律的名义为其正名,才能有无数英国平民走上街头高呼Free the four,才能才能让布莱尔道歉,让我们有机会看到这部名为《以父之名》的电影。
在杨 + 被执行的这段时间中看到这部电影似乎更加尴尬。司法公正从建国前便开始高呼,如今21世纪都过去十分之一,公正这个词依然只是太和殿上高高悬挂的宝剑---只是个摆设而已。Gareth Pierce联合英国大众,最终为guildford four正名,而艾未未和那些追求真相的中国大众,什么时候才能为杨+正名,为中国司法正名?
3 ) 可以以暴制暴吗?
看《因父之名》是冲着北爱尔兰题材而来,看后才知道,北爱问题只是个背景,影片的复杂意蕴和丰富的主题层次都与北爱关系不大。有的人会为影片里的父子深情感动,有的人会对司法的黑暗深有感触:未经审判就可以将嫌犯羁押7天(想想严打)、刑讯逼供、真凶落网后公安机关仍试图掩盖冤案(想想佘祥林、聂树斌)…… 此外,影片还探讨了一个有深度的话题:当你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是否可以以暴制暴?故事的主人公——丹尼尔•戴•刘易斯扮演的盖瑞被无辜卷入了伦敦基尔福酒吧爆炸案,此次爆炸死了7个人,伤了几十人。爆炸系爱尔兰共和军(IRA)所为,在当时(上世纪70年代),共和军经常搞无预警爆炸行动,主要针对军事目标,但也造成大量平民伤亡,今天看来,这无疑是恐怖活动。 盖瑞不是共和军成员,但他却在狱中遇到了真正的共和军——乔,他也是基尔福酒吧爆炸案的真凶,而且基尔福酒吧爆炸案只是乔一长串“成绩单”中的一项。乔个头不高,目光深邃,外表沉静,气场强大,一看就是“魅力男”。执拗和强势往往是构成魅力的重要元素。执拗和强势不属于平庸、平常的人,却可以属于邪恶的人,这大概是为什么许多邪恶的人会拥有众多粉丝,因为他们的确具有魅惑力。 “魅力男”魅力举动A:牢头狱霸和他的拥戴者们在聚餐,监狱菜鸟和弱势的爱尔兰人(比如盖瑞和他的父亲)只能绕道而行。乔从容自若地走到聚餐的餐桌前坐下吃饭。一个人挑衅地将面包扔到乔身上,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对方打得鼻血长流。 “魅力男”魅力举动B:乔带着盖瑞来到监狱的洗衣房,那里也聚集着牢头狱霸和他的拥戴者,大概洗衣房的工作很不错,被牢头狱霸霸占了。乔:“如果我再听说盖瑞,或者其他爱尔兰人被你们欺负,我就不客气了。”牢头狱霸:“怎么不客气?”乔:“我会炸毁××街52号,包括你的家小。”牢头狱霸:“你想威胁我?”乔:“我不威胁人,我只执行命令。”强盗遇到贼爷爷,牢头狱霸只好屈服了。 以上两举动确实有魅力,很有点锄强扶弱的意思,让痞子青年盖瑞佩服得五体投地。盖瑞对父亲说:“至少乔比你勇敢,他敢于挺身而出。你还记得你有次骑自行车带我爬山坡,你怎么也爬不上去,只好叫我下来吗?知道你为什么爬不上去吗?因为你在油漆厂工作,那里的工作环境把你的身体给毁了。你为什么要在油漆厂工作?因为天主教徒(爱尔兰人多为天主教徒)他妈的只能找这种工作。你一辈子都在受着不公正的待遇,但你从不敢挺身而出!”乔的“挺身而出”就是以暴制暴。用更强的暴力制服暴力者固然很有快感,成就感,甚至正义感,但一旦习惯使用暴力,自己也就很容易演变为暴力者,用暴力对付无辜者,和不那么死有余辜的人。说到底,死有余辜的标准由谁定?如果是自己,那是可怕的,因为本恶的人性会被暴力和无约束诱发,所以应该尊重法律,哪怕它有缺陷,但它是许多人理性的结晶。 相比于盖瑞对乔的崇拜,盖瑞的父亲却从一开始就不认同乔。第一次见面时,乔礼貌地说:“很抱歉连累了你们。”盖瑞的父亲说:“你用不着对我们抱歉,你应该对那些被你炸死的人道歉。”“那是一个军人酒吧。”“那又有什么区别?他们是无辜者,是上帝的儿女。”不能伤害无辜者,这就是盖瑞父亲的原则,这也是检验暴力是否得当的原则(不过即使行使暴力的人心怀这个原则,也难免在暴力行动中“擦枪走火”,因此有人绝对反对使用暴力)。这一刻,我觉得这个平凡的、拘谨的父亲,形象高大了,比“魅力男”高大。不能伤害无辜者,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却会被有些人遗忘,乔正是这些人中的一员。 “魅力男”邪恶举动A:基尔福酒吧爆炸案、××爆炸案、××爆炸案…… “魅力男”邪恶举动B:某狱警和乔鼻子不对眼睛(狱警和时不时闹事的囚犯的关系,只能是鼻子不对眼睛),但这位狱警和盖瑞的父亲,相处还不错,偶尔还能闲聊。这大概说明,该狱警虽然缺乏足够的正义感(对牢头狱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不乏基本的善意。在一次给囚犯放电影的活动时(放的居然是《教父》,太人性化了),那位狱警站在门口守卫。乔安排其他囚犯制造混乱,混乱中,乔用火机点燃了狱警的身体,在众人目睹下,狱警被烧得血肉模糊。盖瑞被这一幕深深刺激了,他对着乔喊:“连我这个被神遗弃的人,也还是头一回看到生命如何被毁灭!”乔依然不动声色,目光深邃。此时的“魅力男”已像魔鬼的化身。 尊重生命,是基本的人伦,越过了这个界,只会越魅力越可怕。
其他评论:
评《金粉世家》://movie.douban.com/review/13368255/
评 93版《倚天屠龙记》://movie.douban.com/review/4925114/
评《秋日奏鸣曲》://movie.douban.com/review/1051780/
评《闻香识女人》://movie.douban.com/review/1051777/
评《追风筝的人》://book.douban.com/review/1071644/
评《居里夫人传》://book.douban.com/review/1129210/
评《偷穿高跟鞋》://movie.douban.com/review/1257128/
评《社交网络》://movie.douban.com/review/4570920/
4 ) 因国家安全之名
20岁,他被作为致使五人死亡、多人受伤的爆炸案主犯,被判终生监禁;35岁,此案重新审理,他当庭无罪释放;60岁,他因癌症去世,匆匆走完一生。
盖瑞·康伦(Gerry Conlon)人生的四分之一在冤狱中度过,此后近半生则反复被这段经历折磨:两次精神崩溃,多次自杀未遂,长期沉湎于酒精与毒品。
他的案子是英国法律史上最著名的冤案之一。所谓“吉尔福德四人组”(Guildford Four),即他与另三位嬉皮士伙伴(最年轻者当年17岁),被当作爱尔兰共和军(IRA)的危险分子,被控1974年10月5日在伦敦吉尔福德地区的酒吧放置两枚炸弹,实施无预警恐怖袭击。事实上,四人从未加入IRA,与爆炸案毫无关联,甚至,爆炸当晚都有不在场证明。
如此荒唐的冤案是如何发生的?大的背景看,当时伦敦地区恐怖事件连连,均是IRA所为,人们对该组织早就痛恨不已。自上世纪60年代末起,随着北爱尔兰民权运动的发展,一度沉寂的IRA重新兴起,要求南北爱尔兰统一并独立。共和军内部分裂为两派,其中临时派坚决主张暴力,不断制造恐怖事件,以此给英政府施加压力。“吉尔福德爆炸案”后一个月,乌尔威奇爆炸案发生,2人死亡;11月21日,伯明翰爆炸案发生,21人死亡,180多人受伤。英伦三岛显然是IRA的主要袭击目标,民众恐慌不已,要求英国警方尽快破案。
从小的环境看,正是由于当时的局势,英国法律更改了有关条例,规定如涉恐怖事件,警察可无理由关押嫌疑人七天,而不是此前的48小时。这为警察刑讯逼供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吉尔福德四人”后来都在法庭审讯时声称,自己受到了警方的恐吓与毒打,被迫在假口供上画押。他们甚至抱着嬉皮士的精神,供认自己的亲密朋友为同案,好在法庭上让陪审团看看这多么荒谬,却没想到在庞大的、无限制的国家机器面前,一切荒谬都可以成真。
法庭上,警方刻意隐藏了他们的不在场证明,陪审团毫不犹豫判他们有罪,主审法官则义愤填膺地称:“可惜你们的罪名不是叛国罪,不然我马上判你们死刑。”(1964年英国基本废除死刑,除了叛国罪于1998年废除。)
更不可思议的是,盖瑞·康伦的父亲朱塞佩·康伦(Giuseppe Conlon),次年来伦敦为儿子奔走,与盖瑞的姨妈安妮·马奎尔在家中商议时,被警方一举抓获。当时在场的七人全被定罪,罪名是“负责制造和运输炸药”。他们被称作“马奎尔七人案”(Maguire seven),分别被判4年到15年徒刑,其中包括马奎尔的两个孩子,较小的只有14岁。
1980年,在服刑五年后,朱塞佩·康伦于狱中病逝,也是60岁。这成为盖瑞·康伦终生的痛,他认为是自己害了父亲,尽管他根本什么都没做。
盖瑞·康伦1954年出生于北爱尔兰首府贝尔法斯特,父亲是当地的画家。上世纪60年代起,北爱尔兰问题发端,街头暴力活动不断,英国政府派军直接镇压,社会秩序日趋混乱。1974年8月,康伦决定逃离那种暴力环境,到伦敦寻找工作,不料12月即遭抓捕。在2009年发表于《卫报》的一篇文章中,康伦写道:“到现在我依然很难描述那种感觉:你什么也没做却被判终生监禁。”
1989年出狱后他曾写过一本自传,《证实无罪》(Proved Innocent),1993年被爱尔兰导演吉姆·谢尔丹拍成电影《因父之名》,由丹尼尔·戴·刘易斯饰演康伦。此片获得当年奥斯卡电影节七项大奖提名,也令此案被全球所知。
康伦因此获得12万英镑版权费,但一个半月就都挥霍光了。当年奥斯卡典礼期间,他飞去好莱坞,却在酒店里闭门不出,与朋友抽了三天可卡因。他也曾从英国政府处获得20万英镑补偿,结果仍是一样。“我还没准备好过一个名人的生活,事实上,我根本没有准备好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他饱受牢狱生活回忆的折磨,常常从噩梦中惊醒。他谴责英国政府,没有为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提供必要的心理创伤咨询与治疗。
他的余生致力于为无辜蒙冤者奔走呼号,为“马奎尔七人案”和“伯明翰六青年案”鸣不平,为被囚于关塔那摩的英国人说话。前者在1991年,即康伦出狱两年后,得以昭雪,此时七人都已服刑完毕。“吉尔福德爆炸案”的真凶始终未被起诉。尽管在康伦四人服刑期间,凶手便已被捕,警方为了维护面子,压下了这一信息。
因国家安全之名,多少人生被牺牲、断送。此前有人问康伦,类似他们这样的遭遇在今天是否还会发生,他毫不犹豫回答:“当然会。”他期待自己的经历可以给人们一个提醒:不管案件性质如何,永远不要着急下结论;不要忽略那些努力想传达自己声音的人。
【for 财新新世纪】
5 ) 信仰法律,还是信仰丛林法则?
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直就是生物界的生存铁律:因为资源有限,不是每个个体都有机会生存,因此必须以命相搏来争取生存的权利;
而法律则是因智慧的人类有能力向自然索取更多资源,从而看到了人人都能生存(甚至生存的更惬意)的希望,为避免残酷的生存竞争、实现人人平等生存而制定的规则。
丛林法则是自然历史冷冰冰的现实,而法律则是经历过残酷的丛林生活人类美好的理想。
事实上,人类发展正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阶段:
人类虽然已经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理论上人人都能自由的生存。但大概由于人类的贪婪或别的原因,土地、资源等等物质财富分配极为不均。信仰法律的人常常发现法律未必能像冠冕堂皇的说法描述的那样,带给他们公正。反而是丛林法则的野蛮力量依然发挥着不可忽视、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而本片中强大的野蛮力量正是以noble精神著称的英国人。
北爱的动荡到前年才算真正结束,短说也有30多年了。那里既有被定义为恐怖组织,擅长爆破、暗杀的爱尔兰共和军,也有信仰非暴力的虔诚的天主教徒。而影片中这两类人物形成鲜明对比:
主人公的父亲康龙就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在狱中处处退让,从不得罪人,却坚持和律师合作,对通过法律途径洗刷冤情抱以难以置信的信仰,虽然最后冤死狱中,却为他儿子赢得了最终的自由和迟来公正。
而同样在狱中的共和军领袖乔麦肯杜,是另外一类人,他绝不把命运寄托给法律和他人,他信仰强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入狱前,他用暴力对抗暴力,带领共和军抵抗英军;入狱后,他用强硬的态度为爱尔兰人赢得了在公共场合就餐、以及不受英国犯人欺辱的权利----而这些本是法律应该却没有做到的。
信仰丛林法则的乔可谓快意人生,而信仰法律的康龙虽然没等到洗冤的那一天,虽然蓄谋诬陷的英国警察仍然逍遥法外,但从他们各自的角度,两人总算各得其所。
苏格拉底蒙冤入狱,却不肯越狱,理由是:一旦越狱就真的违法了。也许只有完全信仰法律,才能让法律更值得信仰。但是对于只有短短几十年的人生,对于生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中有如草芥的百姓,教导他们去全身心信仰法律未免太过酸腐,太过不负责任。影片虽然以法律的胜利作为结束,我却想提醒被当作傻逼、当作绵羊驯养了几十年的中国观众,别忘了我们其实置身丛林中。
6 ) 我看《以父之名》——一个法律人的凌乱表述
首先破题,谈点与法律关系不大的问题。以父之名,“父”在我的眼里至少有两个含义。第一个是父亲。电影里的父亲给我的印象有足够深。刚开始因为儿子被共和军误会而匆匆赶去营救,手举白手绢从警察一边颤巍巍有些哆嗦地走到另一边,为的是营救他那不成器的儿子,我看到的是亲情。而当他得知儿子偷窃,他甚至都不愿意理睬他的儿子,我看到这是一个正直的父亲。而在被警方逮捕之后,从拘留、审讯一直到法庭判刑的过程中,他都是最镇定最临危不乱的,身处同样的险境但他还在鼓励着每一个人,这是一种坚强。而当他被判入狱,在狱中受尽欺凌却不愿跟共和军合作,依然坚信自己会被平反。他做事一直都有自己的原则,面临困境也不妥协,这是操持。而当他最后终于衰老,面对死亡而害怕,流露出最真实的人之常情时,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油然而生一种崇敬。“父”的第二层意思是上帝,至少我这样认为。普通法系国家从中世纪的漫长教会神权统治下发展过来,其人民的法律信仰与其说是对法律,倒不如说是对上帝的信仰与期待。所以,当父亲被判入狱后,受到法律如此不公正的待遇之后,你可以看到他仍然很虔诚地在祈祷。他相信上帝会睁开眼睛,所以他仍然走了常态的上诉路径而不是跟随激进分子的步伐。我没有资格说哪条道路更有效,甚至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他们可能会认为后者更为有效(毕竟中国近代史就民众而言更大意义上是一部抗争史),但是我想说,在受到如此不公待遇之后仍然对于法律(或言上帝,因为我认为是上帝赋予了法律神圣性)有如此信服与坚持,这才是一个法治传统根深蒂固的表现。法治传统不在有多漫长的历史,而在于人们面临绝境是采取何种方式救赎自我。法治在于人心。
好了,下面要说的是无聊的话题。
一、人权。从启蒙思想家们提出“天赋人权”的时代起,如果有人统计每个时代最常被提及的字眼,我敢说,人权必然高居前列,即便中间我们经历了太多战争目睹了太多对人权的践踏。但是,我同时也想说,人权从它诞生那天起,注定了它只是社会科学家们思想激荡的玩物、社会活动家们忽悠民众的幌子。不管是“天赋人权”还是“以人为本”,美好憧憬下的现实是人权被蔑视被践踏的现实。即使是常态的宪法秩序下,基本人权也时不时地遭到手握强权者的蔑视(当然他们蔑视的不止人权)。因此,在本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战争、动乱这样的紧急状态下,呼吁人权是多么自欺欺人。生存是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当生存受到威胁时,谈论人权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这是“涸辙之鲋”的道理,不消细说。所以,别拿人权太当回事,知道有这么个口号也就可以了。
二、群众。群众的眼睛从来不是雪亮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冤案在群情激昂中发生了。佘祥林案是个例子,不用再作列举。当然,有人会把这归结为我国法制不完善的结果。那么,在这个片子里,我们可以看到,法治再发达的国家都会发生同样的冤案。所以,我觉得群众都是瞎子,历史或者说时间才会彰显真相。当然,不得不提的是跟群众有关的民主制。自从苏格拉底自鸩之后,民主一直备受争议。这是一直讨论的民主的暴政问题,不想多提。所以,我相信那句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真相也一样。还要说一句,我们同样不可以因噎废食,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时代的巨轮还是呼啦啦一直向前转着。
三、律师。律师是中性的,我一直都是这样认为。他可以代言正义,也可以为见不得光的阴暗面代言。不要去质疑律师这个行业。我们要唾弃的是某个群体卑微的可鄙的灵魂。但是,你能肯定自己一定会如何一定不会如何吗?我是不敢的。
四、警察。行政权是个强大的东西。而当行政权赋予了手握大棒的警察的时候,它显得格外狰狞。而这个时候,处在它对立面的私权利往往是手无寸铁无法与之相抗的。私权利也很强大,可惜他没有大棒棒。保护私权利的宪法据说是最强大的,可惜它好像也没有大棒的。最好有根链子锁着那些握着大棒的手,不过好像那根链子的另一头是在行政机关自己手里的。说白了,管它合不合法先关你个十年八年的你爱上诉上诉去吧。先想清楚自己有几个十年八年,这叫三思而后行。所以,出头椽子不是人人都当得的。
那么,我看完了这个电影,觉得自己很绝望很弱小很微不足道。
当我们无限制脱轨后落入深渊时,已然还是被自己无数次挣脱的父母,在悬崖边上拉住我们。
得知艾被取保候审时,我恰巧在看这部电影。盖瑞蒙冤入狱十五年,重获自由后,他说:我是清白的人,我因莫名之罪被囚十五年,我看着父亲冤死在英国监狱,政府仍然说他有罪,我要告诉他们,除非我父亲平反,所有蒙冤的人平反,有罪的人受制裁,否则我要斗争到底,因父之名,因真理之名。
好看 最让我难受的是父子情 艾玛汤普森代表的勇敢善良的知识分子阶级 父亲的被欺压软弱善良的阶级 主人公那一代的血性与自我调侃 交织在一起彼此救助 其实可以拍得更好 不矫情 这种事情还在发生我们却不知道
父子部分拍得尚且合格,但不算出彩。而司法部分则实在难以感染我等见怪不怪的天朝人...
历史意义大于艺术价值。DDL的演技此片中并不突出,Emma则着实厉害。
In the name of father! 经典的电影!伟大的父爱!可恶的英格兰政府!我泣不成声……正义需要勇敢执着的人伸张!
導演對於情節和線條顯然有極強的駕馭能力。他十分有技巧地把英愛衝突的背景、警方的黑暗腐敗、獄方的慘絕人性,和主人公的經歷際遇編織在一起,清楚地展現了這樣的背景,如何影響了一個普通人的成長,如何影響了一對普通父子的情感心路。但是,導演也在另一層面上,對於人性,揭示給我們更深層的思考。
1、作为儿子,永远不能让父亲为你蒙耻;2、有天你做了父亲,永远要保护自己的儿子。片中的父亲可能是一个平庸的人,但绝对是一个伟大的父亲。
动乱年代下的父子情同样温情,剧情冲突很足。
即使动荡不安,可是父亲的爱却很安稳
监狱墙上贴满了Sex Pistols的海报,Gerry是个有血有肉的爱尔兰嬉皮男青年
直到多年之后,一位英国的女律师才开始从头调查这件极其荒谬的冤案。这件冤案最后能否得以平反,父子能否重见生天
在1993年的《因父之名》里,我看到了未来影像的影子:有1994年美国出品的《肖申克的救赎》里的狱友联盟;有2006年印度制作的《芭萨提的颜色》里的放荡不羁青年却被政府无情的陷害,有2013年韩国上映的《辩护人》里的为屈打成招的无辜者申冤终获胜利的场面,……父亲惨死、盖瑞平反后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何处都有黑暗,希望有一点中国电影可以拍政治题材
除了感人的父子情.那个女律师更不能被我们所遗忘.在一切有冤假的地方.我们要战斗.
资料馆2014.5.24.7pm 被命名为恐怖主义的民族独立革命/战争,在当代的三种路线(嬉皮乌托邦的逃避、纵火的暴力、制度内解决),选择性表述后被转化为一个司法问题,以一个父子情感弥合(道德理念继承)的叙事呈现。较成功的把敏感政治问题商业化。三星四星间。
好歹英国人民还能上街游行示威...
一看父子的我肯定掉眼泪
没有想象中感人,不过你如果恰巧也看过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和血色将至,那么就会明白Daniel Day-Lewis的演技有多强大了。Emma Thompson也很强大。
政治与亲情,一个男人的成长